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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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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仅要求行政机关合法合理行政,而且要求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这些要求的实现虽然很大程度上或最终要诉诸于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自觉和自律,但最根本的还是靠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威慑和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监督。  相似文献   

2.
“十防。一防定性混淆。就是防止各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性质的混淆。首先是防止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混淆;其次是防止不同部门行政法律关系的混淆。以上两种混淆都会产生受理或审理的错误。二防两权颠倒,即行政权与司法权的颠倒。包括:程序的颠倒,即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的颠倒,如行政程序尚未穷尽而进入司法程序;实体权力的颠倒,即司法机关行使了行政机关应行使的权力,如在判决中代替行政机关作了相当于行政管理的决定,代替行政机关认定了事实等。三防‘车轨”错搭。一是审理中的错搭,就是将行政诉讼案件错按民事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3.
行政机关欲公正行使权力在作出一项行政决定前,应吸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不能单方面认定事实,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利,这是一项基本原则,体现在行政程序上就是听证。所以,听证亦称听证会,是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决定之前,听取有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一项法律制度。它作为一项程序,被世界各国广泛应用,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最早在法律上确立听证制度的是美国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这个法律的制定改变了传统行政法上以行政效率优先的行政法原则,而代之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对行政权行使加以控制的行政法原则。保障公民…  相似文献   

4.
申告权是罪犯享有的一项重要的程序性人权,它对纠正法院的错误判决和防止监狱腐败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监狱法律、法规对罪犯行使该权利的具体程序规定比较粗疏,监狱的权力相对较大,致使罪犯行使该权利受到诸多限制。建议依照中立机关介入、律师制约、不受监控、平等保护、物质保障等原则,对我国罪犯行使申告权的现行程序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公务回避:回避制度的根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执法公正重在制度建设,改革和落实公务回避制度,阻力小、见效快,是当前解决执法不公问题的捷径。 堵塞不正当交易   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回避制度在我国已经形成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两大系列。任职回避是对国家工作人员任职资格的一种限制,包括地域回避和部门回避两种形式。公务回避是对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资格的一种限制,包括司法回避、行政执法回避以及其他公务回避三种形式。   上述两种回避制度的立法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保证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但其适用范围和侧重点有所不同。任职回避的主…  相似文献   

6.
国家公务员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历来是行政法学中行政主体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行政机关是由一个一个公务员组成的,因此,国家行政活动主要是由国家公务员具体实施的.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公布施行,本文拟对公务员的涵义、范围、分类及公务员的法律地位等作一初步探讨.国家公务员的涵义及范围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在编人员.1.国家公务员是经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人员.在我国,公务员的任用方式有选举、委任、聘用、竞争  相似文献   

7.
于宁 《天津检察》2007,(6):38-39
一、检察机关应享有建议回避权的依据 1、检察机关应享有建议回避权.是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然要求。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其实施法律监督职能的核心在于对包括行政权及司法权在内的公权力的制控性。防止公权力的任意扩张而侵害相对处于弱势的公民个人利益。  相似文献   

8.
回避是现代法律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司法程序制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为一种准司法活动,建立与完善回避制度对于提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公平公正的程序理念为视角,从回避主体、方式、事由、程序、效力与法律责任五个方面审视与检讨了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回避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指出了其变革的路向。  相似文献   

9.
一、检察机关对支持起诉诉讼中的错误进行监督(一)检察机关参与支持起诉程序的权能检察机关是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同时法律还规定检察机关对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行使保护职能,该职能实际上是在确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地位,最为明显的就是公益诉讼制度及支持起诉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和检察机关介人民事诉讼的制度设计,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扩大司法对社会的间接管理功能。可见,检察机关实际上有两大权能,其一,是监督职能。检察机关行使的法律监督权是一项程序性的权力,不具有终局和实体的意义,其本质就是要用程序  相似文献   

10.
行政程序理性原则论要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法律程序的一项重要功能是使决定的形成理性化。从法律角度看 ,程序的理性化功能 ,是通过程序活动主体理性对话与论证、说服的方式 ,压缩权力行使过程中恣意与专横的空间。由于行政主体在行政过程中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因此通过程序而使该种权力行使理性化的意义就更为重大 ,程序理性应当成为行政程序的一项基本原则。在行政程序法制度中 ,程序理性需要通过保障决定的一致性、说明理由、程序操作的职业化等机制来实现。在我国正在进行的行政程序法制度建设中 ,人们没有理由拒绝这一原则及其制度性安排  相似文献   

11.
我国检察机关的职能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职能,就一个机关而言,是指其职权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向。一个机关的职能是由其性质和地位决定的。在我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理所当然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但这种职能是有其特定界限和范围的。检察权作为国家公权力,其职权必须由宪法、法律规定并授予。我国检察机关自产生起,即参照苏联的模式被赋予了全面法律监督的职能。建国之初,检察机关除参与刑事、民事诉讼外,还具有一般监督职权(对政府、公务人员和其他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实行监督)。1954年宪法、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  相似文献   

12.
法律控制行政权力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但现有研究成果往往局限于关注如何监督,忽略了应当监督谁、应当由谁来监督这些重要问题。基于我国行政权的特性及我国的现有国情,所有实际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都应当是法律规制的对象,即国家、执政党、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和公务法人;同时,现有监督主体如权力机关、特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遵循权责一致原则切实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社会监督主体亦应创造性地发挥监督作用。  相似文献   

13.
现代意义的监察是指监察机关对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纠举、弹劾和惩戒.从广义理解行政监察可以定义为:国家权力机关或政府通过所属专门机构人员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综合的监督检查.简而言之.就“监察行政”.“监察行政”指的是有关行使监察权的管理活动.  相似文献   

14.
回避制度对保障刑事诉讼的程序公正具有重要的价值作用,它被各国普遍接受、认同,成为现代审判中不可缺少的一项诉讼制度。针对回避制度在我国审判实践中被束之高阁的现状,本文以回避理由为切入点来寻找原因,认为目前关于回避理由的规定存在很大缺憾,影响了当事人回避申请权的行使。回避理由应避免模糊用语的使用,应进行细化、扩充;借鉴无因回避的合理因素建立适当限定性的无因回避制度,使当事人申请回避权不至于虚置而能真正得到行使。  相似文献   

15.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具有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进行法律监督的权力。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基本职能的具体表现,其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的全过程,既包括法律适用、定性等实体方面的监督,也包括对收集证据、执行逮捕等程序方面的监督。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侦查监督机制和强有力的监督措施,以促进侦查权的依法、有效、公正行使。  相似文献   

1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卫生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程序。第二条本程序所指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对应受制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及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三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适用本程序。卫生法律、法规授予卫生行政处罚职权的卫生机构行使卫生行政处罚权的,依照本程序执行。  相似文献   

17.
侦查是为以后的诉讼程序服务。在国外很多国家规定侦查机关是有案件分流功能。在我国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但实际上侦查机关很多时候都在行使此功能。笔者认为在侦查程序中分流案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不可行性。  相似文献   

18.
所谓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发生的行政争议,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是在加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创设的一项旨在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北京正式推行公务员回避制度近日在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内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规定了公务员在任职和执行公务时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任职回避,指公务员凡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级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等工作。公务回避,指公务员从事监察、审计、仲裁、案件审理、执法监督、税费稽征、证件核发、项目资金审批、出国审批以及人事考核、任免、奖惩、录用、调配、招聘等涉及  相似文献   

20.
《中国司法》2000,(10):41-41
问题的提出我国现行的法律只对个人的回避规定得比较详细,但当某个司法机关与案件有特殊关系,集体违反法律,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该不该集体回避?集体回避一在理论和立法上是空白,在实践中却亟待解决。北京市京涛律师事务所在办案过程,就遇到这样一个案件:张某曾是某单位的会计主任,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未按经理刘某的意图做假账,遭到刘某的蓄意报复c刘某先撤张某的职,再向某检察院诬告张某犯罪的事实c某检察院从1994年1月州日对张某立案侦查,1995年3月以“挪用公款罪”向某法院提起公诉。1996年11月某法院取消开庭并退卷检察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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