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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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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司法审查制度产生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美国宪法没有规定司法审查制度,这些说法不是事实。美国司法审查制度恰恰就是制宪会议设计的并由美国宪法加以确认的。马歇尔受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在程序上违反了美国宪法,马歇尔判决书的内容也违反了美国宪法。  相似文献   

2.
司法能动是发端于美国的一种重要的司法哲学。美国司法能动的代表性时期为马歇尔法院、沃伦法院和伯格法院时期。美国的司法能动并非源于宪法的明确规定,而是联邦最高法院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罗伊诉韦德案等众多案件中通过"立法性司法"确立下来的。美国司法能动的成功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法治背景。  相似文献   

3.
近代司法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其理论基础为洛克与孟德斯鸠的分权思想,以及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的宪政思想,但该制度在1803年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之后才正式建立。在以后的200余年里,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对维护美国宪法权威,制衡立法权和行政权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4.
司法审查作为美国司法制度于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确立,并已走过200多年的历史。尽管从其诞生之日起,司法审查制度就因其并非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宪法所明示的权力而饱受争议,但司法实践证明,稳定的司法审查制度是适合美国的政治制度,司法审查权是美国宪政制度的基石。  相似文献   

5.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及其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宪法没有关于司法审查的明文规定,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是在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Marbmpv.Madison)一案中确立的。自此以后,最高法院就利用手中的这个武器,对国会立法和总统行为不断进行合宪性审查,从而担当起了宪法捍卫者和人权保护者的角色。无可置疑,最高法院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巨大的。最高法院的最高权威来自于公众和其他机关的信任。为了不破坏这种信任关系,为了维持三权分立体制的有效运作,最高法院在不断扩张自己权力的同时,也在不断为自己的行为设定界限。本文结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6.
美国宪法没有关于司法审查的明文规定,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是在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Marburyv.Madison)一案中确立的。自此以后,最高法院就利用手中的这个武器,对国会立法和总统行为不断进行合宪性审查,从而担当起了宪法捍卫者和人权保护者的角色。无可置疑,最高法院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巨大的。最高法院的最高权威来自于公众和其他机关的信任。为了不破坏这种信任关系,为了维持三权分立体制的有效运作,最高法院在不断扩张自己权力的同时,也在不断为自己的行为设定界限。本文结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7.
美国联邦法院拥有违宪审查权,这是自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以来形成的制度。对于美国违宪审查制度,人们往往关注其形成背景和政治法律文化,但对联邦法院违宪审查的运作机制往往疏于深究。美国联邦法院违宪审查机制的基本特点是:违宪审查的范围是逐渐扩张的,违宪审查的程序是不断完善的,联邦总检察长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  相似文献   

8.
美国司法审查制度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具特色的制度之一。它的起源是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该判例开创了违宪审查的先河,它的理论基础则是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理论。分权理论嫁接在美国宪政思想的基础上,完成了权力分立与制约平衡的美国式结合,这种分权与制衡相结合的形式就是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最根本基础。司法审查制度被认为是美国宪政最独特的贡献,是美国法治的基石。  相似文献   

9.
"宪法司法化"在我国规范和制度下不具备可行性,但并不能由此就认为宪法对我国民事裁判领域不产生影响。事实上,从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个案中法官对宪法的优先遵守义务以及宪法融入民事裁判的界限(私法自治)三个方面,可以奠定宪法融入民事裁判的理论框架。而且,通过分析、归纳和总结合宪性解释方法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提出宪法融入民事裁判的路径,即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将宪法观点间接适用到民事裁判中,并由此对我国法院未来民事裁判中活用宪法观点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0.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确立了“法律平等保护”。运用该条款对立法进行司法审查时涉及立法归类是否合理的问题。在种族隔离领域,联邦最高法院由普菜西案中的“隔离但平等”发展到布朗案中的“隔离实质上不平等”,并最终确立了针对不同领域适用的三类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11.
欧洲一体化的道路漫长而艰辛,欧盟宪法未能通过便是最大的例证。尽管如此,一体化所实现的整合程度不可能停步或者走回头路。事实上,欧盟以及相应的机构正承担着这一重任,如欧洲法院权力不断增长导致主权明显地从成员国家向超国家机构移转,其越来越类似于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本文以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为分析框架,借用的则是现代国家宪政制度中所惯常使用的“违宪审查”或“司法审查”的路径,探讨欧洲联盟横向与纵向的审查实践及其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彭诺耶案在美国民事诉讼管辖问题上开启了宪法正当程序分析的先河。由于两国法律体系的巨大差异,我们对该案的介绍语焉不详且存在偏差。本文首先介绍该案案情;然后澄清我们对该案理解的一些偏差:彭诺耶案创制和确立了主权原则、彭诺耶案中争议对象——米歇尔案是准对物诉讼、管辖权基础加上送达才能确立管辖权;最后阐述美国民事诉讼管辖权发展历程的关键问题——国际鞋业公司案对彭诺耶案有扬有弃,遵循了彭诺耶案的主权原则,放弃了存在规则。彭诺耶案和美国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分析方法对于解决我国国内不同司法区域的管辖权问题和其它民事司法协作问题都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3.
随着国内的许多案件先后都适用了宪法审理案件,国内逐步地开始认可我国的宪法司法适用及其宪法解释方法的运用。但是宪法司法适用中的解释不同于立法性解释、英美国家的法官解释以及哲学意义上的解释。源于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合宪性推定原则被引介并发扬,中国的宪法方法论更应该成为一种中国语境下的合宪性推定,并被法官在具体司法实践中被艺术性的运用。  相似文献   

14.
赵宗亮 《工会论坛》2008,14(4):143-143,85
宪法解释起源于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宪法解释是司法审查的必然内容。宪法解释为统一实现“普遍正义与特殊正义”提供了路径。宪法解释具有扩展权利内容、填补权利漏洞的功能。宪法解释具有主导人权发展历史之功能。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语境中,它具有片面的真理性,只可借鉴,不能照搬。  相似文献   

15.
在美国 ,司法成为了强大的政治力量 ,政治责任从立法和行政向司法转移。美国联邦法院的法官之所以能够承担政治司法化的功能 ,是因为他们拥有一项强大的权力 :司法审查权。由于拥有司法审查权 ,美国联邦法院通过判例为政治生活树立了新的行为标准 ,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联邦法院以普通法院审判诉讼案件的方式行使司法审查权 ,能使法官巧妙的解决政治纠纷 ,既约束法官的权力 ,同时又能使司法审查充分发挥作用 ,对美国的政治生活起着莫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在一些特殊领域,特别是社会经济权利领域,弱司法审查可能会成为违宪审查实践的首选形式。本文讨论弱司法审查与政治宪政主义之间所存在的显著联系:弱司法审查允许法院将立法者的注意力吸引到那些在法律制定过程中被忽视的宪法性难题上。如同罗莎琳德·迪克森所指出的那样,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宪法难题,有时是因为存在立法惯性或者执政联盟内部妥协的原因,有时则是因为法律在个案适用时出现了立法过程中未曾预想到的难题。依照阿隆·哈雷尔对于违宪审查的讨论,这些难题的存在证明了赋予个人提起违宪审查诉讼的权利是正当的。一旦法院(通过审判)识别出这些难题并通知立法者之后,后者就可以慎重地考虑是否要解决这些难题。政治宪政主义则为立法者如何行动提供可能的指引。本文将讨论政治宪政主义较之司法宪政主义更具吸引力的一些政治性条件。在梳理弱司法审查对于处理与第一代人权相关且更"现代"的问题(比如仇恨言论、性的直率表达)的效果之后,本文将预测这种司法审查模式对于处理第一代人权中的核心权利(比如煽动性言论)的效果。  相似文献   

17.
合宪推定起源于美国特定的宪法时刻,是最高法院脆弱时期的一种司法退守,也是司法立宪主义之司法克制的体现。依托三权分立,通过推定经济和社会立法合宪,法院承认民主的立法机关享有干预市场的立法形成自由与裁量权。我国合宪性审查不同于合宪推定,民主集中制之人民代表大会制下的宪法监督服膺于"自我革命","民主集中制"不同于分权,"自律"不同于制衡之"他律";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合宪性审查并非基于怀疑和不信任,而是出于"自我完善"的需要,目的是实现"良法善治";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不同于法院的诉讼程序,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判断经济社会立法符合宪法是"自我肯定",而非"合宪推定"。我国没有区分政治与经济社会立法的宪法传统,合宪推定之合理性基准不适用于对经济社会立法的合宪性审查,适合的审查方法是以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秩序统一为鹄的,遵守"积极法律保留",通过适用政治审查、严格合理性审查基准区别对待,分类审查,在正当化立法裁量与限制基本权必要性之间取得平衡,兼顾民主主义与个人自由双重价值。  相似文献   

18.
司法能动主义往往和司法审查以及时宪法的解释联系在一起.在中国,由于司法机关要承担服务大局的政治使命,而且要服务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确立的根本任务和发展目标,这些使命、任务和目标不一定必然与司法实务相关,这就决定了中国式的能动司法不具有司法的独立品性.在中国,法院既无司法审查权和宪法解释权,更无法官造法的权利,所以中国的司法能动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司法能动主义,中国现实国情也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司法能动主义.  相似文献   

19.
建立保险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诉讼制度,首先应确立宪法的公民基本权利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直接效力,即宪法权利的司法化。而普通司法机关“违宪审查”的实践以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设置专门的委员会来保障宪法的实践,在我国并无现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20.
美国费城会议在讨论美国第一部现代民主的宪法—— 1787年宪法时 ,立宪者认为 ,宪法不仅仅是一种政制构架 ,其真正意义在于它同时是“宪政”,即将成立的政府都要受到宪法的制约。宪法必须为政府提供手段 ,使之有效运行 ;但同时又必须清楚地划定政府权力 ,以维护个人自由。宪法的至上性是其最重要的品格。而在信守并实践这种宪政 (有限政府、权力分立制衡和保有权力 )的承诺的历史过程中 ,美国人越来越首肯司法审查权的作用。司法审查制度被认为是美国宪政的最独特的贡献。美国宪法并没有明文宣告联邦最高法院拥有解释宪法的权力。自 180 3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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