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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振凯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2,2(2):38-39
通过商业秘密刑法保护对象,商业秘密确认程序,商业秘密诉讼程序,诉讼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对各方面的论述,明确了商业秘密刑法的保护范围,行政上的确认程序,刑事诉讼人的诉讼程序及在诉讼过程序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从而使商业秘密在刑法保护方面有了更明确的诉讼程序,完善了商业秘密刑法保护的体系。 相似文献
2.
付玉明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7(1):145-153
在诠释学的语境之下,刑法解释是一个诠释性的概念,是指正义理念、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的相互对应。刑法解释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体,两者不可缺一。刑法解释的必要性,实际上是刑事法治和司法实践的要求,而刑法解释的可能性,则是司法运作和实现法治的基础。 相似文献
3.
刑法司法之美是作为法之美的一种具体的刑法之美的一种形态。刑法司法之美是刑法司法以其外在呈现和内在蕴含所带给人们的一种喜闻乐见的感受。刑法司法之美以剧场美为自身特质,并通过象征、仪式和诉讼语言得以呈现。刑事庭审之美和裁判文书之美是刑法司法之美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刑法司法之美不是为美而美,而是可以助益于保障人权和保护社会这两项刑法基本价值的实现。在文化建设的倡导中,刑法司法之美是刑法文化的一个新视点。 相似文献
4.
刘远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20(3):111-119
在刑法学语境中,司法逻辑是体现定罪量刑的司法本质并为"刑法是司法法"命题所蕴含的实体性实践逻辑。司法面向的刑法理论和教学是解释性的,其司法逻辑的哲学精神是主体间性。刑法解释的"说明论"不讲主体性,"理解论"不讲主体间性,都偏离了司法逻辑。由于"前见"(刑法概念)的非司法性,传统中的法益一元论、规范一元论以及法益与规范二元论这些"前设",也都偏离了司法逻辑。要实现刑法解释的司法逻辑化,必须回到司法过程,重要的是刑法学应致力于为控辩双方建构合乎过程正义的逻辑和说辞。 相似文献
5.
赵运锋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1,23(2):74-80
出于维持刑法稳定、及时惩罚犯罪与追求司法正义的需要,法官有必要对刑法文本进行解释。在司法实践上,权力缺位、错案追究及案件请示等因素的制约,致使法官不能、不敢、不愿解释刑法文本。由此,司法能动性、司法独立性及司法程序性等内在属性不能彰显。为了促进法官解释的实施,需从立法上明确授权、废除错案追究制及禁止案件请示等层面入手。 相似文献
6.
张泉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1)
刑法只有经过解释,才能适用于司法实践活动中。具有我国特色的刑法司法解释作为刑法解释中的一种,从其诞生起一直备受争议。现行刑法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司法解释存在就缺乏法律依据,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更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罪功能,其应该退出司法实践活动,取而代之的应为司法刑法解释。 相似文献
7.
熊永明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6):72-76
刑法谦抑性不仅是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而且还指导着刑事司法,无论在刑事立法的制定、刑事司法的运作方面,还是在刑事解释的维护方面。刑法谦抑性宜与罪刑法定、罪刑均衡等刑法原则相并列而视为刑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8.
周兆进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27(2)
在刑法的适用过程中,依据构成要件的解释目标是针对立法原意还是法律规范的客观含义,可将刑法解释分为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刑法解释应当二者兼具,在不同时期有所侧重;理论界依据刑法解释是否只能严格遵循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形成了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但二者在刑法解释的本质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差别。根据犯罪的本质是对规范的违反还是对法益的侵害,可将违法性认识分为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我国刑法应当坚持以结果无价值为基础,逐步适当发展行为无价值在立法和司法领域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立法解释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金玉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0(3):46-51
刑法立法解释,不仅是发展、完善刑法立法的重要方式,也是沟通、联接刑法立法和刑法司法的桥梁。而我国刑法立法解释在理论与实践方面均显消极滞后,亟需改进和完善:应提高对刑法立法解释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解释机构建设,提高立法解释的质与量;改革刑法司法解释制度,建立以法官适用解释为主体,以最高司法解释为补充的司法解释体制,使之与刑法立法解释相协调;促进我国刑法学派的形成和刑法学理解释的繁荣,从而推动刑法立法解释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刑法适用方法的运用是增强判决公正性和说服力的重要保证。在刑法适用方法研究中,刑法解释方法理论成果最多,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是其他方法无可比拟的。对于刑法适用中的思维方法、推理、论证、利益衡量方法以及刑法漏洞的处理方法等问题,虽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与司法实践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加强刑法适用方法研究,丰富刑法理论,是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11.
12.
李杰文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0,25(2):21-27
当前,虚假诉讼愈演愈烈,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虚假诉讼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由于我国刑法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和实务界意见不一,但无论是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还是妨害作证罪来处罚虚假诉讼行为,都会产生难以避免的矛盾。长远来看,我国应该通过立法将虚假诉讼行为犯罪化,明确设立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13.
程婷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9(4):54-59
刑法解释相对于其他法律解释研究更为艰难的原因在于受制于刑法罪刑法定基本原则的限制。成文法本身语词的模糊抽象、立法的局限以及刑法司法过程中法官理解阐释都是刑法解释正当性的依据。刑法条文是刑法解释的对象,对象特殊性决定了刑法解释论与刑法解释规则区别于其他法律文本解释的特殊性。刑法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与法律解释中的主... 相似文献
14.
中国刑法罪名解释的历史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道鸾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17(5):99-108
正确认定罪名,对刑事司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自1949年lO月1日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6月的30年间,中国没有颁布刑法.1979年7月1日虽然颁布了刑法,并于1997年进行了修订,但均未实现罪名立法化.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用司法解释的形式实现罪名的规范和统一.其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一个单行刑法和6个刑法修正案.为了有利于统一司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联合制定了三个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使刑法罪名解释有了进一步发展.确定罪名应当遵行法定原则等项原则,正确认定罪名还应当注意一罪与数罪等问题. 相似文献
15.
关于行政不作为诉讼的举证责任,在学界和司法实践中的理解与适用还存在诸多分歧。文章从分析举证责任和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含义入手,对行政不作为诉讼的举证责任问题进行分析,分析过程紧紧围绕行政诉讼"限制公权、保护私权"的价值取向。通过对行政不作为诉讼举证责任的分析,明确提出行政不作为诉讼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与举证范围,实现对构建行政不作为诉讼举证责任体系的有益尝试,以期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王丽霞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3)
举证责任作为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如何运用证据证明自己所主张的权利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审判方式改革的切入点和前沿问题.它影响和贯穿着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关系着诉讼活动的起动和结局,以及我们诉讼目的的实现.因此,法律对举证责任的设定和配置直接影响着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司法审判机关的职能.本文把举证责任的理论问题,放到具体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去进行比较研究,以求找出举证责任在不同性质诉讼活动中的共性和特性并结合司法实际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我国现行法律在举证责任方面的规定之不足,提出笔者的立法建议与思考,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举证责任制度和促进司法审判方式改革做一点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17.
从刑法视角论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欺诈是指行为人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在民事诉讼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欺骗法院,使法院做出错误判决从而实现其非法目的的行为。诉讼欺诈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分歧较大。 相似文献
18.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康泽洲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8(1):3-7
从刑法解释论的角度讲 ,网络游戏玩家账号中的虚拟装备等网络资源属于刑法财产犯罪保护的对象 ;比较目前司法实践对这一命题的否定看法可以看出 ,我国刑事司法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 ,应当进一步协调刑法确定性与适应性之间的矛盾。此外 ,在成文刑法面临新的社会需求而需要积极解释适用时 ,与刑事立法一样 ,司法适用者应当考虑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相似文献
19.
彭辅顺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1,23(3):65-70
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使其在刑法立法、刑法解释、罪刑裁量和刑罚执行过程中均存在利益冲突,需要进行利益平衡。而这种利益平衡的实现需要在立法上合理地确定犯罪圈的范围、优化刑法规范的表达方式;在刑法解释中建立民众参与机制,反映民众的利益诉求;司法上加强对法官裁量权的制约,保证个案裁判的实质公正。 相似文献
20.
关于刑事被告人应否承担证明责任及应承担什么样的证明责任,我国学界一直未能达成共识,并由此导致了司法实践的诸多问题。司法实践证明,正确分配刑事程序中的举证责任,明确规定辩护方对少数具有能力证明的辩护理由承担举证责任,不仅有利于减轻侦、控机关的诉讼负担,而且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防止罪及无辜,从而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双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