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审理因经济纠纷而形成收容审查行政案件应注意的问题田晓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公民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收容审查的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项规定,对于保障公安机关行政...  相似文献   

2.
劳动教养和收容审查都是一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由于这种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比行政拘留要长,因此,它的严厉程度已经远远超出了其他任何一种形式的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劳动教养、收容审查的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提起诉讼,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 (一)关于确立劳动教养、收容审查行政诉讼的意义,首先是扩大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范围。过去被劳动教养和被收容审查的当事人对劳动教养和收容审查决定不服的,法律没有规定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当事人认为劳动教养审批机关或公安机关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只能通过申诉和信访的渠道反映情况,但由于申诉、信访渠道不畅通,公民正当的申诉请求往往因某些工作人员的推诿、扯皮等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即将实施的《行政诉讼法》则规定对劳动教养、  相似文献   

3.
收容审查作为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在维护社会治安,揭露和打击犯罪,稳定社会秩序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国家对收容审查的立法不完善。将不服收容审查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后,会带来许多法律问题,笔者不揣冒昧,试作如下探讨。一、收容审查诉权行使时间问题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人们对被收容审查人不服公安机关的收容审查决定依法享有诉权,认识上基本趋向一致。但对不服收容审  相似文献   

4.
收容审查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不服收容审查的案件陆续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好这一类型的案件,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本文试结合审判实践,谈谈对审理收容审查案件的一些粗浅见解。  相似文献   

5.
受理收容审查行政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王靖高对收容审查这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为行政诉讼法明文所规定。但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取决于被收审人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目前,人民法院受理收审行政案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  相似文献   

6.
论被收容审查人在人身自由被限制期间的诉权仇松林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是法律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行政诉讼权利的基本依...  相似文献   

7.
收容审查是一种最严厉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后,不服收容审查的案件陆续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好这一类型的案件,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一、审理收审案件的一个误区不少同志在审理收审案件时,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审查公安机关据以采取收审措施的相对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的问题上来,而忽视了收审案件自身的特点,即收容审查与行政处罚对违法事实清楚与否的要求的截然不同。这样审查的结果,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公安机关的收审行为几乎都是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采取  相似文献   

8.
收容审查措施是公安机关用来对付流窜犯罪分子和流窜作案嫌疑分子的重要手段.它是对那些在刑事拘留时限内无法查清主要罪行和取得必要证据的嫌疑人所采取的强制性行政审查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次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后正式发布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司法解释文件中明确规定:“公民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收容审查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毫无疑问,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必须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受理不服收容审查的案件.但笔者认为,收容审查,不宜视为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收容审查的,不宜纳入行政诉讼范围之中.其理由如下: (一)收容审查,实质上并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公安机关针对流窜犯罪案件所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从对象上看,收容审查并不是针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9.
法律顾问     
逮捕、拘留和收容审查应如何区分? 来信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斗争中,看到公安司法机关对有些有违法犯罪的行为的人进行收容审查,有的拘留,还有的逮捕,请问这些措施都是属于刑事处罚吗?这些法律概念之间如何区分,我们这里有许多人闹不清,特恳求赐教。浙江教育学院薛志才复信逮捕、拘留和收容审查,是公安司法机关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法律手段,而不是一种刑罚方法。这几种概念都有它自己特定的法律内容,不能混同使用。逮捕,是依法剥夺人犯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构  相似文献   

10.
<正> 收容审查作为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纳入行政诉讼的司法监督范围,随着行政诉讼法的深入实施,公民不服收容审查的行政案件也将呈上升趋势。重庆市两级法院在91年、92年受理的收审案件分别是5件、12件。由于目前有关收审的立法远远落后于现实需要,现有的有关收审的规范性文件过于陈旧、笼统,致使法院在审理收审行政案件时,经常遇到一些难以掌握的实际问题,本文将对审判实践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尝试性探讨,为今后研究收审案件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1.
论废止收容审查李忠诚,张建伟收容审查措施积弊已久,理论界早有非难,尽管它在控制犯罪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权衡利弊,得出的结论不能不让人心忧。目前,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正着手进行,这是推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又一良好契机,我们呼吁在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同时,...  相似文献   

12.
收容审查应尽快纳入刑事诉讼法体系,使之成为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而不再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理由如下:首先,收容审查作为行政强制措施弊病较大。第一,收容审查作为行政强制措施,不利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我国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由于收容审查的立法不完善,目前收容审查仅有国务院的原则规定和公安部的一些规范性解…  相似文献   

13.
完善收容审查的约束规范邓胜文收容审查(以下简称“收审”)作为治安管理措施始于60初年代,其初衷在于归正盲目流入城市而又无职业、生活没有着落的人员和城市居民中流浪乞讨于街头的人员。收审具有一定的社会救济意义。随着形势的变化,收审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不...  相似文献   

14.
《法学杂志》1992年第5期发表的的《收容审查措施不宜列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以下简称《不宜》)一文,对收容审查措施提出了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不同的看法。这种探讨精神令人钦佩,但其意见则不敢苟同。一、收容审查措施的性质问题。《不宜》一文解释这个措施的概念说:“它是对那些在刑事拘留时限内无法查清主要罪行和取得必要证据的嫌疑人所采取的强制性行政审查措施。”文中接着又说:“收容审查,实质上并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公安机关针对流窜犯罪案件所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这种措施适用的对象是  相似文献   

15.
对收容审查中滥用职权的认识和处理王振峰收容审查是公安行政机关对有轻微违法犯罪事实,但身份和来历不明,作案手段、方式有嫌疑的人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这一措施是对公民人身自由采取的较严厉的行政强制措施。绝大多数的公安机关能依法运用这项强制措施,为维护社会治...  相似文献   

16.
一、转变与新型诉法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与工作做法 1.改变以收容审查为核心的思想观念与工作方式沿用30多年的收容审查,是公安机关过去对付流窜犯罪分子的一项重要手段。它在打击流窜犯罪、结伙犯罪、连续犯罪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过去,刑侦部门除对案情简单、3  相似文献   

17.
目前,收容审查工作还没有正式立法,也未列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范围。由于无法可依,此项工作存在许多问题:1.收容审查对象不明确,如有的地方把违反行政、民事法规等作为收容审查的对象。2.以收容审查代替刑事侦查,把本应刑事拘留或罪该逮捕的人作了收容审查。3.以罚代刑。对  相似文献   

18.
拘留、逮捕与收容审查的几个问题王艳刑事拘留、逮捕与收容审查是公、检、法机关同犯罪做斗争的有机结合的整体。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虽然在有关的问题上做出了基本的规定,但有些内容不尽合理,存在矛盾,致使一些司法部门在办案中混淆界限,出现了以收容审查代替拘留,...  相似文献   

19.
收容审查行政案件审理的内容,主要是被收容审查的人是否属于收容审查的对象,是否符合收容审查条件,是否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程序是否合法.不是审查被收容审查的人的犯罪行为是否确实存在,不应以是否构成犯罪为标准判断收容审查决定是否合法.收容审查的对象按照国务院《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规定的,是指:“对于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又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来历不明的人,或者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又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需收容查清罪行的人,送劳动教养场所专门编队审查.”审理收容审查行政案件依据的实体法主要有:国务院《关于将强  相似文献   

20.
收容审查在我国已有三十年的历史了.但是,对收容审查这一制度无论是立法上,还是实践中都存在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作点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收容审查立法中的问题收容审查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制度,起源于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