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上一讲主要讲述宪法与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这一讲,我们继续阐述宪法框架下的国家制度.
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是指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选举制度的具体内容由《选举法》规定.选举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权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相似文献
2.
3.
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选举制度是宪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现代西方民主宪政理论中,选举被视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之间最基本的联系途径,也是程序民主的基础。当前我国的选举制度及立法实践在选举的程序设计、法律调整的范围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方面存在较多漏洞,立法机关理应全面审查现行选举法中存在的缺陷,进行全面的修改。 相似文献
4.
人大代表选举是根据选举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如果程序不民主难以保障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贯彻实施,难以保证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实现.从完善选举委员会组成程序、减少代表名额、用专职代表制取代兼职代表制、统一按居住地划分选区、提高代表候选人的条件、用"预选"的办法确定候选人、介绍候选人采取有条件的"竞选"、明确罢免代表的事项和理由、扩大选举权的司法保护范围等方面提出建议,以达到切实保障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5.
完善人民代表选举产生机制的若干思考--为纪念人大制度50周年而作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人民代表是代表机关的主体 ,代表的产生是人大制度的逻辑起点 ,因而代表的选举产生机制构成人大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完善人大制度首先应当关注代表选举产生机制的完善。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机制存在着若干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缺陷 ,表现在 :不具有中立色彩的选举组织对候选人的确定及选举过程的不适当的操控 ;宪法和选举法长期将直接选举停留在较底层次 ,没有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和人民群众民主政治意识的觉醒而相应提高 ;选举主体的选举意识普遍淡薄、知情权缺位及被动式选举行为 ;被选举主体的利益和动机的错位、不纯现象与代表的政治职务严重不符。针对这些问题 ,文章提出了完善代表选举产生机制的路径选择 :一是完善现行代表的选举程序 ,包括改进和健全现行代表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增强选举的竞争性和公开性、适当推行与扩大界别选举制、改革代表名额分配办法、区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环节 ;二是适时扩大直接选举的层面 ,直至最终实现全国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 相似文献
6.
上一讲主要讲述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发展历程.这一讲,我们着重讲述宪法与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赋予各种基本制度以宪法的地位.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政党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等. 相似文献
7.
《选举法》第五个修正案主要在三个方面发展和完善了我国的选举法律制度:第一,根据法治发展的成果与理念,将宪法的平等、公平与公正的理念体现在选举法的规范与体系之中,具体表现在实行城乡平等选举权;第二,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丰富民主生活,增强候选人的"透明度";第三,选举程序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相似文献
8.
从王春立案看选举权的司法救济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王春立案包含不少宪法问题。我国公民选举权救济中存在救济范围窄、程序定位偏、法律责任简、监督力度弱、裁判组织缺、后续手段无等七个缺陷。人民法院应设立选举法庭受理选举纠纷案件,实现选举权的司法救济。条件成熟时,可将选举诉讼纳入宪法诉讼,通过附带性审查实现权利保护。 相似文献
9.
10.
乡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情况看,加强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十分必要的。为此,应着重抓两个方面:第一,搞好人民代表的选举。在现阶段,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参政权是人民当家作主基本政治权利。1987年基层政权换届选举,由于比较认真地按照选举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选举活动,保障了选民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使民主选举权利,所以选出的代表素质比较好,知识结构有所改善,提高了议政水平。1953制定的选举法规定等额选举;1979年则把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为的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由于贯彻了改革的精神,竞选的机制已经进入选举生活领域, 相似文献
11.
12.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已由一个抽象的宪法原则演变为一个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行为规范。在选举程序中适用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能够消除选举过程中的任意性,预防非法程序和错误程序的出现,使选举行为沿着最初设定的目标运行。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要求选举程序具备参与性、公平性、竞争性、公开性、自治性以及裁判的中立性。而这些要求对于解决我国选举制度中的扩大直接选举范围、推行竞争性选举、城乡按人口比例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及选举诉讼等问题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3.
选举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这是修改后的选举法新增的内容规定.这一规定体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它是我国十多年来选举制度的实践总结,是实现选举公开、公正、透明的有效民主形式,这一规定作为民主选举的“后续”程序,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推进选举的民主化进程,保证选出满意代表具有实质性意义.应当在这次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中认真地运用好。能否正确有效地运用好这一形式,不仅关系到立法的正确性,而且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重要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对其民主意义、作用及其组织形式进行理论阐释和程序研究。 相似文献
14.
上一讲诠释了宪法的定义,这一讲主要讲述宪法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原则.
宪法的重要地位
宪法具有法的属性,宪法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一种.从宪法与国家的关系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首先,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根本性.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社会关系中最基本、最根本的问题,调整范围十分广泛.宪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国家性质、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国家标志等. 相似文献
15.
16.
我国宪制发展中短期态势评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宪法确立了国家的基础性制度架构,内容包括若干基本宪法原则、公民宪法权利的范围及其保护、国家权力的横向和纵向配置,以及宪法的保障实施。我国宪制发展面对的课题可概括为以下几种:使政治、法律体制改革跟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有效保障宪法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实现执政党与国家关系的法治化;形成独立的有权威的司法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完全可以在今后5-10年内实现一些具体的宪制改革目标,其中包括:初步实现政党以及执政党与国家机关关系的法制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乃至全国人大代表由选民直选产生;修改选举法,容许人大代表选举实行竞选;实现不同职业选民的平等选举权;使司法机关相对于本级地方党委和本级地方其他国家机关有较大独立性;采取立法措施弥补公民基本权利法律保障方面的缺失;消除地方因权力过度集中于执政党的领导机构而形成的党的书记破坏法制、搞个人专制的问题;在全国人大内部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作为设立宪法法院前的过渡措施;逐步终止地方国家机关正职领导人员选举和补选环节普遍违反法律原则的做法。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完善选举制度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但随着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意识、参政热情不断提高,选举工作的焦点从能否实现选举权转移到怎样更好地实现选举权上来了。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际进程已向选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拟对我国基层政权选举的若干问题,谈谈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8.
论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本文仅对完善我国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与其原选举单位的法律关系问题作一探讨, (一)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集中体现。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设定的政治制度,如在代表的选举方式上,我国采用选民直接选举与县级以及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间接选举相结合制度。根据我国宪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