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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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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创先争优”活动可使代表活动更加具体化□冯登岗金权智近年来,全国颇有一部分县(市)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各具特色、生动活泼和利于代表发挥桥梁纽带、带头模范作用的代表“创先争优”活动。我们认为,这一活动是在法律范围内的活动,是有法可依的。《代表法》第十九条...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为鼓励代表积极履行职务,出台了对代表履职情况考评、考绩办法。对这一做法有人持反对态度,认为这不符合法律规定。本人不予苟同,认为并无不妥,应该提倡,值得推广。首先,考评代表符合法律规定。《代表法》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基础。既然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活动有组织的义务,那么人大常委会同样也有对代表活动进行管理的权利。…  相似文献   

3.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不断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推动基层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近年来,河北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各街开展了创建“先进代表联络组”,争当“优秀人大代表”的“创先争优”活动,收到了明显效果,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有的代表组连续三年被评选为先进代表组,有的人大代表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人大代表和十佳人大代表。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人大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4.
肖然 《辽宁人大》2008,(8):22-23
代表享有提议案权。代表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大会提出议事原案,要求大会对有关事项和问题予以审议,作出决定,这种权利称之为代表的提议案权,但代表不可在闭会期间提出议案。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地方组织法》第18条有关议案的条款做过相关解释。  相似文献   

5.
为了转变代表作风,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金溪县人大常委会将2005年作为“代表素质提高年”,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了“学习掌握一部法律、向选民进行一次述职、提出一条好建议、开展一次持证视察、为选民办一件实事”的“五个一”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相似文献   

6.
李伯钧 《中国人大》2010,(22):40-41
原有法律规定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职责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的或者乡镇人大会议通过的专门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及其相关工作的机构。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三条和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7.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也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  相似文献   

8.
代表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据此规定,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而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必须研究处理并答复则是有关机关、组织必须履行的义务。  相似文献   

9.
任达 《人大建设》2001,(2):21-21
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物质保障,既是代表的合法权益,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工作的重要方面。《代表法》规定:“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代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同时又规定:“代表按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  相似文献   

10.
方娟 《公民导刊》2007,(10):6-7
人大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代表民意、反映民愿、为民请命。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职责。尽管各级人大代表均为兼职代表,但法律规定代表无论是在大会期间还是在闭会期间都必须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也就是说。人大代表是“全天候”代表。应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代表人民“出声”。使民意得到重视,使问题得到解决。这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也是人民的希望所在。 近年来,重庆市各级人大常委会针对闭会期间代表履职这一“软肋”。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加强代表培训,加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力度,充实代表活动的内容,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通过这一系列工作。努力帮助代表完成从“会议代表”到“全天候代表”的转变。  相似文献   

11.
郝永伟 《人大研究》2009,(11):22-24
人大代表代表谁?这个问题可能不成为问题,人们普遍认为该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人们会直接回答,人大代表当然代表人民,因为代表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但是人民的范围很广泛,有地域、行业、界别等区分,这里的“人民”指的是谁呢?  相似文献   

12.
对“一府两院”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代表公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渠道和基本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一府两院”办理建议,既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本职要求,也是对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尊重代表劳动成果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3.
武春 《新疆人大》2013,(6):34-34
人代会主席团是大会临时机构,不宜推荐代表候选人,但应对代表候选人名单起到审核、把关和监督的作用。法律对代表候选人推荐主体的规定是明确的。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相似文献   

14.
黄淳 《公民导刊》2008,(8):17-18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无论从法理角度或法律实践角度,人大代表在行使国家权力时,代表职权是平等的,没有“大小”之分。 首先,从法理角度看,没有代表“大小”的区分规定。人大代表是法定职务名称。根据职权法定的原则,人大代表的职权,由宪法和代表法规定。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相似文献   

15.
人大的个案监督工作,近年来一直是在争议中不断深入、规范和发展的。本文试图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就人大个案监督的依据谈一些粗浅看法。宪法原则——依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  相似文献   

16.
陈荧 《人大研究》2002,(9):35-37
我国宪法对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有着诸多内容的规定 ,但是在行文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表述。代表法对这一带有根本性质的问题做了明确表述。代表法第二条中明确指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 ,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一条文不仅明确表述了人大代表…  相似文献   

17.
立法权限是指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的范围界限。设定立法权限是《立法法》的重要任务。《立法法》用了3个条款分别就哪些“事项”制定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规定。其中,第8条规定全国人大制定法律的事项采取了列举式,列举了10项属于专属立法权,即只能制定为法律的事项。第56条规定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主要为“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宪法》具体列出的事项共有18项,因此,可以认为这是一种间接的列举式。第64条规定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则不同于列举式,而是较为原则地归纳为三类事项:一是“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是“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相似文献   

18.
张硕 《人大研究》2006,(5):11-13
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选举权利的平等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平等的制度基础。我国选举法中关于人大代表所代表人数的规定实际上剥夺了我国农民平等选举的权利,没有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基本原则出发来构建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一《、选举法》关于城乡代表不同名额的规定我国现行《选举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第十三条规定“: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  相似文献   

19.
朱遒 《辽宁人大》2008,(12):23-23
代表法规定,“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就地”应理解为“产生本级代表的行政区域”,即县人大代表视察范围为本县,乡镇人大代表视察范围为本乡镇。超出“本行政区域”可否进行视察,法律没有规定。  相似文献   

20.
《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七条第1款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过错.法律规定也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论从官方媒体报道还是从学术界的观点来看,都认为第七条第1款是侵权责任法的过错责任原则规定.第八条是侵权责任法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规定。同一部法律草案却存在两个完全相反的归责原则,这确实令人有点不可思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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