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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姜金忠 《法制与社会》2011,(19):152-153
公物是服务于行政活动或者供公众无需许可或根据特定的许可使用的物。现阶段我国公物数量可观,但分配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大量不公平的现象存在。因此国家尽快完善相关的公物法规就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2.
我国“公物”正当利用的法律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巍 《时代法学》2009,7(5):69-74
在我国,公共用物与行政用物都应纳入法治视野下的公物。在公物利用过程中,存在涉及公物设置、公物管理以及公物直接利用等问题,主要原因是公物理论的匮乏,制度缺失及意识形态上的偏误所造成。基于此,必需明确公物正当利用的一般要求,并在公物利用的机制和措施上予以健全和创新。  相似文献   

3.
公物的范围——兼论不宜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财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物不同于“事实上的公物”。公物与国有财产不同 ,国有财产既包括国有的公物 ,也包括国有的私物。公物不限于公有财产中的公物 ,也包括私人所有的公物。公物的范围是随着财产概念的扩展而在传统公物即有体物的基础上逐步扩张的。一切具有公物本质特征的无体物、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等都可以是公物。财政收入也应属于广义上的公物。国有公物属于绝对不能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财产  相似文献   

4.
公物上的权利(力)构成——公法与私法的双重视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物是指由政府提供的直接用于公用目的之物,包括公务用公物和公众用公物.公物上的权利(力)关系纵横交错,既包括公法性质上的公物管理权和使用权及其下属权能,也包括私法性质上的物权及其下属权能.两类不同性质的各种权利(力)相互区分,相互交融和作用,共同组成了公物上的权利(力)约束.  相似文献   

5.
随着服务行政与给付行政时代的到来,国家设置公物以达到执行生存照顾的任务。同时公物的设置与管理存在瑕疵会导致公物的使用者、参加者或者第三人的人身、生命、财产受到损害,这种致害赔偿应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针对不同的受害者应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6.
中国公物立法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物法可以归入行政组织法、给付行政法、经济行政法、环境法、行政行为法或者公共设施法。不得违背公物命名目的、平等对待、利益衡量以及保障利用人合法权益是其不可缺少的基本原则。基于我国国情,我国有必要制定《公物管理法通则》。其内容应当围绕公物公共用途的保护,结合公物管理行为的特点,重点规范公物管理行为。  相似文献   

7.
增强利用权是相对一般利用者利用公物的权利而言的,它是公物附近居民基于日常生活和工作需要而依法享有的可以超出一般利用范围和程度而利用公物的权利。此项权利只在合理利用的范围内才存在,其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公物类型、当地利用习惯、依赖利用的范围、增强利用的必要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后予以确定。鉴于现行法律基本没有规范增强利用权,国家应在相关立法中确认公物利用习惯是公物法的渊源,在公物立法上确认增强利用权并给予特别保护,尤其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程序保障与救济途径,如授权地方政府代表公物附近居民主张增强利用权的资格等。  相似文献   

8.
公物系行政主体履行职务的重要手段,以积极姿态保障公物供给及利用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题中之义.正确认识公物利用性质直接关涉给付行政理念的贯彻、司法救济渠道的开启与公物利用主体的纠偏.由于对公物利用性质的研究呈现出严重的"路径依赖"现象,依附于交叉重叠的公物利用类型来开展公物利用性质探讨的现有研究范式,已使学界对公物利用性质之认识陷入分歧与混乱.亟待通过研究范式的革新突出重围,即借助利益属性与权利(力)性质之对应关系,揭示公物利用以个人公法利益为目的导向,进而重塑其主观公权利性质.如此,将有助于避让以反射利益构筑的司法救济藩篱、整治权力寻租的观念积弊、丰富公物给付的当代意涵,从而使服务型政府更接近其本意.  相似文献   

9.
公物利用系公物最为核心的价值所在,乃与国家供给义务对应之公众取用权利。现实困境显示公物利用的权利性质未获应有重视,公众用公物利用因反射利益的错误定性而陷入救济盲区,公务用公物利用则因受益主体错位而沦为权力寻租的"重灾区"。通过社会基础、国家理念等外在因素与权利来源、利益属性等内在因素对公物利用性质予以双重审视,揭示公物利用性质由天然自由向反射利益、纯粹自由权过渡并最终发展为复合型主观公权利。公物利用中公私利益之互动关系可以证成公物利用作为复合型主观公权利之真实面貌。以上对消解公物利用的现实困境具有决定性意义。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水资源公物这一特殊属性出发,重新解释了水资源上的权力结构.水资源所有权人基于法律容忍水使用权的正当性在于公物制度,而水使用权在性质上首先是一种公法役权,但水使用权的公法属性并不妨碍其私法上的财产地位.基于水资源的公物属性,国家对特别使用采取了许可主义,以保障水资源能被用于公共目的.如果许可是不可撤销的,被许可人取得的权利地位就是一种用益物权,但如果许可是可以撤销的,则只是形成了一种民法上受保护的财产地位.同样,基干水资源的公物属性,宪法限制了水资源上诸多的权利,在制度保障与存量保障上都有所减弱.  相似文献   

11.
国家公产使用是国有财产使用乃至国有财产法基本割度的重要内容.国家公产使用主要包括公务用财产使用、公共用财产使用和企业用财产使用.分析公务用财产、公共用财产和企业用财产的使用及其限制,以及使用限制例外,可凸显国家公产使用与国家私产以及私有财产使用的重要区别,这也是国有财产的公私产或类似划分及其区别立法规制的原因所在.该研究对于我国国有财产市场转型及其立法规制改革具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2.
公共利益不是纯粹抽象的事物,它是客观具体的,未来的民法典必须对其进行明确界定,如此,才能更好地实现其“公私财产平等保护”的立法宗旨。民法上的公共利益之主体应为社会公众,公共物品及公共服务是公共利益的主要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13.
公、私法的划分肇始于西方,因其契合着人的公共性和个体性而得以延续和广泛应用。公法因社会生态的不同而演变出宗教、道德、法律等不同的表现形态。公法在中国是伴随着共同体的形成而生成的。近代以前,由于公共利益遮蔽了个体利益,道德始终占据着社会的主导地位,公法在中国一直以道德的形式存在着。近现代后,社会生态的变化使得利益多元化逐渐生成,公法在中国逐渐由道德向法律转变。当前公、私法之间愈来愈呈现出融合的趋势。宪法的彰显是公、私法划分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它使公、私法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公法在宪法整体性的协调下,已呈现出自足与互助的同构。  相似文献   

14.
Many elements of administrative law are related to real right law. The regulations on public interests concern the base of interference of public powers. The content of administrative private law is associated with the phenomenon of “Flucht in das Privatrecht”. The control of the property by the based self-ruling community is connected with indirect state administration. The rights of the property by citizens are subjective public rights. Special sacrifice and die junktimklausel are preconditions of compensation for expropriation. The register of real estate shows the interference of public right. The real right law makes rules for administrative public domain is a special example. Liang Fengyun is a juris doctor, who is a judge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China. Her individual monographs include Selected Application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Judgment and Studies on Public Domain and her co-authored works are Principles of Normal Administrative Law, Seek for Good Circulation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System, Better the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System of China. Moreover, her over 40 essays also appeared in Chinese academic journals.  相似文献   

15.
在法制发展史上,包括物权制度在内的民法是先于宪法产生的.涵盖了物权法的民法恰恰是现代宪法的精神与制度源泉.在结果意义上而非发生意义上,宪法具有在法律位阶上高于物权法等部门法的地位.宪法是以公法的身份借助国家力量对一切财产权利予以确认和保障,而在物权法所调整的私权交往领域,各类财产权利关系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主张应在物权法中规定公共财产的特殊保护,是对私法功能乃至宪法之公法功能的错误理解.  相似文献   

16.
黄维 《行政与法》2008,(1):90-92
在我国,行政公产仍然是一个学术意义上的概念,但行政公产作为行政的物的手段的意义正日益显现。文章在对大陆法系国家公产制度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指出:行政公产的理论内涵应当是指行政主体基于直接公共使用的目的而所有或管理的财产。行政公产的融通、公用征收等都严格受到一定目的和条件的限制。  相似文献   

17.
公共财产是我国重要的法律术语,但是我国却没有建立与公共财产相关的法律制度。法国2006年通过CGPPP立法建立了完善的公共财产法律制度,其制度主要包括公共财产的确认标准、公共财产的管理与使用制度、公共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等。考察法国公共财产法律制度有助于促进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公共财产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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