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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12 毫秒
1.
我国合同法对承揽合同任意解除权的规定非常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被滥用。定作人任意解除权制度存在立法缺陷,任意解除权的行使必须是为了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而不能是权利滥用的借口。因此承揽合同任意解除权的行使要受行使目的正当性、行使时间合理性、承揽合同性质以及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制约。  相似文献   

2.
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解除权人行使了合同约定解除权后,双方的合同关系终止,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相似文献   

3.
当合同因违约而被解除时,被违约方得以向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责任。这已在我国立法中得到了肯定与体现。但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做法,学界对该问题也未作全面评述。合同违约解除后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在理论和实践上有重要意义。以合同违约解除为视角,从合同解除的效力理论出发,结合各国立法例和学说,界定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范围是履行利益还是信赖利益、是否包括可得利益,有助于完善合同解除制度,进而达到平衡合同双方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5条中的"解除条件"和第93条中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它们的含义、范围、作用及其法律后果不同,极易造成混淆."解除条件"是合同效力的附款,它本身不能成为当事人的合同义务,其成就合同效力自动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可以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也可以不是,其成就仅导致解除权成立,合同终止另需当事人行使该解除权.  相似文献   

5.
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或依约定享有的在一定条件下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权利,其行使应当以书面通知方式。同时,应当通过完善催告制度,促进没有约定或法定期限的解除权行使。为防止对解除权行使的异议权的滥用,应当对异议权的保有期限也做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6.
梁彤  黄渝景 《求索》2007,(2):114-116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关系问题,历来争论不断。而实际上,该问题可以区分为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概念逻辑和司法逻辑两个视角。概念逻辑关注合同解除之功能与效力范围是否与违约责任的某些形式相同;司法逻辑关注在一个案件当中,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能否同时得到主张。通过对现存争议的分析,以及对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制度之价值追求的严格遵循,我们有理由认为,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在合同法律体系当中各自独立,其在概念逻辑上是全异关系,而在司法逻辑上,合同解除与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损害赔偿可以有限并存。  相似文献   

7.
论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阳子龙 《前沿》2004,(9):96-98
合同的解除可能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害 ,根据我国法律 ,除当事人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 ,合同解除后违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对于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 ,不无疑问。本文从法条的文字解释、债的理论、损害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续时间、损害发生和合同解除的原因等方面分析认为 ,因不履行合同债务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随合同关系的消灭而丧失 ,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是违约  相似文献   

8.
曾祥生 《求索》2010,(1):148-149,100
权利竞合并非法律设计上的漏洞,司法实践正是利用竞合适用其他法律制度的可能性,达到运用法律最大化的实现公平的效果。对于因意思表示瑕疵而可撤销的合同,在该撤销权消灭之前,可能因履约过程中出现《合同法》第93、94条规定事由产生合同解除权,导致撤销权与合同解除权竞合。当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竞合时,如果撤销权人和解除权人为同一方当事人,应从便利权利人行使权利、更有效地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赋予权利人以选择权;如果撤销权人与解除权人非为同一方当事人,则应区分形成原因和权利人的过错责任而定。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新《合同法》制定前后,对于如何选择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学者们各抒己见,学术界可谓百家争鸣。在《合同法》生效后,许多法律适用问题凸现出来,特别是对于合同解除后,关于责任承担与损害赔偿等问题并未做出明确规定。本文欲就此几个问题做出薄论,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合同是规范特许人(国家公园管理局)与特许经营权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质上属于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可被拆分为双阶理论下的“行政行为+民事合同”,即在订立阶段为行政行为,在履行和解除阶段为民事合同。为实现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制度的功能,保护特许经营权人利益和参与特许经营竞争者利益,应明确合同的必要内容、采用竞争性缔约方式、签订书面合同并对特许经营权进行登记。由于国家公园特许经营权具有专属性,合同义务只能由特许经营权人自己履行并应注意保护园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基于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合同的基本性质与制度功能,原则上不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具有溯及力,不发生恢复原状义务。  相似文献   

11.
论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完全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预期违约致使履行不能,其结果严重影响到另一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的经济利益的情形。设立根本违约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交易,最大限度地实现合同的社会价值。根本违约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欧洲合同法原则等中均有所体现。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吸收规定了这一制度。在新《合同法》中也采纳了这一制度,一方面作为一种法定的合同解除权的发生事由,另一方面实际上又对解除权的行使予以了非常有必要的限制,对于促进交易、限制解除权的滥用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2.
我国无固定期限合同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强制续签制度、禁止约定终止条件制度及对合同解除权的限制,使无固定期限合同突破甚至是违背了合同的基本原理。我国应当以正当理由作为合同解除权的条件来修正无固定期限合同,以此来构建新型用工模式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3.
耿艳丽 《人民论坛》2014,(9):106-108
我国无固定期限合同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强制续签制度、禁止约定终止条件制度及对合同解除权的限制,使无固定期限合同突破甚至是违背了合同的基本原理。我国应当以正当理由作为合同解除权的条件来修正无固定期限合同,以此来构建新型用工模式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4.
缔约过失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性质大致有四种学说 :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原则说。我国《合同法》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缔约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 ;缔约相对人受到损失 ;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 ;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其他民事责任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15.
附随义务是债务人基于诚信原则,为维护债权人的固有利益,在给付义务之外所负担的必要注意及保护义务。在判断附随义务存在与否及其履行与否等问题上,债务人主观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附随义务的违反以过错为归责原则,这符合附随义务的性质、目的及交易实践。违反附随义务,债务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其最主要者,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于例外情形还可成立强制履行和违约金责任,及构成合同解除之原因。  相似文献   

16.
由于物业管理条例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比较粗疏,由此引发了诸多法律纠纷。因此,从物权的视角解析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对业主的效力及其解除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17.
劳动合同法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作出了巨大贡献。劳动合同解除权是《劳动合同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解除权的行使对双方的切身利益都能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是极易引起矛盾和纠纷的地方。立足于《劳动合同法》中的最新规定,对劳动合同解除权的适用问题进行法律探析。  相似文献   

18.
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制度能保护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38条对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做了规定。第37条规定了预告解除,第38条第1款规定了通知解除,第38条还规定了立即解除。第37条规定的预告期不做区分处理具有合理性。我国的现行制度下预告解除权可以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冲突,与国外规定不一致,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更大,这种立法保护是在不对我国劳动法律制度进行太调整的情况下做出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9.
王旭 《前沿》2003,(7):55-56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产生于不同的理论基础之上。二者是可以并存的两种责任。允许受害者一并提起违约损害赔偿之诉和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是符合法律的公平理念和社会对法律的需求的  相似文献   

20.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和效力一直以来是学界争论的问题。在几种学说观点中,形成权的定性最为符合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当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具备时,优先购买权人只需要向转让人做出行使权利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在双方之间成立股权转让合同。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对转让人和外部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效力不产生影响。通常而言,转让股东与外部受让人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另外,公司章程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但是,实践中必须确保公司章程是遵循合法、善意以及公平的理念设置股权转让的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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