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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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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法院实行立审分离后,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贯彻实施新刑诉法、新刑法遇到一些新问题,特别是对按新的审判方式开庭审理刑事再审案件的有关问题存在不同认识.本文拟就此类问题谈谈拙见,以求抛砖引玉.文章的主要内容:一、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应正确区分复查与再审.二、审理刑事公诉再审案件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对再审开庭的范围;(二)再审开庭地点的选择;(三)申诉人、被害人参加庭审诉讼问题;(五)举证责任问题;(四)新刑法、新刑诉法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11月15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座谈会。会上总结、交流了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的经验,针对开庭审理中遇到的若干问题交换了意见,对最高人民法院草拟的《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意见  相似文献   

3.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针对已生效裁判而设置的特殊救济程序,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但是,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只是在启动程序上是特殊的,一旦正式进入再审程序后,大多数案件都回到原审法院、原审程序,甚至回到一审、上诉、二审、发回重审的怪圈之中,再审案件的特殊性几无体现.特殊程序应当特别安排:根据再审事由确定再审法院,大多数再审案件应由上级法院审判;再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再审当事人应当获得律师帮助;再审案件应当一审终局.  相似文献   

4.
刑事再审是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错误而进行的再次审判。根据法律规定,再审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并根据原审判决的不同情况分别依照第一审或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在审判实践中提出了一些刑事诉讼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对这些问题无论在法学界还是在司法界都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本文拟就当前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中几个主要问题作些探讨。 刑事再审案件的开庭审理 刑事再审案件的提起和审判所适用的程序是审判监督程序。这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  相似文献   

5.
各地法院在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提出的“再审案件也要创造条件公开开庭审理”的要求中,取得了不少好的经验,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刑事再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前应否先行撤销原审判决和裁定,便是其中争论较多,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 有一种观点认为,对再审案件不宜先行撤销原裁判,主张以决定书或再审裁定书(不撤销原裁判)的形式开始再审。其理由是:一、  相似文献   

6.
开庭背景:对死刑第二审案件是否开庭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对上诉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但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也就是说,开庭审理是一般原则,不开庭是特殊情况。然而,长期司法实践中,由于种种因素影响,二审不开庭成了一般原则,开庭却成为特殊情况,由于缺乏严格、细致、审慎的二审开庭程序,对于关乎生死的死刑上诉案件来说,弊端越来越凸显出来。长期习惯于书面审的我们,虽有审结死刑案件几百起的经历,偶遇抗诉案件坐堂开庭的机率却是少之又少。去年年…  相似文献   

7.
不断提高刑事二审案件开庭率是刑事审判改革的一个方向,目前有不少地方刑事二审案件的开庭率要求达到百分之百。实践证明,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既加大了法、检两家的工作量,造成不必要的司法资源浪费,也不同程度影响了诉讼效率,同时并不必然提高诉讼质量。应当在二审程序中增设简易程序,这样才有可能达到公平与效率的目标。  相似文献   

8.
我们所追求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目标,并不是一堆条条框框,并不全是对罪犯的惩戒和处罚,而应该是公平、正义、和谐、文明。——题记开庭背景对死刑第二审案件是否开庭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对上诉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但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也就是说,开庭审理是一般原则,不开庭是特殊情况。然而,长期司法实践中,由于种种因素影响,二审不开庭成了一般原则,开庭却成为特殊情况,由于缺乏严格、细致、审慎的二审开庭程序,对于关乎生死的死刑上诉案件来说,弊端也显…  相似文献   

9.
二市民事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已经被《民事诉讼法》所明确,但刑事二审案件书面审理一直饱受争议.法院依法享有开庭决定权,向来为理论界所诟病,当事人通常将不开庭审理与法官的责任心差、法官业务水平低、上下级法院通气等联系起来.本文针对当前刑事司法实务方面开庭率低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当前问题的路径.  相似文献   

10.
为了深化刑事庭审方式的改革,进一步提高审理刑事再审案件的效率,确保审判质量,规范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1.
葛琳 《中国司法》2014,(6):92-95
正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2010年和2012年出台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了对减刑假释案件采用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相结合方式,并列举了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希望通过对部分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审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打消公众疑虑,提升司法公信力。《规定》出台后,各地纷纷开始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的探索实践,但由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已于2001年10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19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3.
民事审理的集中化研究——以庭审程序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万洪 《现代法学》2011,33(4):123-130
庭审是集中审理的关键,集中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开庭审理中得以落实的,审理是否实现了集中化也主要是在开庭审理阶段体现出来。对于我国是否实现了审理的集中化,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但我国立法上并没有严格区分审前程序和庭审程序,虽然有些案件表现出来的是只经过一次庭审即告终结,但这实际上是建立在多次"非正式开庭"基础上的。而且由于"非正式开庭"喧宾夺主成为法官获取案件信息的主要渠道,开庭本身都不具有实质意义,就更谈不上有集中、连续地开庭审理的可能。有鉴于此,为了实现审理的集中化,就需要对现有的开庭审理程序进行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法学》1989,(8)
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以对案件的开庭审理特别是公开开庭审理为重心这一论点,早在五十年代即已提出。但由于诸种原因,并未得以实现。近年来,这一论点被重新提出,并逐步在法律上得到体现和保障,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推进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注重案件的开庭审理,首要前提是凡依法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开庭审理。但更为重要的是,应当进一步探讨和规范如何开庭。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自颁布实施已达十年,开庭已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模式。随着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和审判经验的不断积累,反思这种模式,已显得越来越不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发布的“二五”改革纲要和关于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通知中,首次对死刑二审案件开庭提出了严格要求。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为实现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目标,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各高级法院和省级检察院也为实现死刑案件开庭审理,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实现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的既定目标。从我对实践的有限了解来看,我认为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一、切实明确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能否真正落实,能否取得实际效果,关键要解决司法机关和有关方面对死刑二审开庭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6.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任建新院长“再审案件要创造条件公开开庭审理”的要求,于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三日召开了刑事再审案件公开审判研讨会。参加和应邀参加研讨会的有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和省法院刑三庭、政研处的领导同志、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江汉大学法律系和市司法学校的有关专家、教授,武汉市公、检、法、司和市人大以及省劳改局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  相似文献   

17.
再审刑事裁判文书包括: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按二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和再审后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改判刑事判决书,以及按一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按二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和再审后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6种样式。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是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判决,经提起再审程序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进行审理,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原判在认定事…  相似文献   

18.
周涵 《政法学刊》2023,(4):77-84
我国刑事再审制度以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为指导原则,有助于全面纠正错误裁判,但由于强调对案件客观真实的发现,难以突出再审的救济价值。再审启动规则决定案件能否进入再审程序,但存在启动事由宽泛与程序安定性、启动主体设置与刑事诉讼构造、权利救济程序与国家追诉权行使程序之间的多重困境。对此,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应以权利的特殊救济程序为定位重构启动规则,确立再审启动程序的基本原则,优化再审启动的主要规则,针对特殊案件设置再审启动特殊规则。  相似文献   

19.
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基本原则二审开庭正当程序的原则。1.二审开庭的程序性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12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使死刑第二审案件由书面审理向全面开庭审理过渡。审理方式的转换可以在朝夕间完成,但审理方式功能的发挥却是一个漫长的过  相似文献   

20.
现阶段我国刑事再审案件数量惊人,完全违背了再审程序的宗旨,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必须对刑事再审的价值进行重新定位,并在此基础上对再审事由进行分类,厘清不同类别在适用上的不同意义,最后科学合理地设计具体的刑事再审事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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