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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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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伊强 《学理论》2012,(26):53-54
行政相对人是指参与行政过程并且其利益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主体,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影响着行政过程的启动与运行,制约着行政管理的结果。"依法治国"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发展观都把人权放在了至关重要的地位。在行政管理中,对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正确认识,将直接制约政府管理的效益。  相似文献   

2.
李卫华 《理论探讨》2008,(2):157-162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非政府组织也逐渐发展并日益在公共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非政府组织参与行政管理的法律地位可归纳为:以行政主体地位代表国家或人民履行公共管理职权,或者以相对人或相关人地位享有或行使针对国家的权利.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较晚,相应的文化环境和制度背景还不健全,行政管理体制也没有提供足够的参与空间,从而制约了非政府组织参与行政管理.因而,可以通过由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完成公共行政职能,建立公益救济,尤其是公益诉讼制度,培育非政府组织的自治能力和参与能力.建设公民法律文化等途径建立非政府组织与政府良性互动的行政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社团组织的角色定位是政府和社会的中介者,这主要表现在其自上而下的管理功能、中层横向服务功能及自下而上的监督功能上。与之相应,社团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具有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相对人及行政监督主体等多重身份地位。国家应当从社团组织的角色定位及作用出发,从政策、法律上加强对其规范和引导。  相似文献   

4.
行政指导相对人及其权利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曹静晖 《理论探索》2005,(3):115-117
行政指导属于一种延续性行为,是一个从作出到发生效果的动态变化过程。就行政指导单方面而言,它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没有形成行政法律关系。但是,当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后,其性质必然发生变化而成为一种行政法律行为,构成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在行政指导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是义务主体,行政相对人是权利主体。由于行政指导相对人的权益与行政指导主体的指导行为休戚相关,而行政指导主体本身所具有的“自利性”倾向极容易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所以必须强调使行政相对人充分享有知情权、程序抗辩权、受平等对待权和申请救济权以作保障。  相似文献   

5.
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关系的新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玮 《行政论坛》2006,(2):58-60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是行政法律关系理论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传统的行政法律关系理论曾简单地认为行政法律关系只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将主体双方的不平等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显著特征。而事实上与过去相比,行政法律关系已有了十分明显的发展变化,“不平等”已不能概括其基本特征,理应以“对应且不对等”作为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关系的科学定位。  相似文献   

6.
随着公共行政职能的社会化和行政方式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着特定领域公共事务的管理,成为新的行政主体。因此,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律师协会既可能与国家行政机关一样,处于行政主体地位;也可能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一样,处于行政相对人地位。律师协会的双重身份和地位,使它具有沟通协调、利益代表、行业管理、维护权益、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
行政指导作为现代民主政府的行政管理方式之一,其重要性日益凸显。行政指导虽然不具有法律形式上的强制力,其行为是基于行政相对人的自愿而为。但从“国家”现象,从事实上的强制力,从我国现行法律之规定来思考,行政主体应当承担行政指导责任。  相似文献   

8.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互动已是现代行政法治的一个基本命题。“互动”既重视不同主体之间的独立地位,关注双方的利益需求,又强调双方同生共处。“和合”也同样既承认不同事物之间的主体地位,正视双方的客观矛盾,又强调双方和谐相处。因此,和合文化中的“和合精神”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互动这一命题中的“互动内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既承认冲突,又强调和谐;既承认矛盾,又强调合作。这样,和合文化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互动”这一基本命题提供了一种文化学依据。“和合”成为化解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冲突之道;通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互动”,达到“和合”之境。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政府执法理念也由命令式执法逐步向服务型执法转变.行政指导作为一种能够灵活适应各种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管理需要的“柔性执法”方式,越来越广泛地为我国政府所采用.但是,由于立法的滞后性,我国目前还没有任何关于行政指导的立法,行政指导行为的作出和实施只能由行政机关根据行政实际的需要自由裁量决定,而行政相对人由于行政主体的行政指导行为遭受损害时更是救济无门.从依法行政和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我国必须加强和完善行政指导的相关立法.又由于行政指导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执行性,因而对行政指导的法律规制,更重要的应该是程序法规制.  相似文献   

10.
周健翔 《学理论》2009,(25):101-103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行政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极具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结合行政诉讼本身的特征来加以分析,根据诉讼第三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不同地位,将其划分为行政主体型、行政相对人型以及行政第三人型,既保证了法律关系的逻辑连贯性,又便于法官判断,同时也有利于诉讼第三人明确诉讼自身权利,从而更好地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1.
行政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可以体现为行政主体的组成人员、外部相对人和内部相对人。在完善我国行政公职人员的权利保护机制方面,应汲取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合理成分。完善行政公职人员权利保护机制的有效途径,一方面是完善系统内的权利保护机制,主要是完善申诉制度和内部行政决定的程序;一方面是建立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2.
简论社会行政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庞兰强 《理论探索》2006,(3):132-134
社会行政主体是近年来新型的公共管理主体,由于其行使权力的公共性、公益性等公法性特征,对其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应纳入行政法规制范畴。具体救济措施有:建立人大监察专员制度、行政苦情制度以及完善现有行政法律救济制度等。  相似文献   

13.
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对社会生活进行组织和管理过程中,依照法律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相似文献   

14.
伊强 《学理论》2013,(8):126-127
知情权是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是政府管理部门与群众良性互动与沟通的基础。强化对行政相对人知情权的尊重,一方面是对行政相对人参政、议政权利的基本保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实现政府部门与公众间的和谐,有助于使行政相对人更好地履行社会监督职能,从而促使政府部门提高工作效率与执政能力。结合我国当前信息社会发展的特点,针对当前社会管理过程中如何更有效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问题,从"顶层设计"与"微观对策"等维度给予思考。  相似文献   

15.
李升元 《理论探索》2006,2(3):138-140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的监督,不是一般的民主监督,而是法律监督。它是行政相对人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国家行政权力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所进行的监督,它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利己性和软弱性等特点。根据“公民权利制衡行政权力”的原理,可以充分运用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实现行政相对人的行政监督。目前,亟需通过全面提高监督主体的法律意识、大力完善与行政相对人监督相关的法律制度和逐步健全行政相对人监督机制等,来完善行政相对人的行政监督。  相似文献   

16.
2011年1月10日,深圳前海管理局正式挂牌,开展探索在我国行政管理中实行法定机构的创新管理模式.法定机构是一种有别于传统政府机构的行政主体,研究实行法定机构模式的深圳前海管理局的法律地位,能够促使我们再一次审视我国行政主体理论与西方国家行政理论的区别,对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7.
行政检查涉及公安、工商、海关、税务、环保、质检、卫生防疫、医保等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个领域,是行政机关频繁采用的执法方式之一.由于行政检查具有职权性、强制性的特点,行政检查的实施经常会涉及宪法所保护的基本权利,给相对人权益造成重大的影响.因此,如何将行政检查活动置于适当的法律制约之下,即如何有效对行政检查权进行法律控制就成为依法行政的重点内容.  相似文献   

18.
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实体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对行政优先权的合理控制,也是对行政法律关系不对等性的平衡。它应包括如下内容:知性权、听证权、陈述权、抗辩权、申请回避权和拒绝权。它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不受侵犯,有利于保证行政目的的实现;同时它能最大限度地限制行政主体滥用权力,遏止权力腐败,维护和提升政府形象。  相似文献   

19.
王吉生 《行政论坛》2009,16(6):63-66
行政时效制度属于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我国尚缺乏统一的行政时效制度,现有的行政时效制度本身缺乏严密性,且对行政相对人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而对行政主体却较为宽松,存在较多缺陷。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管理论”的深刻影响、公权力与私权利的不正常制衡和立法主体不适格等。行政时效制度的设定需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区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分别设定。  相似文献   

20.
在通常情况下,“行政”体现权力因素和不平等性,“合同”体现权利因素和平等性,二者“水火不相容”,然而,在从警察国家向福利国家转变时期,随着民主政治普遍发展,二者却有机地结合起来,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行政管理领域,形成了行政法上独具特色的行政合同制度。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contractadministration)或公法上的契约(contract in public law),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过协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是行政和合同的结合,是行政中的权力因素和合同中契约精神的统一。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包括行政主体之间和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狭义专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本文立足于狭义行政合同,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合同的功能及其法律调控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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