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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冲突规则的作用在于决定哪些国际法规范应优先适用。但是,《WTO协定》本身没有包含处理WTO法与其他国际法之间关系的一般冲突条款,但又不能机械地适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0条,且难以有国际公法的冲突规则适用的空间。DSU第3.2和19.2条根本不构成一条冲突规则,而是作为对WTO涵盖协定的过于宽泛的解释的一种制约或限制。处理WTO法与其他国际法之间关系的冲突规则隐含在DSU第7.1、7.2、11和19.1条的规定之中。从上述冲突规则可推断,WTO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争端解决法律适用系统,从而排除了实体的其他国际法规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贸易和人权的关系越来越敏感,人权作为一个普遍的字眼,人权保护体制应该随着贸易全球化发展而有所扩张。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是国际法一部分,在推动世界各国贸易的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但是多边贸易体制于国际人权之间的冲突也由此产生。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将WTO规则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冲突和分歧看成是各个法律体系分支的矛盾,提出应该以固有的解决不同规则之间冲突的方式来协调,最终实现多边贸易体制下对国际人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论国际法在WTO体制中的作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国际法中的WTO规则以及国际法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作用都是我们急待研究的问题。WTO规则是国际法一般规则的一部分。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体制中具有核心作用的机制。WTO争端解决机制不仅仅是适用WTO规则 ,而且还会涉及适用国际法的其它一般规则 ,如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劳工法等。也就是说 ,WTO的内涵及外延已经超出了经济和贸易的范畴。中国加入WTO就意味着接受国际司法管辖。  相似文献   

4.
含贸易措施的多边环境协议与WTO之间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贸易措施对保障某些多边环境条约的履行有重要作用,但是,含有贸易措施的多边环境协议与WTO之间既存在规则层面的冲突,也存在管辖权层面的冲突。这显示国际法在协调国际环境法和国际贸易法方面有空缺。在缺乏明确的规则指引的情况下,目前规则方面的冲突主要是通过司法机构的解释予以个案解决,而对于管辖权冲突现在还没有任何解决规则。  相似文献   

5.
尽管WTO法没有明确规定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可适用法律的范围,但是在WTO争端解决中,直接适用非WTO国际法规则仍缺乏充分的法理依据。适用于WTO成员方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并不当然构成WTO争端解决中可适用法律的一部分。DSU的有关条款,比如第7条和第11条,也排除了直接适用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可能性。DSU第7条限定专家组行使职权时必须适用WTO涵盖协定的有关规定,而DSU第11条仅提到客观评估"有关涵盖协定的适用性",从而排除了非WTO国际法规则的"适用性"。在WTO争端解决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未被授权直接适用非WTO国际法规则,但可以将其作为解释WTO涵盖协定的有用工具。  相似文献   

6.
试论WTO和人权的可协调性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WTO与国际人权规则的关系愈来愈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许多人权规则将直接或者间接影响WTO的运作 ,并为WTO和其规则发展提供指南。这些规则对WTO成员应当有一定的约束力。事实上 ,许多涉及人权 ,特别是经济权的规则已经被WTO规则接受和承认。WTO和人权关系的焦点在于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着等级或者从属关系 ,即国际人权法是否有高于WTO规则效力的问题。从国际立法角度讲 ,WTO规则和国际人权法均为独立的国际法体系 ,但已经成为国际习惯法的某些人权规则有高于WTO规则的地位。从WTO的宗旨看 ,至少人权中的经济权是WTO追求的最主要目标之一。WTO和人权的关系应当在这些因素的基础上达成协调和统一。  相似文献   

7.
本文认为在全球健康危机背景下,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是一国履行人权义务、保障人权实现的一项措施,国家确保患者获得药品的义务优先于TRIPs协定下的专利保护义务;尽管这与目前WTO对这个问题的定位存在冲突,但从国际法的角度看,这种措施的实施应该得到其他国家的尊重.WTO在处理药品专利许可争端时应尊重相关的国际人权文件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随着经济贸易全球化的发展,环境问题也逐步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由地区走向全球,与贸易之间的冲突也日渐升温。WTO贸易规则与MEAs贸易限制措施之间的冲突成为全球环境与贸易法间律冲突的的集中表现。本文首先对这一表现进行了阐述;其次,分析在WTO体系中对二者的协调;最后,分析了环境与贸易冲突对我国的影响及我国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9.
论WTO争端解决活动中的法律解释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WTO争端解决中的法律解释对于WTO规则 (各涵盖协议 )的正确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争端解决中的法律解释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有权解释 ,无“遵循先例”的效力 ,但对于以后的争端解决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争端解决中的法律解释须符合国际公法解释的习惯规则 ,“解释之补充资料”作为解释规则对于WTO争端解决来说 ,其适用余地较小。在使用“适用当事国关系的任何有关国际法规则”这一与上下文一并考虑的因素将使WTO规则与其他国际法规则相协调。  相似文献   

10.
WTO法中存在一种贸易壁垒,即某些国内措施以增进非贸易价值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这些措施对WTO裁决机构的解释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确保贸易价值与非贸易价值之间的平衡。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提出了"系统整合路径"的解释方法,然而,该方法为WTO法中引入其他领域的国际法规则提供了过大的灵活性,在WTO法律边界上为潜在的贸易保护和单边主义打开了缺口,进而对WTO多边体制构成威胁。对此,WTO裁决机构应当采取参与者视角的基本立场,维护WTO多边体制的有效性,从而为援引外部国际法规则解释WTO法设定标准。在此目的下,"显著性原则"涵盖于维护WTO多边体制有效性的内涵里,体现在WTO裁决机构的解释实践中,完成了对"系统整合路径"的重构。  相似文献   

11.
西方人权话语拓展的主要方式是软渗透和硬介入。软渗透表现为通过西方人权"区域理念--区域规则--国际规则--国内规则"的规范扩散,推动非西方国家接受由西方主导建构起来的国际人权规范体系,形成对西方人权话语的法律确信,最终实现"西方人权国际化"和"国际人权国内化"。硬介入表现为通过政治、军事、经济、外交等方式强行推动非西方国家接受西方人权话语并将之纳入国内法律秩序,加速了西方人权国际化。西方人权话语拓展引起"它变"和"自变"效果。一方面,面对软渗透和硬介入,非西方国家或者被动接受,或者借助条约批准、保留等国际法手段予以选择性认同或变通,甚至提出竞争性替代话语加以对冲。另一方面,西方人权话语也在内外因素下不断自我调适,逐步提升可接受性。中国对外拓展人权话语,应充分利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战略机遇期,借助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途径,加速国际人权话语格局的变革;尽快形成以发展主义权利观为核心的人权话语体系,并通过对话来增进中国人权话语的价值共识;坚持发挥规范性力量的作用,学会利用国际法律机制,着力提升在国际人权体系内将中国理念和话语转化为国际规则以及保障国际规则被遵守的制度能力。  相似文献   

12.
论国际投资仲裁中非投资国际义务的适用进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投资仲裁案件中已涉及到国家在环境、人类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和人权等方面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非投资国际义务。如何在国际投资仲裁中适用这些国际义务,协调、解决它们与国家投资条约义务间的冲突,有两种进路:一是适用有关国际法规则;二是适用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逐渐出现的规则。通过这两种进路,可以使维护公共利益的非投资国际义务在国际仲裁中得以合理地适用,实现维护外国投资者财产权益与公共利益间的适当平衡。  相似文献   

13.
冷战结束后,国际人权法获得了较为广阔的生长空间,国际刑法也进入复兴和快速发展的阶段。国际人权法对国际刑法各个领域的影响都十分明显,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则,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刑罚制度设计到刑罚的执行,并努力在保护被害人与保障被告人权利两者之间保持微妙的平衡。然而,透过国际人权法推动国际刑法发展的帷幔,不难发现其背后"人权"和"主权"之间的紧张博弈:为保护人权,国际人权法引领着国际刑法试图突破国家领土的藩篱进而穿透国家主权的坚硬"铠甲";国家则奋力祭起"主权"大旗并诉诸"司法独立"的坚固盾牌,抵御某些外部政治实体利用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干涉其内政、侵蚀其"司法独立",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14.
朱文奇 《中国法学》2012,(4):176-190
北非中东一些国家的形势突变,反映了西方国家正在努力构建有利于己方价值观的世界格局,也表明在构建国际秩序方面,除了经济、政治及军事因素以外,还有"人道"和"人权"的考量。联合国安理会关于利比亚问题的决议与国际法的新走向,反映了国际关系中新的价值取向。然而,国际法规则存在于多个领域,有多种视角和原则。在这些领域,不同的规则有不同的的考量:基于一定价值理念的"人权"或"人道",与国家主权原则等国际法其他规则之间存在冲突。当今国际社会对是否要对叙利亚局势予以干涉的博弈,反映了国际法规则在国际秩序形成过程中的重要性。所以它不仅事关叙利亚国家和人民,也关乎整个世界局势的走向与发展。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合理运用国际法,体现了她作为大国对国际责任的坚持。  相似文献   

15.
反酷刑政策与罪犯人权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克芳 《法学论坛》2007,22(2):49-57
酷刑严重侵犯人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严重犯罪之一.从历史的角度看,反酷刑政策产生和发展的内在动因是人权意识的觉醒和人权运动的兴起.随着人权保障的国际化,反酷刑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内容,因而联合国通过一系列的国际人权公约来禁止酷刑,并建立了反酷刑的国际监督机构.就我国来说,国内有关法律,如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大都有反酷刑的内容或规定,但是,这与国际人权公约的有关规定相比仍存在着差距.本文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反酷刑措施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6.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does not protect individuals as such. On the other hand, human rights do not formally encompass the 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This article argues that human rights bodies are suitable forums to protect environment-related human rights. They can do so by producing interim measures to prevent States' actions or inactions towards the environment from infringing on human rights, even if the harmful character of those actions is uncertain. It is demonstrated that the recourse to th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is possible to achieve such anticipatory protection and is supported by recent developments in the 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n particular, the article shows that human rights bodies can develop interrelationships and interdependency between rights of different normative values in different areas of international law that will lead to equitable interim measures prescribing positive obligations that are reasonable and appropriate.  相似文献   

17.
赵洲 《法律科学》2012,(4):155-165
“保护的责任”要求主权国家保护其人民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以及在其他各种情形下承担人权保护责任,当一国不能或不愿履行这一责任时,国际社会将有责任介入并采取相应的保护行动。在国内武装冲突中,容易发生对平民的生命财产以及民用设施的侵害,但是,主权国家应当怎样实施军事行动等行为才能符合人权保护责任的要求,对此,“保护的责任”本身并没有提供明确具体的标准和依据。为防止评估确认上的主观随意性,避免“保护的责任”被滥用成为干涉他国内政的工具,国际社会应当以国际人权法与国际人道法为基本依据,并主要通过对人道法规范在具体情势下的解释适用,来评估确认政府军事行动是否符合人权保护责任上的特定要求,以及是否构成不能或不愿履行“保护的责任”的严重情形,从而确定国际社会是否应当介入以及应采取的适当措施与方式。  相似文献   

18.
廖艳 《政法论丛》2014,(1):91-97
自然灾害给健康权的可提供性、可获取性、可接受性以及质量保障方面带来了风险。健康需要与权利的密切关系以及国家的契约义务决定了国家必须化解灾民的健康权风险。国际人权条约和大量软法性国际法律文件为自然灾害下国家保障健康权提供了国际标准,中国自然灾害立法基本符合健康权保障的国际标准,但是仍有一定差距。为更好保障灾民的健康权,中国应该将人权保障原则作为灾害立法的基本原则,增加反歧视和照顾弱者的规定,明确宣示灾民的健康权,并制定《灾害救助基本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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