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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加强董事对第三人责任既是保护第三者的需要,也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的需要,更是当今公司立法的大势所趋。本文从各国立法、法理、经济分析和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等方面论证了确立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必要性,具体论证我国应如何完善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  相似文献   

2.
在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如果侵占公司的财产,其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从一人公司与公司人格制度、利益相关论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罪刑法定原则、民刑交叉等理论分析及犯罪构成要件看,一人公司的股东也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否则,不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析英国新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关于公司目的,历来存在着两种模型股东主导型以及利害关系人主导型.不同的公司目的决定了公司法对股东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保护程度.在我国,近些年来,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并且在法律实践中出现了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范例.英国的公司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的立法发展,加深了我们对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解.英国最新的公司法作出了不同于传统模型的规定,对我国公司法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论公司设立阶段发起人的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茅院生 《法学家》2006,(3):84-88
发起人在公司设立阶段一方面要以设立中公司机关名义对外发生民事交往;另一方面,发起人之间因为出资等义务的履行也可能发生纠纷.这带来了公司设立阶段发起人责任的多样性既有发起人之间的违约责任,又有替代责任;还包括发起人与设立中公司的责任、发起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责任、发起人与认股人之间的责任.  相似文献   

5.
本文首先考察了美国上市公司收购与公司社会责任的运用状况,其次分析日本对上市公司收购与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运用,最后探讨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在规范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中的运用可能性,提出两个观点:第一,强调公司社会责任,鼓励进行有社会责任的收购行为,防止恶意收购;第二,利用公司社会责任理论,防御外资并购。  相似文献   

6.
关联交易在现实中大量存在,由于不公平关联交易会对公司、债权人利益以及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因此有对其进行规制的必要。新公司法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规制。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判定关联人是否利用了关联关系损害了公司利益就没有任何司法审查标准。本文通过借鉴了国外的相关立法,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为我国建立关联交易的司法审查标准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7.
订单农业中农户与公司之间势力的非均衡性激发与增强了订单农业的履约障碍,本文从法与经济学角度设计了三个层次的均势策略:自我救济、法律规制、文化塑造,意在从制度到文化角度解决农户与公司之间的势力非均衡性问题。  相似文献   

8.
公司人格本质与社会责任的三种维度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从本质上说,法律塑造的公司人格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在法律、社会伦理与自我认识层次上的集中反映。相应地,对公司社会责任也可从三个维度予以解构: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是一切公司应尽的最低限度的法定责任,其约束力最强;伦理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则是对公司的外在约束,此种约束机制可以是纯粹倡导性的公司伦理,也可以是介于伦理与法律之间的"软法";而公司内生的超出法律与"软法"之上的社会责任则是纯粹自律性的。三种性质的社会责任相互依存并相互转化,因此,仅有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机制是远远不够的。  相似文献   

9.
论抽逃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新《公司法》虽然禁止股东抽逃出资,但未明确抽逃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本文主张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并就抽逃出资事实的认定、抽逃出资与借款行为的区别、抽逃出资股东之外的行为人对公司的债权人的补充清偿责任、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等问题提出了学术见解。  相似文献   

10.
资本认缴制下,出资期限的章定引发了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现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2款及第3款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将股东及发起人对公司的责任扩大适用至债权人。由于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责任与发起人对公司的资本充实责任源于不同的法理基础,需要对该条款作出准确解释。在解释时,应当严格基于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责任以及发起人对公司的资本充实责任,划定股东对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范围与发起人对债权人的补充资本充实责任范围,并厘清股东与发起人的内部连带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11.
李学成 《行政与法》2014,(6):123-128,F0003
公司社会责任不能等同于企业社会责任。从法律层面或法学学科方面研究公司社会责任应立足于法律化的公司社会责任。法律化的公司社会责任可划分为广义的公司社会责任和狭义的公司社会责任、公司基本的社会责任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化的公司社会责任应在公司法上实现体系化.即公司法总则设置针对所有公司的社会责任条款,公司法分则设置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条款。  相似文献   

12.
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对社会应尽的责任。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实体法规定相对完善,而在诉讼法领域却一直缺少与实体规定相对应的救济程序,导致公司违反社会责任,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危害时没有合适的诉讼程序对其进行追究,因此,构建公益诉讼程序应是完善我国公司社会责任司法实践的重要步骤。依据我国具体国情,应从立法和实务操作上分别着手,改革我国的诉讼结构,构建公益诉讼制度,以期增加公司社会责任的可诉性,把公司社会责任真正落实到司法实践中。  相似文献   

13.
社会责任语境下对公司捐赠的法律约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江华  张春红 《行政与法》2006,2(1):122-124
让公司承担一定程度的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了公司立法的一大趋势,但公司的社会责任与公司的营利性目的无疑是矛盾的。公司捐赠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之一,在公司捐赠中如何平衡公司社会责任与营利性目的之间的关系在理论和实践中一直是个难题。通过法律和公司章程对公司捐赠效力进行必要约束并进一步明确公司捐赠中董事所应承担的责任应该说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方法之一。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5条规定了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该条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原则性规定从宏观上消解了公司捐赠的合法性危机,成为我国目前公司捐赠行为正当性的法律支撑。然而,社会责任视野下的公司捐赠涉及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社会等多方的利益冲突与平衡问题,对其正当性的理论与实践证成,是规范和引导公司社会捐赠的逻辑起点。公司捐赠的多维度法律规制是在立足于公司的社会性与营利性基础上,以平衡和协调诸方利益为基本思路,通过整合与完善公司法、合同法、财税法等法律部门的有关规定,最终实现社会责任视野下公司捐赠的"可持续性"发展。  相似文献   

15.
论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张利改 《河北法学》2007,25(12):138-140
股东有限责任乃现代公司法律之基石.股东有限责任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非股东无责任,也并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并不必然导致股东有限责任之例外适用.我国公司法应坚持股东有限责任为原则,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为例外.主要从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概念、历史渊源、功能及局限性、人格否认理论及其完善几个方面予以论述.  相似文献   

16.
股东出资瑕疵民事责任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卓  李岩 《行政与法》2006,(3):124-126
通过比较我国与其他国家在公司资本制度的法律规定、股东出资的法律规定、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合理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在民事责任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中,应当确立过错责任原则、为违约提供法律救济、完善发起人的责任。  相似文献   

17.
邓可祝 《行政与法》2010,(2):105-108
公司的环境责任在不同的语境下意义不同。一般包括公司的环境道德责任、公司的环境义务责任和公司的环境后果责任几个方面,不同的责任形式对公司的要求是不同的。我国目前在公司的环境责任的实现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应该从加强公司环境义务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促进环境道德责任建设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关于股权转让人对股权转让之后到期的出资义务是否承担责任,《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认识模糊、适用错误、结论不一等问题。尚未到期的出资依附于股权之上,不具有债务属性,股权转让之后应由股东(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如果股东(受让人)因拖欠出资而被要求在拖欠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要求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时,股权转让人应在股权转让后的一定期限内对前述之责任承担补充责任。该责任不是因违反出资义务而为自身承担的责任,而是属于为他人承担的"与出资相关的责任"。  相似文献   

19.
张力 《现代法学》2013,35(2):75-92
现代民法上的法人制度包含了为公司制度发展量身定做的"完人化"标准。公司制度借与法人制度融合获得了广义财产与基本权利,扭转了公司在传统社会组织身份格局中的不利地位,形成了对其他企业类型的制度竞争优势,但也带来巨大风险:公司异化为新身份格局中的"公司帝国"。法人制度在我国具有主要服务国有企业改革的功能狭隘性,加之官商传统潜移默化,产生了更为复杂的"官商公司帝国",妨碍了国有企业实现公共利益。针对性地而言,应祛除法人制度的极端功利主义成分,重建国有企业承载公共利益的法人制度支持。  相似文献   

20.
戚枝淬 《行政与法》2013,(1):119-123
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权源于股东权,属于股东共益权。目前我国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权行使主体混乱无序,致使公司慈善捐赠决策屡受质疑,公司社会责任难以承担。基于此,有必要构建股东(大)会、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慈善基金会多元化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权主体体系,当公司慈善捐赠决策不适当,害及到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实现或违反公司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时,可通过撤销诉讼与无效诉讼途径加以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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