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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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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益诉讼是指任何组织和消费者都可以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一种制度。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首次写入公益诉讼内容,即新增的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规定原则性过强,剩下的具体制度设计工作全部依赖最高人民法院相应的司法解释。可是,公益诉讼是作为诉讼权入法的,而中国的诸多部门法中并无相应公益法权的实体法规定,公益诉讼权的规定显然是对实体法的一种超越。公益法权具有天然的社会权本质,要顺利实现公益诉讼的制度安排,须完成公益诉讼的路径转化。以公益法权的社会权属性为据,为其寻求宪法上或民法上的权源,以实现公益法权实体法的弥补与司法配置。  相似文献   

2.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将对污染环境行为提起诉讼这一内容正式纳入,为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并未明确界定提起的主体。从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入手,建立并完善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具体程序及检察机关自身机制,可为具体的实践操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段计珍 《前沿》2005,(4):114-115
行政公益诉讼是相对于行政私益诉讼由非法律上利害关系人提起的、直接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行政诉讼。在我国这仍是一司法盲区,但西方国家已经建立了一套卓有成效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本文通过对国外行政公益诉讼的简要介绍,论证了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并对我国应采用的行政公益诉讼模式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4.
李蒙 《民主与法制》2013,(20):10-13
对于环境诉讼来说,2013年的上半年。肯定会在历史上留下深刻的印痕。2013年1月1日起,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有关公益诉讼的内容正式生效。而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但是。环境诉讼立案难、诉讼主体难、鉴定难、审理难、执行难、管辖难等问题,还是依旧。这半年,民间组织在寻求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案突破口,热心环保公益的公民也纷纷申请环境信息公开,并提起行政诉讼。这半年,两高的司法解释希望将污染企业和责任人绳之以法。但在湖北省钟祥市,却发生了受害农民身陷囹圈的刑事案件……本期封面,我们选择了“半”字。不仅因为讲的是2013上半年的环境诉讼,还因为中国有句俗话:“行百里者半九十。”环境诉讼。无论公益诉讼还是私益诉讼,都极为艰难。每一小步艰难的跋涉,都需要付出无比艰辛的努力。只要没有抵达胜利的彼岸,就决不能停下前行的步履。本期聚焦关键词:环境诉讼  相似文献   

5.
近年,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呈现上升趋势。然而,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并未将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程序等问题纳入规定,使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这一做法受到了质疑。笔者拟对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谈一点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6.
2014年4月24日通过的《环境保护法修订案》首次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要素作出了规定。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争议曾经是《环境保护法》修订的争议焦点。文章介绍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演进,分析了新修订的环保法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拓展及其不足,最后指出,环保法修订案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有限放开是对当下各种现实因素综合权衡的权宜结果,对公民个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排除,也只是一种阶段性的选择。国家治理和环境治理的发展将不可避免会要求降低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门槛,让凡是受到环境污染影响的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以更有效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民主和法治的进步。  相似文献   

7.
《公安研究》2014,(5):93-93
侯登华在《政法论坛》2013年第6期撰文认为,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建立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确立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民事原告主体资格。在基本法+单行法模式下,社会组织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在单行法修订前,应通过司法解释规范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司法机构应对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供必要的保障。  相似文献   

8.
公益诉讼制度发源于古罗马,并在美国、日本、德国等西方国家得到了立法确认和发展.我国目前立法对公益诉讼没有作任何规定,但在实践中此类案件却很多,由此出现了立法和现实的脱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应该从道义上、法律上和物质上支持个人和组织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9.
我国目前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使得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成为保护环境的迫切需求。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在考虑本土司法承载量的情况下,确定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资格标准和相应的诉讼模式。公民个人、检察机关、环保机关和社会团体在不同情况下都应是适格的原告,检察机关在环境刑事公诉时可附带提起公益诉讼,个人和社团则须经过请求行政处理的前置程序方能起诉,环保机关对于无法通过行政手段解决并且无人起诉的案件也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0.
新《环保法》第58条有明确诉讼主体、扩大可诉范围的亮点,也存在规定过于原则、法律效力不高、诉讼主体狭窄的不足。环境公益诉讼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陷入能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数量少、"法律规定的机关"范围不明确、作为环境公益诉讼重要组成部分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不能开展、"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环保法庭"低受案率"的困境。面对这些问题,要解决,更要反思。这就需要进一步扩大环境诉讼主体的范围、消除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恐惧、完善环境保险制度使政府不再为污染买单、引入"原告奖励"制度来降低环境公益诉讼的成本,提高环保法庭的受案率。  相似文献   

11.
丁延松 《青年论坛》2014,(3):110-114
公益诉讼中,民事公益诉讼保护的对象、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尚未规定明确,这导致司法操作的困境,不利于法治中国建设。应进一步明确收案范围,明确提起诉讼的主体范围,建立配套机制以保证公益诉讼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2.
黎弘博 《前沿》2014,(5):100-103
近年来,我国不断发生环境污染案件,涉及对环境污染加以救济的公益诉讼问题也备受人们关注。但由于我国法律对起诉主体的资格求,遵循的是传统的当事人适格理论,求原告必须与案件争议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导致诸多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起诉时即夭折。2012年8月,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首次通过立法明确了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的救济途径。但法律规定非常原则,尤其是涉及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并不明确,本文试图对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进一步进行研究,以完善立法,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3.
当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法律应容许国家公诉机关或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保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直接关系到公益保护的有效和行政权力监督的力度.在我国建立以行政公诉优先、民众诉讼为补充的行政公益诉讼模式,既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律知识、办案经验,调查取证方面的优势,又动员了私权的力量来制约行政权的行使,从而构建监督行政权力的系统,促进行政权依法行使,从而维护公益.  相似文献   

1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从检察机关的基本性质入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初步探寻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扮演的角色。新设职能不必新设机构,探索建立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为主体、多部门联动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模式,是一条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公益诉讼之路。  相似文献   

15.
团体诉讼的诉权基础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团体诉讼是指社会团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或者其成员的利益,依据特定法律赋予的权利或者团体成员授予的权利,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者提起不作为之诉或者损害赔偿之诉,并享有独立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一种群体诉讼机制。公益社团提起团体诉讼的诉权基础因不同诉讼类型而有所差异,其中团体的不作为之诉系基于法律赋予的不作为请求权,而公益团体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的诉权基础则是诉讼信托。  相似文献   

16.
环保非政府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具有优势,已成为众多国家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应改革环保非政府组织的准入资格制度,明确其法律地位,并建立竞争机制,以完善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以国家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而无人起诉的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有关违法行为无效,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活动。我国虽尚未建立该项制度,但是域外的成功实践为我国构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在我国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存在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8.
虽然现行法律没有对检察机关可以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个别地区检察院以原告身份提起了公益诉讼并得到法院的认可.然而检察机关的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在实践与理论中仍有较大的争议.从法理、社会管理、公益保护、现行法律四个方面论证得出检察机关不宜成为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检察机关保护公共利益应当立足法律监督职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权、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等现有权能的效用,唯有此才可从源头减少公共利益被侵害.  相似文献   

19.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为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奠定了法律基础,但是相关职能部门并未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且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做法也不尽一致,对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造成了诸多限制。对此,应该明确检察机关直接提起及调节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支持起诉方式,制定督促起诉的法律依据和实施细则,并加强上级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抗诉案件的指导,通过检察建议全过程监督公益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20.
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是法制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近年来陆续涌现的公益诉讼个案正好反映了这种需求。为解决公益诉讼制度面临的本土化问题,本文从我国的社会经济文化现状及法制传统出发论述了构建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并就诉讼主体选择等具体制度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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