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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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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机关的义务范畴是非常重要的行政法学理论问题之一。在现代法治之下的政府,除了具有管理、决策、执行等显而易见的义务外,为了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本文认为行政机关还要有相应的“隐形义务”,从而能更好的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2.
20多年行政诉讼实践表明,我国公民行政诉权有了长足进步,但目前还不完整,迫切需要构建完整意义上的公民行政诉权。完整意义上的公民行政诉权的本质是基本人权。行政诉权与诉权是属种关系,具有诉权的全部共性和鲜明特色。所谓公民行政诉权,是指行政活动中的公民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请求法院对有关行政纠纷予以公正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权利。完整意义上的公民行政诉权的要素是:主体为公民和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客体为行政诉权主体行使行政诉权所指向的对象;内容为起诉权(行政主体不享有)、请求得到公正审理及公正裁判权;义务主体为国家;与实体利益紧密相联,是独立的权利,不包含胜诉权。针对目前我国不完整的公民行政诉权表现,应从理论、立法、司法三个方面构建完整意义上的公民行政诉权。  相似文献   

3.
公民为行政机关从事有关活动是行政法无因管理中的一种,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并无法定或约定行政义务的前提下,在遇有紧急的情况时,代为行政主体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行政法无因管理之所以是正当的,关键在于其行为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在与行政主体的法律关系中,公民等无因义务必然对应行政机关的有因权力。行政法无因管理行为正当的结果是追认、奖励或补偿;不正当的结果是赔偿或刑罚。公民等行政法无因管理制度的确定对行政法制的影响将是十分积极和明显的。  相似文献   

4.
刘聪 《法制与社会》2010,(27):276-276
我国的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关系。正因为如此,行政主体义务的及时履行对行政相对人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5.
台湾地区行政程序中的协力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程序中的协力行为包括行政机关的协力和行政相对人的协力。前者称为行政协助,后者则称为当事人的协力义务。行政协助虽然是行政职权实施过程中的一种临时配置方式,但无疑已经成为行政机关在实施有关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比较常见的行政行为。现代行政程序越来越重视相对人的参与,参与行政程序既是现代行政活动中行政相对人的重要权利,又是其协助行政行为的义务——即行政程序中当事人的协力义务。惟有从权利和义务的结合上来理解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程序的行为,才能既有利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实施,又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行政协助和当事人协力义务的理论研究与法律规定已经达到了相当的程度,但是,有些方面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研究台湾地区行政程序中的协力行为,对于我国正在进行之中的行政程序立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论社会行政法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于安 《现代法学》2007,29(5):45-53
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和政府职能的首要价值,构建社会行政法也成为发展我国行政法及其司法审查制度发展的主题。社会行政法的主要内容,是保障公民的社会权和其他公法受益权,规范行政机关行政给付和其他社会服务义务。公民的集体受益权、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程序、相关群体的利益表达和参与机制,是社会行政法的核心范畴。  相似文献   

7.
王麟 《法商研究》2006,23(1):44-50
行政协助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自身无法克服的障碍,向与其无隶属关系的其他行政主体提出协助请求,被请求机关依法提供职务上的帮助以支持请求机关实现其行政职能的制度。行政协助制度具有化解科层制与行政一体化之间的矛盾、克服行政资源稀缺和保持行政平衡等方面的意义。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其行政程序法中对行政协助有较完善的规定。而我国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时对此规定得过于粗疏,理应从行政协助的形式、条件、费用、责任与救济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我国公民在行政法上主体性地位很低,无论立法层面,还是执法层面,而这些又源于理论上对公民行政法主体性地位的关怀不足。所谓主体性是个人(主体)谋求自由、独立的自我意识,即获得法律、社会认可并受到尊重的权利能力资格。人的主体性使行政共同体有了元要素的基本构成,使行政共同体有了建构的可能性。公民行政法非主体性主要表现在:公民行政法"相对人"的称谓;实践上公民与行政主体地位不平等性;公务员不是行政主体。公民行政法主体性地位的完善包括两方面:一是与行政机关成为一体即作为行政共同体中的一员;二是与行政机关成为一体即公务员成为行政主体。  相似文献   

9.
授益行政行为是指由代表公权利的机关作出的,赋予公民、法人某种权益或者解除某项义务的行政行为。它的撤销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符合法定的标准,改变和撤销该种行政行为需要贯穿信赖利益保护的原则。  相似文献   

10.
试论行政作为请求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小君 《北方法学》2009,3(1):68-79
行政作为请求权存在的条件有三:一是行政机关有作为的职责义务;二是请求权人有个人的权益;三是行政机关的作为职责义务涉及到相对人的权益。行政作为请求权的传统理论,即反射利益论、裁量权收缩论、内部规范外化论和法律规范细化论等存在问题与不足。行政作为请求权的理论基础是:政治上的人民主权原则须体现在法律权利上;法律关系理论决定了人是权利的主体;有效监督和权利保护需要行政作为请求权。  相似文献   

11.
行政主体的义务范畴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关保英 《法律科学》2006,24(1):62-69
行政主体的义务范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政法学理论问题,在现代法治政府之下政府行政系统的责任越来越突出,“责任政府”概念也成了政治学、行政法以及行政法学解释相关问题的基本概念。在责任政府这一现代理论的指导下,行政主体对公民、社会、国家承担义务就自然而然地成了行政法治以及行政法理论的核心问题,与之相对应,行政主体义务的基本范畴就成了近年来各国行政法学关注的热点问题。行政主体应具有推行宪法和法律,接受立法和司法监督,改善社会环境和促进社会发展,使国内事务与国际事务接轨等宪法义务;具有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利益和保护,为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和承担赔偿责任等行政法义务。  相似文献   

12.
借鉴民法上的缔约责任 ,行政主体的缔约责任是行政主体在缔结行政合同过程中超越缔约规则 ,违反缔约义务 ,给另一方相对人或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主体缔约责任的理论基础是诚信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 ,其中信赖保护的范围更广。行政主体承担缔约责任的前提是违反了缔约义务 ,包括确保缔约程序公正的义务和确保合同合法有效的义务。损害赔偿是行政主体承担缔约责任的方式。  相似文献   

13.
任进 《北方法学》2012,6(3):58-64
行政组织法是宪法和行政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一般认为,现代意义的行政组织,是指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公共事务的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的总体。行政组织与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行政主体含义不同,行政组织授权与法律法规授权,行政主体与行政执法主体等基本范畴也需要梳理和辨析。行政组织法对于配置职能权限、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所起的重要作用已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对行政组织法的研究,也应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14.
行政告知是行政程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的法定义务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定权利,体现了程序正义。在保证国家权力有效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国家权力的重要环节。行政告知应本着易使相对人知悉、留存证据的方式进行,告知的内容应包括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职权、行政行为内容、依据、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及相应的责任等。在没有告知及告知对象、内容错误或瑕疵的情况下,根据不同情形,承担责任的主体及方式应当不同。  相似文献   

15.
林卉 《法学研究》2010,(3):163-174
怠于履行公共职能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产生行为之懈怠,导致法律期待的公共职能实现不能或不充分的公务过失行为。为使裁量性行政导致的公民权益受损得到有效的救济,督促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时竭心尽力追求公共职能的充分实现,需要将怠于履行公共职能纳入行政赔偿范围。这种公务过失在赔偿责任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其损害的认定应包括现实利益、精神利益和正当预期利益,在因果关系判断方面,除了要考虑行政主体拥有比一般社会理性更高的公务理性之外,还应该考虑其裁量性选择的正当性理由。  相似文献   

16.
论科学、民主的行政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国家的行政法必须是多元价值和利益的体现。作为规定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的法,行政法必须以实现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同时为维护公民的利益,减少摩擦、冲突和抵抗,公正地调整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作为规定行政过程中诸种关系的法,行政法必须全面体现各方利益诉求,包括行政系统内部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地方利益。科学、民主的行政立法,须强调参与型行政的理念,在确保各类参与途径畅通,建构相应的救济保障机制的同时,注意避免"民主政治原则腐化",以正当程序的理念进行权力配置。  相似文献   

17.
公民参与是法制社会和现代文明的必然要求,行政立法中落实公民参与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当前我国行政立法中存在着行政立法的动议权不对等、行政立法程序中公民参与的可操作性空间不足、行政立法过程中透明化程度不高、缺乏对公民参与行政立法程序权利的赋予和行政立法主体程序义务的约束等问题。对此,采取明确公民参与行政立法的权利义务关系、构建公民参与行政立法的制度体系、将多中心治理引入行政立法等措施是在行政立法中有效吸纳公民参与的主要举措。  相似文献   

18.
公民参与是法制社会和现代文明的必然要求,行政立法中落实公民参与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当权不对等、行政立法程序中公民参与的可操作性空间不足、行政立法过程中透明化程度不高、缺乏对公民参与行政立法程序权利的赋予和行政立法主体程序义务的约束等问题.对此,采取明确公民参与行政立法的权利义务关系、构建公民参与行政立法的制度体系、将多中心治理引入行政立法等措施是在行政立法中有效吸纳公民参与的主要举措.  相似文献   

19.
抽象行政不作为主要存在于行政立法领域,是行政主体因怠于行使行政立法权而导致的违法行政行为,其存在必然会使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救济机制,以督促行政主体履行作为的义务,进而填补法律的空白,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相对人可以通过行政救济、司法救济和立法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机关可以责令抽象行政不作为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责令其履行制定、修改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义务,确认其抽象行政不作为违法,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赔偿等.  相似文献   

20.
赵桂珍 《法制与社会》2010,(22):155-155
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一直是围绕着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行政机关在和公民的诉讼活动中出于优势地位,导致双方地位不平等。这就要求要加强行政法律监督,特别是行政诉讼活动中的法律监督。行政法律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及人民群众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职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的监督,是为了维护和保障行政法治、行政管理秩序,以在行政领域实现民主、公正和提高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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