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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出土文献中的“辠”字从西周中期的金文开始出现,西周晚期与战国大量出现,且其字 形变化不大,基本是上自下辛的结构。秦始皇以罪易辠,秦统一之后,“罪”字一统天下。从构字法来看, 辠字反映了早期以刑识罪的认识方式,而罪字则倾向于从犯法的角度予以理解。在刑法的发展早期, 罪刑不分。但西周以德配天的出现意味着制度正当性的诉求提高,这需要有更符合正当性要求的刑法 出现,由此产生刑法的稳定性要求。罪的出现能够将具有相同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予以同质化处理,与 之相对的刑罚也就更容易具有稳定性。而随着罪名体系的逐渐发展完善,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法典编纂 模式从以刑统罪到以罪统刑的转变。  相似文献   

2.
《政府法制》2014,(18):4-9
继“嫖宿幼女罪”引发广泛争议之后,“猥亵儿童罪”也有这样的趋势。先是去年的校长开房案,最近则是一位2岁幼童被性侵,犯案人只被判了4年零6个月。“猥亵儿童罪”,确实“有短”需要揭。  相似文献   

3.
夏伟 《中国法学》2023,(4):240-262
囿于立法规定的模糊性,刑法理论有关“但书”出罪的研究已经陷入了瓶颈,在司法层面探明“但书”出罪的运行机制,对于反思立法和验证理论尤为必要。实证研究表明,“但书”在轻微犯罪中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出罪运行机制,从宽情节与行为人犯罪后的表现成为出罪与否的重要考量因素。受类型性有罪司法推定的影响,“但书”出罪机制在抽象危险犯中无法顺畅运行,加上定罪免刑机制与之相互竞争,挤占了原本属于“但书”出罪机制的适用空间,使轻微犯罪的出罪体系存在漏洞。基于“但书”在出罪体系中的应然定位,应当在立法上增补新型出罪事由,以分流“但书”溢出的出罪压力,在司法上构建抽象危险犯“但书”出罪的类型化规则,并细化规定“情节显著轻微”与“情节轻微”之间的差异性与梯度关系,从而充分释放“但书”的出罪潜力并有效防止其被“善意滥用”。  相似文献   

4.
本文以调研上海市危险驾驶罪司法裁判情况为基础,以截至十月全市法院审结危险驾驶罪219件案件为素材,分析司法现状,总结、归纳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具体特点,重点剖析目前执法、司法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以期能够降低危险驾驶罪施行中的不足,促使危险驾驶罪正常发展。  相似文献   

5.
试论“出罪”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出罪"指司法定罪活动中把有罪归为无罪的情形。"出罪"的前提是有罪,而判断有罪与否是实体定罪问题,其标准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根据法制原则,严格按标准定罪,就不可能存在实体法上的"出罪",只能在确认或承认有罪的基础上以诉讼措施"出罪"。罪刑法定原则具有限制"入罪"的意义,但并没有"出罪"的功能。"疑罪从无"有实体的与程序的分别,但也不是"出罪"的原则。  相似文献   

6.
冯淑红 《法制与社会》2010,(1):79-79,85
近年来,各地袭警现象屡有发生,袭警行为愈演愈烈,袭警的社会危害性正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业内一些学者提出应该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增设“袭警罪”的想法,本文仅对设立“袭警罪”进行反驳,并就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袭警现象屡禁不止的现象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7.
2013年2月4日,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阜矿集团衡基公司原总经理叶岩松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叶岩松犯挪用公款罪,有期徒刑5年,犯贪污罪,有期徒刑11年,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表述,成为诉讼法“出罪”的障碍,也与刑事法治的精神相悖。刑事诉讼法现存的超越刑法的“出罪”规定,有的导致刑法的不能执行,有的又反映了诉讼环节“出罪”的正当需要。刑法“入罪”后的“出罪”是权衡法律利益后的选择,刑事诉讼法为了功利和正当程序等法律价值也应当具有独立的“出罪”功能,并且在“出罪”的考量方法和依据等方面应当与刑法保持内在的统一性与协调性。程序法的独立性决定了程序环节“出罪”的诸多具体法定事由和“超法规事由”。  相似文献   

9.
2002年4月,吉林省通化梅河口市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人称梅河口市“第六大班子”)首犯田波(人称梅河口市“黑市长”),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偷税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22万元,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46万元。  相似文献   

10.
孟庆华 《法治研究》2011,(12):95-101
刘襄案件的行为特征是研发、生产、销售"瘦肉精",这既不符合《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也不符合生产、销售假药罪,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比较而言,刘襄等人共同研制、生产、销售"瘦肉精"更加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因而以此罪来定性是非常准确、恰当的。  相似文献   

11.
2007年7月12日,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等多项罪名对原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建平提起公诉。2008年2月1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多项罪名成立.判处宋建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12.
“援法断罪、罚当其罪”是中华民族探索自我治理的具体成果,“援法断罪”反映中国古代司法的形式侧面,包含了丰富的技术内容与程序要求。“罚当其罪”兼具中国古代立法与司法的实质追求,强调了罚与罪应均衡。立法应追求文本、规范中的“罚当其罪”;司法则应通过法律适用,实现“罚当其罪”。“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丰富内涵不仅囊括了立法与司法等法律技术操作,还着眼于整个审判秩序的规范与建构;其思想渊源、发展脉络、制度形态蕴含着中华原生法治文明的独特创造力与理论魅力。当代法治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工作便与“援法断罪、罚当其罪”一脉相承,是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成果。  相似文献   

13.
亿霖案件引发的“传销罪”之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万静 《法人》2008,(11):32-33
虽然业内人士肯定将传销入罪将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发展,但由于相关的直销法律仍然缺位,因此业内关于对“传销罪”的认定上仍存在许多争议  相似文献   

14.
肖怡 《四川审判》2002,(3):11-12
我国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确立到现在已有十余年,但至今理论界对此罪的争议颇大,给司法操作带来极大困惑。笔者通过立法价值的权衡,揭示本罪的实然性选择,希望对司法实践起到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5.
马艳华 《法制与社会》2011,(25):138-139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并将此规定为"危险驾驶罪"。这意味着,醉驾、飙车行为不再由行政法来处理,而是上升到刑法的层面来规制。本文拟从"危险驾驶罪"的立法背景、"危险驾驶罪"的认定、"危险驾驶罪"与其他罪名的界分、以及"危险驾驶罪"制定与适用不足及建议几个方面阐释对""危险驾驶罪"的理解。  相似文献   

16.
2001年7月31日,对河北省唐山市原副市长王十义来说非比寻常,在经历3年的羁押后,法院终于宣布他涉嫌的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3项罪名不成立.王士义获得了无罪释放。承办此案的律师们冲破重重阻力和障碍,终于还当事人一个清白,那一天他们的眼睛湿润了。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个市长级的人物被关押之后又被无罪释放的案件,作为承办律师之一的吴建平亲身经历了这一艰难的过程。  相似文献   

17.
韩松 《法治纵横》2011,(16):63-65
2011年7月8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该法院以被告人李湘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运输枪支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骗取贷款罪,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管辖的渎职罪中有六种犯罪的构成要素包含某种前提罪(即所谓的“前案”,与“前案”相对应,渎职犯罪本身可称为“本案”。下同)。具体而言为:(1)徇私枉法罪(刑法第399条)的构成中包括“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情形,此种情形下徇私枉法罪中行为人的包庇对象是“有罪的人”;(2)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刑法第402条),以存在“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为对象要素;  相似文献   

19.
本刊讯 5月13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迪卡玟”网络色情案在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申强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被告人朴星哲等11人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判处十一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20.
试论专利权的刑法保护:“假冒他人专利罪”之研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用刑事手段来保护知识产权,已为当今大多数知识产权法制健全、经济发达的国家所采用。从这些国家的立法看,已经显现出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可以采用的手段、途径的多样性和严格化的趋势。近年来,我国也逐步重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采用特别立法的方法,陆续制定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刑法的规定,对于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新修改的刑法分则中,专设了侵犯知识产权罪,涉及的法律规定从第 213条起至 220条止。从这些规定来看,我们又可以根据知识产权客体进行划分,将侵犯知识产权罪可划分为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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