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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发现涉案财产是发现证据及其线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进一步采取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措施。我国目前涉案财产的发现措施行政化倾向较重,出于财产权保障之考量,有必要将其诉讼化。在财产信息查询方面,需要做到外部信息查询法治化、内部信息查询规范化。在司法会计技术应用方面,要坚持走诉讼化的道路。同时,金融财产实名制度、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和财产申报制度等配套措施,也要及时确立与完善。  相似文献   

2.
涉案财产包括作为犯罪之物和可为财产保全之物,实物财产强制措施,包括扣押和查封,立法应当规定扣押的禁区。金融财产强制措施主要是冻结,应当完善冻结的客体,建立轮候冻结制度和临时冻结机制。针对新型财产,应当设立限制执业资格措施。涉案财产强制措施作为一种临时性、紧急性措施,不应经过司法审查,但要赋予当事人提出异议和申请财产担保的权利,还要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3.
论民事证据保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将民事证据保全制度作为一个研究对象,首先要关注民事证据保全与民事财产保全的区别,并正确分析和对待两者重合的现象。民亨证据保全制度需要更多立法上的支持,当务之急是需要对采取民事证据的诉讼中保全、诉讼前保全需符合的条件加以明晰地规范。英美法系国家的某些制度及大陆法系国家的一些立法经验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4.
侦查阶段涉案财产处置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涉案财产包括作为犯罪之物、作为证据之物和可为财产保全之物.涉案财产的程序性处置包括涉案财产的管理、随案移交和移送,目的是保证涉案财产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防止涉案财产证据价值的丧失以及财产价值的损毁;实体性处置包括没收和返还被害人.应建立侦查机关提请人民法院裁决涉案财产的特别程序,用来处理侦查中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包括被害人申请返还合法财产;因特殊原因难以追诉等情形.司法实践中撤销案件时涉案财产的处置问题也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5.
行为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诉讼中采取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行为保全专注于债务人的行为,其范围适用于避免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案件和损害情形有可能扩大的案件,财产保全制度中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在行为保全中也可适用。  相似文献   

6.
仲裁财产保全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旨在为保证仲裁裁决的有效执行,减少执行无望的风险。笔者就仲裁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有关财产保全的若干问题略陈已见,以求教于大家。一仲裁财产保全与法院诉讼保全之异同仲裁财产保全与法院诉讼保全的共通之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执行主体都是人民法院;二、保全内容都是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包括资金和财物等);三、保全形式都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四、两种保全都可根据需要责令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担保,以在保全出现错误时能使对方当事人获得赔偿和救济。仲裁财产保全与法院诉讼保全…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运用刑事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作为一种程序性保障措施,刑事证据保全制度的确立与完善为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提供了锐利武器和强大制度性支持。我国刑诉法没有规定证据保全制度,尽管立法允许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但是立法的制度性缺陷使辩护律师所享有的申请取证权无法落实。刑事证据保全的直接目的在于保障证据完整和追求诉讼效益,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8.
诉讼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司法实践表明,诉讼保全制度的运行往往取决于当事人提供的担保。传统的担保方式一般要求当事人提供实质性财产担保.近年来,信用担保机构逐渐参与诉讼保全担保领域。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保全担保方式,接受该种方式是否能加强诉讼保全工作,从而促进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本文以镇海法院试行的诉讼保全担保公司制度后获取的相关数据为研究样本,采用实证的研究方法,通过诉讼保全信用担保与司法实践中所要求的实质性财产担保风险相比较,对诉讼保全信用担保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一规定确立了民事诉讼中的诉前财产保全制度。它是在总结民事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适应我国经济建没发展的需要而设立的一种应急的保全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发展和突破。本文拟对确立诉前保全制度的必要性、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的联系与区别以及适用诉前保全时应注意的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诉前保全的概念和条件  相似文献   

10.
财产权限制措施是针对财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所采取的侦查行为,其客体包括作为犯罪之物、作为证据之物和可为财产保全之物,具有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和社会保全的功能。从财产权限制措施的功能出发,厘清财产权限制措施与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之间的关系,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财产权落到实处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11.
按揭贷款合同的主要当事人是借款购房的买受人和发放贷款的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发生纠纷,出卖人是否参加诉讼及其诉讼地位是有争议的问题之一。本文认为,出卖人是按揭贷款合同签订、生效后最早实现其经营利益的受益人。当出卖人没有为贷款归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已经交付商品住房并转移所有权的,银行起诉买受人,出卖人不必参加诉讼;尚未交付的,出卖人应当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当出卖人为贷款归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不管是否交付商品住房,银行同时起诉买受人和出卖人的,将二者列为共同被告;银行只起诉买受人的,应当追加出卖人列为共同被告;银行只起诉出卖人的,亦须追加买受人列为共同被告。  相似文献   

12.
论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三大诉讼法和仲裁法皆把司法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鉴定人是鉴定结论产生的主体,必然受到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的规范,而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在我国当前的诉讼模式下,诉讼证据依靠两个屏障加以过滤:其一,当事人、鉴定人出庭质证参与诉讼;其二,由法官的采证、法官的内心确信而形成。所以鉴定人出庭出具作为证据的司法鉴定结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和法官的询问,这是鉴定程序的最后阶段,也是鉴定结论能否升华为诉讼证据的关键所在,直接影响法庭对鉴定结论的采信。鉴于此,鉴定人出庭作证是十分必要和必须进行规范。当前,鉴定人出庭甚少,该制度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存在律师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会见难和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难等重大缺陷。造成这些缺陷的原因主要在于相关法律不完善、执法过程中违法现象严重和诉讼观念陈旧。我国应完善刑事辩护制度,赋予律师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保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扣保证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基本情况的分析表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对原告申请内容的审查标准、政府信息的认定以及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公开义务的认定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建议从标准的设置与适用、政府信息范围的可操作性范畴、诉讼类型化以及确立案例指导制度等方面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事诉讼法最近一次的修订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这一制度拓展了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将民事诉讼立法保护的合法权益从私权扩充到了社会公共利益领域,法定的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特别是人民检察院被赋予了民事公诉权,有可能成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惟其如此,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权就不应被当做一种权利,而是具有权力的属性,其中包含了义务,是权利义务的统一体,表现为一种职责.民事公益诉讼诉权的行使也因此必须遵循一些特别的原则.  相似文献   

16.
对我国现行侦查讯问制度进行构建与完善,应借鉴法治国家的成熟经验,充分考虑我国社会治安和刑事司法的现状,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维持一种平衡。在程序结构上要设立一个中立的裁判者,在诉讼理念上要确立并提高犯罪嫌疑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完善现有侦查讯问的时间、地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告知、步骤、手段等法律规定,加强对侦查讯问活动的监督,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建立侦押分离制度、审讯主体与犯罪嫌疑人隔离制度以及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相似文献   

17.
侦查讯问是法律规定的一项侦查行为,讯问所获得的口供在庭审中是重要的证据之一。通过讯问可以很快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查获证据,降低侦查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侦查讯问制度的不完善等因素导致侵害犯罪嫌疑人的现象屡禁不止,破坏了刑事诉讼自身的价值要求,阻碍了我国民主法治化的进程。笔者就我国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享有的权利进行了归纳;分析了我国讯问阶段存在的问题并国外犯罪嫌疑人在讯问阶段享有的权利做了一定总结;最后提出完善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人权的几点建议。关键词: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18.
“社会危险性”是指可作为适用具体强制措施的法定依据的,有证据证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危害社会、他人的行为和其他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行为的可能性。在刑事诉讼中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或社会危险性的程度是决定是否适用强制措施、适用剥夺人身自由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自由证明作为与严格证明相对立的一种证明模式,体现了根据不同待证事实的特性采用不同证明方式的诉讼分流理念及价值,并已在较多国家得到广泛确立和适用。而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证明制度中尚未确立这一证明模式,理论界更是未对其引起足够的重视和研究,这就极大地限制了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制度的体系化和多元化构建。如何在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制度中合理构建自由证明制度,使其在证明待证事实中发挥自身应有的优势,逐步实现我国民事诉讼证明制度的体系化和多元化构建,从而为法院合理有效地认定待证事实提供一个更为高效、公正的制度环境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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