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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实施立案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立案监督主要在批捕和审查起诉等具体环节上进行,解决司法实践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了正确理解和把握立案监督,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浅述一些意见。一、正确理解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权刑诉法明确地规定了检察机关享有立案监督权。这种权力不仅作为一条基本原则规定在刑诉法总则中,而且在批捕、审查起诉等具体环节上又明文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监督权,如:刑诉法策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上述规定尽管从立法上确认了人民检察院的刑事立案监督权,但是由于该条文的规定较为原则,以致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些问题。对此,笔者试作以下探讨,以求教于各位同仁。"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成因探析"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具体分析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受部门利益驱动,以罚代  相似文献   

3.
《当代广西》2014,(6):23-24
正坚决防止冤假错案【数据】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5211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2370件次,同比分别上升25%和27.3%。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诉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行使侦查监督权。对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对监狱等执行机关行使刑罚监督权。那么,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案件(简称“三类案件”)以及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不依法确认刑事赔偿、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行为(简称“五种情形”),又由谁来监督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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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水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水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相似文献   

6.
经济犯罪侦查立案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在立案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区分不清是经济纠纷还是经济犯罪,是民事侵权还是刑事案件,导致立案不准。(二)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想立则立,不想立则推,随意性太大。(三)受害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本地公安机关申请立案的法律依据不足,既不便于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也不利于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最大保护。(四)公诉、自诉的模糊规定,影响了公安机关案件的立案准确性。针对上述问题,(一)有关部门应努力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立案中的不明确现象,确立经济犯罪案件立案的准确性。(二)不断加强经侦队伍自身的教育,树立经济犯罪立案严肃性的观念。(三)进一步明确经济犯罪案件立案的审核权限,树立经济犯罪立案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7.
商水县人民捡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审查批捕一起团伙盗窃犯罪嫌疑人,依法纠正了公安机关对5名犯罪嫌疑人该立案而不立案、该报捕而不报捕以及以罚代刑的违法行为,挖出派出所所长徇私舞弊的司法腐败案件,在古老的颍水河畔演绎了一幕祖与孙、夫与妻、兄与弟、亲与友的——  相似文献   

8.
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它不仅侵害国家的管理职能,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而且严重破坏党纪国法,损害政府形象、司法权威和公众利益。随着职务犯罪态势高发,手段日趋智能化,案件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稳扎稳打、波澜不惊的传统追诉思维方式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侦查工作的发展。引进"风险立案"机制,对初查线索进行评估,当出现立案不确定、不立案又存在明显可以预见的危害时,经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而作出"风险立案"的决策,以解决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立案难、突破难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何为隐案?隐案本应该解释为:已经发生且够立案条件,由于公安机关不掌握案情而没有立案的案件。公案机关掌握案情与否是隐案构成的关键。可是现实工作中赋予了隐案以新的解释内容:无论有无报案,无论案件大小,无论公安机关是否掌握,只要没有立案,案件破获后都算隐案。这种解释是否合理暂且不论,但现实工作中是这样执行的。因此,有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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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对立案的数量标准的规定缺失,导致经济犯罪立案数量的统计数字与事实有较大差距,严重影响对经济犯罪形势的准确判断。应当以罪数作为确定立案数量的标准,连续犯原则上立为一起案件,但是,被害人不同的连续犯,应当立为数起案件。同时,应当正确认识和使用经济犯罪立案统计数据,既不夸大也不低估经济犯罪形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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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移送、控告、检举材料,审查立案对于移送、控告、检举的涉税犯罪案件,应通过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是否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审查时,要认真分析以下几个问题:第一,通过控告、检举而获取的材料是否真实;第二,是否属于涉税案件;第三,该行为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是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对确系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收集纳税资料,认定案件性质对于立案后的涉税案件,应尽快收集纳税资料。纳税资料主要包括:纳税申报、纳税鉴定、纳税检查报告及检查记录、纳税缴款书、会计报表等。可以通过税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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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在个别地区和部门表现得非常突出。仅以郑州市检察机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问题为例,其严重程度就非常令人忧虑。——超越案件管辖权随意立案。法律关于立案管辖、地域管辖等均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在执法实践中却经常遇到个别执法机关超越自己的管辖权,将本属于其它执法部门管辖的案件抢先立案,有的则在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立案后又再行立案,造成重复立案。以郑州市一基层检察院立案查处的一起特大假冒商标案为例:由于销售与产地分属异地,该检察院到产地调查时,当地检察院闻知此事,便立即自行立案,并竭力要求原已立案的检察院将案件移送他们处理,在交涉无效的情况下,原立案的检察院只好将案件移送给了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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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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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和立案管理制度必须改革刑事案件(本文特指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应立案侦查的案件。从刑事诉讼法意义上说,刑事案件是指应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或称犯罪案件。从1980年起,公安机关一直执行公发(1979)182号文件规定的立案标准和立案管理制度。虽然,(84)公发(刑)125号文件对该文件作了若干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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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有关办案程序中对如何进行立案前的审查未作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造成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侦查经济犯罪这类较为复杂的案件时,对立案前的审查所拥有的权限理解不一,以致出现“该立不立”、“不破不立”等现象,要么失去立案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有利时机,要么出现违法办案等情况。因此,确立公安机关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初查制度,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司法实务层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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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刑事侦察部门对分管案件立案侦察的尺度。立案标准作为尺度,它应当完备,也就是说,应当把立案的各种条件规定详尽,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一致,不能与之相抵触。而现行的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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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已批捕涉黑人员385人。而立案查办的保护伞也有52名,其中厅级干部10名。这是一个十分令人警醒的信号。分析其中的内涵,无论对于净化市场秩序、保障经济健康发展,还是保持执政党的纯洁性、巩固执政地位,其意义都不可低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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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是追究犯罪的一个重要阶段。但由于我国理论界及司法实践部门对立案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在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中,立案监督几乎是空白,1996的刑事诉讼法虽对此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但在程序的设置上仍然存在颇多疏漏。立案监督作为一项新的诉讼制度,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操作中都有诸多问题有待深入探讨,本文拟就其中几个问题略陈管见。一、立案监督的对象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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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问题事关农村稳定的大局,依法审理农民负担案件、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各级审判机关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试结合审判实践,就农民负担案件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些分析并谈几点粗浅看法。——行政干预多。"农负"案件属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是被告。一些行政机关或害怕当被告有失"尊严"、有损"形象",或怕失去从农民手中违法得到的既得利益,于是来自被告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干预就压向法院,而法院一方面是顶不住压力,一方面是为了协调好同行政机关的关系,就往往不予立案,即使立案也是想方设法尽可能地让农民撤回起诉。——程序不清。"农负"案件是否需要先经行政机关处理然后才能立案?受理程序不清。《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了加重农民负担的处理机关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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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伤害、打砸案件屡有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这类案件涉及面广、危害深,往往引起连锁反应,巳成为严重危及社会治安的因素。据笔者调查,浙江省浦江县1984年至1988年,治安案件上升300%还多(1984年立案120起,1988年立案490起)。其中由于纠纷引起的伤害、打砸案件上升幅度尤为突出,1984年立案47起,1988年立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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