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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必经的法定程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法依纪办好案件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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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谈话在同被调查人核对事实的过程中听取被调查人的申辩,为其提供充分的辩解机会,让审理人员站在更高的层面客观公正地审查证据,审核调查组对被调查人认定的违纪事实。它是对违纪事实的一次全面的监督检验,特别是让被调查人充分表明自己的意见,对于防止出现冤假错案作用很大。因此,审理谈话最能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清明,应该从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清明的高度做到三认真、三结合,杜绝四切忌,做好审理谈话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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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沁县纪委研究制定了“立案预审制”,以规范初核件是否立案。该制度规定:所有违纪案件初核结束后,都应将相关资料先交审理室进行预审,审理室拿出意见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立案查处。这一制度的推行,规范了立案标准.从制度上扼制了人情案发生,突破了一批大要案件,全面提升了违纪案件查处的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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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阻城县纪委监察局针对基层纪委案件审理干部人员不足、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探索和推行了基层备案案件联审工作机制。2007年至2009年,基层纪委联审组审结各类违纪案件58件,涉及各类违纪人员73人,占全县案件总数的60.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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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原则。所谓坚持依法办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处理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的过程中,要始终以党规、党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办案的目的,在于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案件质量。坚持依法办案,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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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审理工作内部自我制约机制案件审理工作内部自我制约机制是由各种制约制度作用于案件审理工作的各个层面又环环相扣的一种制约体系。概括为三个方面:1.同级内部制约。包括二人以上审理制度、集体审议制度、查审相互制约制度等,在查审和审理人个体与集体审议之间形成互相制约的关系。2.审理部门与被审理对象的相互制约。包括审理部门与违纪人谈话制度、处分决定同违纪人见面制度等。要求对违纪人的不同意见合理地采纳,不合理的要写出有理有据的说明。违纪人还有权参加支部大会进行申辩,其他人也有权为其辩护。处分决定生效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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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我们广灵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案件审理工作作为查处违纪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对党负责、对受处分人员负责和对历史负责的政治高度,看待和重视案审工作,逐步探索和总结出一套“快”“慎”“准”“实”“稳”的工作方法,有效地提高了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避免了惩处失当。1997年到2000年,我们所审结的414件违纪案件,无一件被审批机关退卷、重审或被复查纠正,案件审理结案率、合格率都达到了百分之百,为进一步引深反腐败斗争发挥了积极作用。1.对事实单一、量纪规定明确的案件,及时进行审理,突出一个“快”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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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充分保障违纪人员的知情权。凡是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在首次审理谈话时,告知违纪人员在案件审理阶段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并附有其违纪行为违反的条规,让违纪人员对照自己的违纪行为,加强自我认知、教育和学习。二是充分保障违纪人员的申辩权。赋予违纪人员充分的申辩权利,听取违纪人员对违纪事实的申辩,对合理的陈述、申辩和意见予以采纳,对不合理的辩解,告知其不予采纳的理由和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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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乡县纪委监察局建立案件预审制和助审制,保证了法律纪律的“无缝”对接,切实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案件预审制是要求案件审理人员在案件初查阶段提前介入,及时发现问题,保证违纪案件证据确凿,“无缝”查结。案件助审制是专门聘请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和审计五部门精通法律法规,从事案件查办或专职财会审计5年以上的成绩突出人员担任助审员参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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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12岁的儿子过生日之机,大办生日宴会收取礼金,目前,汝州市教体局局长宋某因为顶风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礼金被令部收缴。这是平顶山市仡“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中金处的一起典型案件。三个月来,该市通过活动的开展,有效遏制了党员干部中“责任不强、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纪律不严、廉俭不守”等问题,为经济社会的发腱提供了强大的内在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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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违纪案件的一个基本环节,其直接影响着办案质量。阅卷工作的基本做法:一是案件来源是否符合受理范围;二是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完备。如果材料不齐全,应予以补充;三是违纪主体是否准确,是否属于纪检监察对象,还要认真审核违纪人员的基本情况;四是违纪人员违纪错误事实是否清楚,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方法、经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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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会东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6,(6):25
江苏省建湖县借鉴司法实践,在全国首推党员案件审理助辩制。纪检监察机关在审理党内案件时,实行公开审理助辩。犯错误的党员不仅可以自我申辩,还可以聘请“党内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对审理部门认定的违纪事实、证据、定性及党纪条规等内容提出质疑,或为犯错误党员提出从轻、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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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闻喜纪委从改进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入手,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提升审理教育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10月底,该县已开展审理助辩7次,培训党员干部3200余人,开展违纪人员回访12次,督促单位整改问题8个。一是推行案件审理助辩,从工作创新中抓教育。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允许违纪人员委托本单位一名党员干部为其申辩,充分听取违纪人员本人和助辩人的申辩意见,对提出的合理申辩意见予以采纳,对不合理的意见予以解释说明,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加强对参与助辩的党员干部和违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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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就是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特别是注重保障被审查党员民主权利出发,通过创新和改进审理模式,逐步探索推进党内民主的途径和方法。本文就其基本程序、基本做法、主要效果、推进中的“瓶颈”问题以及推进方向、对策建议等发表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