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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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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物权法最新成果的重要体现,在保障当事人权利、保护交易安全、建立市场信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分析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入手,进一步分析预告登记的性质,分析与相关制度的关系,从而从理论上论证预告登记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手段,债权请求权物权化是预告登记后权利的性质。  相似文献   

2.
作为不动产登记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预告登记现已为多数国家所采纳,但对我国来说却是一项新制度。我国于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第20条对物权预告登记进行了规定。本文从预告登记的起源与必要性出发,对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进行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其中一大亮点,就是以民事基本法的形式首次确立了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制度打破了债权法理论与物权法理论之间泾渭分明的界限,具有保全预告登记权利人的物权变动的价值。本文将围绕着预告登记制度的概念、建立、法律性质、适用范围以及完善发展等问题展开探讨,以期对构建我国完善的预告登记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我国《物权法》第20条确立了预告登记制度,但是对预告登记制度的效力规定过于简单,不能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本文从预告登记的制度目的角度出发,分析预告登记的效力,认为其应当具有事实处分救济效力、法律处分救济效力、顺位效力、破产保全效力和对抗强制执行效力共五种效力。  相似文献   

5.
我国《物权法》对预告登记善意取得没有明确规定,学者对其亦未有详论,有待补充。保护交易安全、充分发挥预告登记的功能需要我国《物权法》确立预告登记的善意取得,预告登记的自身属性亦为其善意取得提供了可能性。综合考虑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般性和预告登记发生条件之特殊性,其构成要件应为存在以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存在预告登记约定、预告登记债权请求权人善意、完成预告登记。  相似文献   

6.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登记制度中一项重要制度,物权法(草案)对此也进行了规定,但仍需完善。不动产预告登记将债权物权化,赋予债权请求权以物权性质的排他效力。其价值在于保障当事人(特别是弱者)的权利,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信用等,特别是以抑制商品房买卖中"一房多售"为典型。本文拟从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法律涵义与性质入手,对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与法律价值进行思考,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若干方面在我国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市场化改革的继续深入,商品房预售形式已成为房地产市场主要的买卖方式之一。但是商品房预售比现房交易具有更大的风险,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对之进行防控。针对于此,本文指出了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制度的必要性。同时,本文分析了预告登记的性质和效力,并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和预告登记制度进行了比较,指出了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对预购人利益保护的不足,从而提出应当构建完善的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是一种较新的登记模式,本文界定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概念,明确了其法律意义,并对我国现有预告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法律效力、程序保障等方面的缺陷进行了考察与分析,对预告登记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以及在我国民法体系中的完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预告登记制度,是对原债权人以不动产物权变动为请求权的债权进行保护,是不动产登记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界定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概念,对预告登记所的请求权的法律性质、预告登记的法律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消灭等方面进行考察与分析,对预告登记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以及与我国法律制度的整合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我国《物权法》中对预告登记进行了规定,但仍存在不足,需对该制度具体实施制定操作细则,对我国预告登记的发生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消灭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规定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我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两款内容涉及预告登记的定义、效力和失效,但与国外完善的立法相比仍显粗陋,甚至与现实脱轨。本文立足于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比较德国和台湾的相关立法,着重探讨预告登记的性质和效力问题,兼顾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和失效问题,试图借鉴外国立法完善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使该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也论“预告登记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法》第二十条对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作出了简单的规定,奠定了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基础。预告登记的相关问题早在我国学界就有所研究,其中对预告登记的性质问题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而我国颁布的《物权法》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本文以新的角度分析认为之前学界对"预告登记性质"的称法存在误区,从关于"预告登记性质"理论的论述中可分析出,所谓"预告登记的性质"其实质研究的应该是"预告登记后的权利"的性质,本文从不同的角度论证这一权利的性质为债权。  相似文献   

12.
庄加园 《当代法学》2016,(4):128-138
预告登记义务人的不动产遭到强制执行时,预告登记权利人的救济措施在我国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这一法律漏洞需要根据预告登记目的予以填补,以便平衡执行债权人与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利益.预告登记在未推进至本登记之前,预告登记权利人并未因查封等保全型执行措施而受到威胁,无权启动案外人异议程序.若执行法院启动强制拍卖的变价性执行措施,预告登记义务人因不动产所有权丧失而陷入履行不能的境地,但预告登记不应随着不动产拍定而消灭.预告登记权利人在本登记条件具备时,仍应有权向拍定人请求同意本登记.  相似文献   

13.
本文简述了预告登记制度的概念、预告登记所保全的请求权的性质,并对我国《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论预告登记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告登记的性质分为形式意义的性质与实质意义的性质。前者是指预告登记制度本身的性质,没有特别探讨的必要,后者指经预告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的性质,其决定着预告登记的效力。本文重点讨论了预告登记所保全的请求权的性质。  相似文献   

15.
为了进一步在维护不动产交易秩序、保护债权人利益,我国《物权法》确立了预告登记制度。该制度是指当事人在物权变动条件欠缺或尚未具备时,为保全不动产物权变动请求权而提前进行的登记。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作为一项新制度,仍有一定不完善之处,本丈将对该制度理论进行研究,并初步探索进一步完善预告登记制度的途径和方案。  相似文献   

16.
本文主要通过探讨预告登记在发生机制的设计,这关系着相关权利人的权利能否最终得到预告登记制度的保障。从而提出完善预告登记制度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7.
比较法视野中的预告登记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预告登记源于普鲁士法,《德国民法典》比较全面地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德国预告登记为中心的制度比较揭示出,在物权公示原则的大前提下,预告登记旨在保全以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债权请求权,它融合了物权和债权的双重特性,与登记公信力、本登记、异议登记等构成了密不可分的制度同一体。  相似文献   

18.
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刚设立不久,大量的涉预告登记制度与相关法律制度冲突的案件随之相继出现,预告登记制度作为舶来品,加之我国立法对其的规定又比较原则和抽象,在司法实践中,必然面临与查封登记的衔接。当买卖之标的物被另案查封,此时定会出现两种利益的冲突,如何平衡各方权益,合理协调冲突,成为现实而又迫切的问题。本文从两种情况、四个问题出发,以求能明晰两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新近颁布的《物权法》确认了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和预告登记三种新的登记制度。其中,预告登记制度因其本身具有防止不动产交易中出卖人"一物二卖"、保全债权人以不动产物权变动为标的的债权请求权等功能而显得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仍处于初创阶段,为完善相关制度构建,本文从预告登记的性质、效力、制度溯源并结合国外立法案例,对如何完善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0.
预告登记之债权与我国传统破产法中的各项权利有本质不同,其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预告登记之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保障和实现具有特殊的规则:在破产申请受理阶段,预告登记排除个别清偿无效原则、管理人选择权的适用;在破产重整程序中,预告登记后债权受营业保护的限制,对债权的分类而言,预告登记后的债权应当单列,它具有特定的债权调整方法;在破产和解阶段,预告登记具有对抗登记义务人之破产和解协议的效力;在破产清算阶段,预告登记后的债权与一般债权和别除权的顺位关系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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