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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法学》1988,(3)
法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原理和方法来研究法律在制定、颁布、实施以及遵守的整个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社会问题,为立法、司法和守法提供必需的社会信息,探寻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的社会途径,揭示法律与社会互相作用的机制.它着重研究法律的实际社会功能和社会效果.法制建设的中心问题是法律实施,即如何依法办事.法社会学就是研究法制建设中心问题的一门学科,它是要  相似文献   

2.
法律效益与立法现代化刘旺洪从法社会学的角度而论,立法是社会经济结构所内蕴的社会关系的应有模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是一定经济结构和政治体制所要求的社会秩序和社会主体行为模式的理想范型的构建过程。法律社会学对立法的这一界定,要求我们在立法工作中应当把握...  相似文献   

3.
公众法感情是指以理性的法律意识和本国传统道德文化为基础、以实现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目的指向的情感诉求。它属于理性的法律意识,要求刑事司法应当首先尊重和遵循法律逻辑;它也是一种道德文化诉求,其作用机制根植于传统道德文化之中,刑事司法要注重对传统道德文化的吸收。公众法感情与民意之间在主体范围、理性的内涵、利益性质等方面存在区别。  相似文献   

4.
邱润根 《河北法学》2012,30(9):30-35
见义勇为的传统道德观念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以一次次“见义不为”的方式践行,其中的原因在于:市场经济转型激发了人们对于利益的关注和追求使得传统的道德让位于利益,而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过渡为传统道德让位于利益提供了充分的社会条件.基于现行司法理念的司法判决使得道德与法律渐行渐远,加速了道德的离心力.司法理念中强化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并在立法中强化法律的利益激励机制能有效地将对利益的追求并人道德的范畴中,才能使得道德与法律并行前行,“见义不为”才会因缺乏生成土壤而得到遏制.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公布伊始就引发了广泛讨论,随后的调整甚至引发了更大的争议.所有争议的本质还是立场选择——如何看待回应型的积极性立法的问题.法益理论无法提供一个批判立法的武器,无法撼动积极立法观的价值基础,反而常常为积极立法助力.即使承认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犯,也只能在刑法解释论范围内腾挪,在政策评价领域或者说在刑事立法领域,无法直接证明法益保护理论可以提供一个立法批判功能.在刑事立法领域应遵循规范保护为主的原则.立法的合理性包含着外在道德评价和内在道德评价.外在规范伦理的层次性特征恰恰为行为入罪与否提供了相对规范的标准.刑事立法首先要遵循规范伦理,要受到法律内在道德的制约与立法良知的制约.这是刑法成为良法的基本前提.同时,刑事法又因为涉及底线人权,所以其受到的制约应该更为广泛和严格.此外,刑法的修正不能也无法建立在期望其他法律配合的基础之上.就内在道德而言,刑事立法应当满足清晰性、一致性以及可实现性等诉求.  相似文献   

6.
彭宇案件的发生引发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彭宇案件的判决有损司法的公平正义,损害了我国固有的传统道德,它的情节涉及到法律、道德领域,与彭宇行为类似的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在立法上应该得到保护.这场道德危机出现的根本原因是司法出现了问题,违背法律,不仅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而且损害了道德,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内在一致性,对任何一方的破坏都会导致法律秩序的混乱.在社会的大转型时期,出现了道德与法律的失衡在所难免,为此,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的法律体系迫在眉睫,让司法挽回道德.  相似文献   

7.
中国当代性法律批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今世界,各国都在探索改革有关性的法律的途径.在沃芬顿报告的影响下,许多性行为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社会中实现了非罪化.这一法律改革的最高境界就是福柯所反复论述过的:任何形式的性行为都不应当受到任何法律的惩罚.性立法不应依据道德的要求,而应依据当事人行为的社会后果及法律处罚对当事人所造成的后果.强奸和对儿童的性侵犯可以视同于伤害罪加以惩处.性或者属于道德的范畴,或者属于人们可以自由选择的生活方式的范畴.而法律不应当干涉道德范畴之内的事,更无权干涉人们自由选择的生活方式.  相似文献   

8.
如何解决“道德滑坡”现象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在立法领域,道德的法律化自然成为现实的需求.中国传统法律中所蕴含的天然血缘性,为当前我国道德的法律化提供了批判的思路.通过简单回顾和梳理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道德法律化的脉络,以期在现代立法中实现道德法律化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9.
民法分则婚姻家庭编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民法典中,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最具伦理属性、民族特性和人文主义精神,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密切相关。从"单行法"到"法典法",婚姻家庭编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保持其相对独立的身份法特点。制定婚姻家庭编既是编纂民法典的需要,也是回应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新问题以及完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需要。婚姻家庭编立法应当考虑我国的立法传统、基本原则在婚姻家庭编中的作用以及当代国际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趋势,重构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应当考虑非婚同居关系在社会中逐渐被公众接受并成为一种生活模式的现实,对非婚同居关系作出原则性规定,以保护当事人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利;应当认真对待我国离婚率不断上升、轻率离婚屡见不鲜、离婚救济制度适用受限的问题,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为防止轻率离婚,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作出理性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0.
见义勇为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进行见义勇为立法的社会呼声很大,而见义勇为立法涉及到道德的法律化问题,见义勇为立法发挥道德和法律的互动作用。本文从道德的法律化问题对见义勇为立法进行了法理探讨。  相似文献   

11.
伴随《电子签名法》的颁布,由联合国示范引导的国际社会电子商务立法的目标在我国已经基本实现,现今我国再次提起制定电子商务法应当具有超越示范法的立法定位。目前电子商务已经向纵深阶段发展,渗透至各个领域,因此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也具有多样性和渗透性,我们不可能在一部法中解决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所有问题。因此,电子商务立法应当有清晰的定位。建议制定网络商务法,按照商法的目的和价值建构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2.
晏武侠 《法制与社会》2013,(16):281-282
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问题一直为全世界社会保障立法所关注。随着时代的发展,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又生发出新的问题,即立法在关注老年人的物质赡养的同时,还应强调子女于老年人精神赡养方面权利义务的规定。本文从精神赡养对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性方面出发,浅析子女对老年人提供精神赡养不仅是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应有之义,进而对子女关于精神赡养的法律问题提出一些浅见。  相似文献   

13.
垃圾邮件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考察垃圾邮件问题与对策,美国垃圾邮件立法与诉讼,本文认为:我国未来的《反垃圾邮件法》不但应当在技术性规范上和发达国家接轨,而且应当接受发达国家以个人为本位的民事、刑事法律理念。个人、民间组织可以继承我国传统法律文化轻视正当程序、自设道德合法性的流弊,但是国家应当作抵制这些流弊的主力。对于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性垃圾邮件问题,我国不需要制定有特色的法律规则。法院应当垄断对任何类型垃圾邮件争议的裁决权,而且法院仅得管辖控告垃圾邮件发送者的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为了减少司法成本、鼓励垃圾邮件发送者主动防范用户、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制造诉讼降陷阱,我国法律要采用美国H.R.1017法案的产权配置方式。  相似文献   

14.
地方立法作为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发展有着导向、规范、保障和强制作用,而且对整个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完备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新时代倡导的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经济增长与就业协调发展、法制建设要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等理念和观念的前提下,地方立法应当树立新的发展观,以此促进各种传统关系、传统思维方式、传统立法理念、传统协调方式、保守的"平衡"心态朝着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法治方向转变。  相似文献   

15.
作为法学与社会学两个学科结合的产物,西方法社会学在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中,深受西方社会学理论流派与方法论思想的影响,功能主义思想就是对西方法社会学影响较深的一例,它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了西方法社会学的发展:第一,功能主义思想的引入改变了传统法学研究中注重分析法律结构内在的逻辑一致性的思维惯习,提供了从法律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来考察法律的"外部"视角;第二,功能主义思想提供了从法律与社会整体的联系来考察法律问题的系统的视角;第三,功能主义思想中对"功能"内涵更为全面的阐释丰富了法社会学中的法律功能研究。  相似文献   

16.
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中,立法难免对性道德问题进行回应。在理解道德立法方面,我们可以从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有关论述中得到启发。在论证道德立法的正当性问题上,结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性道德领域内的判例,我们将道德纳入立法的表现形式归纳为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和社会环境。我国目前正处于一个道德回归和社会价值观重建的时期,立法无法避免要对性道德问题进行回应。我们一方面应当谨慎对待立法的道德化,防止立法对私人道德的过度干预;另一方面需要发扬民族传统道德,发挥公共道德对社会价值整合的力量。  相似文献   

17.
张婷婷 《法学论坛》2016,(1):133-143
在疑难案件中,法律与道德的巨大冲突很容易掩盖科技的"除魅"特性.科技不仅革新了法律纠纷的产生和鉴定方式,还重塑了传统道德的取舍范围.而道德则依赖人生与社会认同的优势,又为科技发展和制定法设定了伦理准则."宜兴胚胎案"的两种裁判就证明,在制定法缺失的情况下,科技与道德将以隐性和显性的方式分别作用于法律解释,并在相互制约中影响司法裁判.然而,受国家法治意愿的影响,法官只是有选择性地接受科技与道德的引导,并最终将裁判结果限缩于法律框架之内.  相似文献   

18.
动物福利权立法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动物福利发展的重心不应仅是立法,也不应停留在法学和司法判决上,而应体现在在社会和市民观念本身。动物福利权立法应当注重自下而上的生态道德习惯之教化和自上而下强制法律的制约,二者相辅相成,自在调整。  相似文献   

19.
罗冠男 《政法论坛》2021,(2):129-137
基层社会治理对于整体社会治理起着重要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治理中,形成了一套圆融自洽、顺利运行的法律机制,其中蕴含了我国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宝贵经验。传统儒家法与道德相混成,一直将道德教化作为重要的社会治理手段,德治与法治相结合;而基层的自治制度,不论在立法还是司法上,都为国家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传统社会基层治理的法律机制与经验,与我们今天所提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有着不谋而合之处,在我们面对当代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挑战时,也具有不容忽视的价值。  相似文献   

20.
前沿视点     
《法治与社会》2011,(9):78-79
完善社会管理法律建设的途径郑晓均在《光明日报》撰文认为,法律建设在推进我国社会管理创新中也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因为政府对社会进行管理,首先是通过社会管理立法来进行,而最大的利益协调工具就是社会管理立法。因此,应当把人民群众作为社会管理法律建设的立足点,即要将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方式、领域等问题法制化、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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