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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公安行政复议、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政府依照专门程序对该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进行审理、裁决的活动.可见,公安行政复议、诉讼是解决公安机关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和争议的行政救济手段,行政复议是通过行政程序进行救济,行政诉讼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救济.既然是涉及与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矛盾和争议,若处理不当,在很大程度上…  相似文献   

2.
公安行政诉讼范围,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执行警察职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案件受案条件,可能引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公安机关是执法任务最重的国家机关之一,有权作出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种类繁多,对象广泛,随处可见;公安机关属于政府序列,却又是兼有行政和司法等多重国家职能的特殊行政机关。因此,在具体划分公安行政诉讼范围过程中,公安机关内外都有一些模糊认识,某些方面还歧意颇大,需要加以澄清。  相似文献   

3.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造成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国家给予赔偿,国家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循,在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中是一大进步;社会公民  相似文献   

4.
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为可诉性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志强 《前沿》2002,(10):95-97
我国公安机关是各级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 ,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 ,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侦查力量 ,是负责社会治安和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门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范围十分广泛。在刑事诉讼中 ,公安机关是行使侦查权的机关之一 ,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都由公安机关进行。其职责是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预审 ,对应当予以拘留、逮捕的现行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拘留 ,执行逮捕并进行羁押。近几年来 ,由于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侦查权 ,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的案件时有发生。如何对公安机关…  相似文献   

5.
本案中贺勇行为性质的界定,直接关系到国家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对此,笔者认为贺勇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因而应由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可见,国家负担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就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应是“行使职权”的公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属于公务行为,适用国家赔偿法,按国家赔偿程序解决;属个人行为,适用民法通则,按民事诉讼程序处理。我国确定公务行为的原则是“职权相关”…  相似文献   

6.
法制博览     
司法赔偿具体规定开始实行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截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最高人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制定与实施 ,标志着我国因国家权力违法行使而导致的赔偿责任正式确立。然而 ,由国家合法行使其权力而给一般公民、法人等造成的损害补偿问题尚待解决。故我们有必要对我国行政补偿制度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以利于完善行政补偿立法。一 关于行政补偿制度的涵义与特征行政补偿制度 ,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政行为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 ,由行政机关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它是国家调整公共利益与私人或团体利益 ,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关系的必要制度。从严格意义上讲 ,行…  相似文献   

8.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几乎涉及公安机关和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全部内容,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和  相似文献   

9.
《国家赔偿法》中,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需具备的条件有:侵权的行为主体是公安机关和公安人员、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公安职务行为、公安服务行为具有违法行为、公安职务行为违法造成直接损害后果、损害事实与公安行使职权违法有因果关系;属于公安人员个人责任的有两方面,与行使公安职务行为无关的个人责任、与行使职务有关的个人责任——追偿。赔偿责任制度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还应完善在立法机关违法立法、公共设施和管理缺陷造成的损害等方面的国家赔偿责任,精神损害后果严重应实行物质赔偿、可计算的间接损失应列入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10.
传统的国家赔偿责任及其责任原则存在不足,表现在对有瑕疵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立法不作为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对在公共事件中遭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也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上述结果的原因在于传统的国家赔偿责任是以国家为视角的,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来分析国家赔偿责任则需要我们转变传统国家赔偿法的理念,以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为视角,以国家赔偿责任为理念,从而实现国家赔偿责任理念的转型。  相似文献   

11.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财产或其他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把握行政强制措施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不能认为行政强制措施仅指行政机关对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强制措施。这会把行政强制措施界定在一个最为狭窄的范围内。第二,不能认为行政强制措施就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即行政机关对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采取的  相似文献   

12.
所谓公安行政处罚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公安行政法律法规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公安行政处罚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简单地说,即公安行政处罚行为在空间、时间上的方式和步骤。因目前我国公安行政处罚分为治安管理处罚、出入境管理处罚、边防行政处罚三类,相应地也就有治安管理处罚程序、出入境管理处罚程序、边防行政处罚程序三套程序。在有  相似文献   

13.
当前 ,由于我国没有行政强制的统一立法 ,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在具体的行政管理实践中基本是依据自身的理解来行使行政强制措施 ,往往造成运用行政强制措施不当 ,既损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又损害了政府的权威和形象 ,引发了许多行政诉讼案件。本文就行政强制的基本内涵及其实施条件、程序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4.
韩寓群省长签署第195号省政府令,发布《山东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办法》规定: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以及不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损害公共利益和行政许可申请人、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依照本办法追究过错责任;行政许可过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到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的,应当追究该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行政许可过错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5.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涉及公安机关全部执法活动。因此,公安机关对在执法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违法性职务行为,应进行有效地预防和处理,以减少赔偿案件的发生。违法性职务行为的认定,需要注意两点:一其为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或非职权行为,二违法行为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之一。违法性职务行为具体表现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或刑事侦查权时,侵犯了人身权或财产权。  相似文献   

16.
公安机关是国家机构中行政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安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是为了维护社会整体治安,由公安机关进行的一系列组织管理活动。公安行政管理学就是以这种特定的组织管理活动和公安机关为研究对象建立起来的一门应用学科。行政学是研究国家行政组织与管理的学问,是以有效地管理国家的政务、公务、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为目的,以系统研究行政管理的规律为内容的一门学科。公安行政管理学是行  相似文献   

17.
国家赔偿法规定,构成国家赔偿的要件之一是职权行为违法。在处理公安赔偿案件时,必须正确区分公安职权行为和非公安职权行为。界定公安职权行为的基本要件是:公安职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和公安人员行使的是公安职权行为而不乏非职权行为。界定职权行为时应注意区分公安职权行为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行为;职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不能构成国家赔偿的职权要件,公安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公安赔偿中,除了确认属于行使公安职权违法侵权外,还应区分是行政职权侵权还是司法职权侵权,以利于正确实施国家赔偿法。区分赔偿案件性质的原则有:依据职权行为确定赔偿案件性质的原则;在规避法律行为侵权案件中,依据所规避问题的性质,确认赔偿案件性质;自由选择原则。另外,在联合执法中赔偿义务机关应是联合执法检查中的具体职权单位。  相似文献   

18.
2010年国家赔偿法的修订并未把怠于履行职责致害赔偿写入新法之中。公务组织怠于履行职责导致公民权益受到损害的案件仍不断出现。怠于履行职责是指公务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有能力、有条件履行的情况下,不履行、拖延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作为义务的情形。怠于履行职责构成要件的因果关系是指公务过失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关联度。若损害结果与怠于履行职责行为无关,那么不应负赔偿责任。公务组织应合理承担赔偿责任,首要任务是分配怠于职责案件中各方的责任。赔偿的类型应包含合法的预期利益。  相似文献   

19.
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法定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赔偿。这是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的重要内容。《赔偿法》已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对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法制的完善,具有极为重要的积极意义。《赔偿法》旨在调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行政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广泛,行政管理的手段越来越细致;人数众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繁杂的国家事务管理中,难免会发生侵  相似文献   

20.
论行政不作为违法的国家赔偿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不作为是相对于行政作为而言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违法同样会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对这种损害 ,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现有的《国家赔偿法》尚没有明确这一点。因此必须首先对行政不行为违法的涵义作出界定 ,同时要明确实现行政不作为违法国家赔偿责任的价值 ,以及如何实现行政不作为违法国家赔偿的责任。肯定该种责任 ,使之有法可依 ,对于完善行政立法 ,健全国家赔偿制度 ,推进依法行政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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