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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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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美欢 《中国法律》2010,(5):12-13,68,69
英美法判例制度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参考作用,一是约束作用。参考作用,是指如果法院认为一个判例的判决原则或法律理念是正确的,法官在审判时可以适用这个案例。而约束作用,是指如果法院认为一个判例是错误的,但按照法律的规定,该判例对法院有约束力,那么,法院即使认为这个判例是错误的,仍要遵从这个案例。  相似文献   

2.
最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加强了对地方各级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指导,一些极具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例,为下级法院统一适用法律,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典型案例的发布,还拓宽了法官的视野,增加了法官获得法律资讯的途径,在很大程度上也有助于提高法官的法律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众所周知,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上级法院所发布的典型案例在理论上对下级法院的审判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下级法院从减少改判风险的角度考虑,往往还是比较愿意接受典型案例所体现出来的法理的,正因为如此.其在审判实践中的地位不断得以巩固。可以推断,如果典型案例的这一功能有所发展,未尝不能有效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3.
案例指导制度的历史沿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法律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判例并非是英美法系所独有,在中国古代的司法传统中亦有类似做法。新中国成立后,最高人民法院也很重视案例的作用,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就通过选编案例来总结审判经验,指导法院审判工作。  相似文献   

4.
在以制定法为特色的现代中国法律制度中,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要引入带有判例法色彩的中国式的"案例指导制度",是一个深具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意义的重大课题。如何认定案例在我国司法判决过程中所起的规范作用及启迪作用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另外,建议我国立法补充案例指导制度的相关规定,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5.
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都被视为法律的主要渊源或正式渊源。而在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判例被排斥在外。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层出不穷,制定法本身不可避免的滞后性与相对稳定性特征,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审判实践的混乱与盲目。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分布典型案例指导法院审判工作,有些地方法院也开始有限采用判例形式的审判方式,来弥补立法的缺陷。但判例始终未取得法律上的认可。因此,本文论证了在我国建立刑事判例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并提出构建刑事判例制度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6.
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几个具体问题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近年来,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中国能否实行判例制度、如何发挥判决先例的作用、中国式的“判例制度”模式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在发挥案例对审判工作的指导作用方面已经作了许多工作,一些法院因应司法公正与法制统一之迫切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也开始了这方面的实践探索。天津高院的“判例指导”,江苏高院的“典型案  相似文献   

7.
秦旺 《广东法学》2006,(6):48-56
本文从案例指导制度的内涵切入,通过与案例、判例等制度的分析、比较,并考虑我国的司法制度特点,将其定位为不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不属于正式的法律渊源,但对于法官在处理同类案件应具有事实上的约束力。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是法律规范自身局限性、司法公正公开、审判实践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其建立不仅符合我国审判管理体制,而且也具备了建立的基本条件。在参考国外判例制度、我国法院既有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模式选择从效力定位、与司法解释的衔接、发布主体等方面进行确定,力求既符合案例制度建设的发展趋势,也符合我国司法审判的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指导性案例在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应从指导性案例的选择标准、重点、编写程序、发布方式、清理等进行规范。指导性案例的类型可以归纳为个案性的指导案例和普遍性的指导案例,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指导性案例应区别类型而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于个案性的指导案例,主要是要运用类比推理;对于普遍性的指导案例,主要是运用演绎推理,并结合具体案例对上述两种推理方法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8.
自上世纪80年代,最高人民法院即开始将发布案例作为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工作方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很多研究成果也呼吁在中国的审判实践中引入判例或者案例。进入新世纪后,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中第一次正式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9.
参考性案例是高级人民法院指导辖区内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重要方法。如何围绕指导审判实践的案例工作宗旨,切实提升案例指导效果,是大多数法院在案例指导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北京高院注重从多方面入手,扎实做好案例工作。  相似文献   

10.
宿迟  杨静 《科技与法律》2015,(2):211-217
最高法院近年来推行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虽意在回避与普通法系中的判例制度进行类比,但学者与媒体仍称之谓"中国式判例"制度。实践表明,目前的案例指导制度存在着效力定位紊乱、遴选机制不科学、案例内容不系统、指导作用不足等问题,并未达到统一司法的预期效果。司法判例是蕴含了法律原理与规则的法院判决。所谓司法判例制度,就  相似文献   

11.
通过案例解释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世纪50年代,最高人民法院确认其"编纂案例"具有"比照援引"法律效力的法理学,是认为案例与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解释的两种不同形式。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创办公报发布案例实践编纂案例之初,又提出案例的法律效力为供各级人民法院"借鉴"。2000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公布案例"并建立作为中国司法制度一部分的"案例指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案例的经验及其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目的表明,公报案例与司法解释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并同时构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法律工具。  相似文献   

12.
宋晓 《法学研究》2011,(4):58-73
依据法律功能主义,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可纳入广义的判例制度之中。判例生成制度是判例制度的物质基础。我国指导性案例的生成,主要依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外权力,采取不以司法等级权威为基础的案例选拔方式,没有遵循普遍的形式主义进路,没有严格依傍法院体系和审级制度,其实效有待观察。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都应成为判例法院,并可遴选自己法院的案例为指导性案例,现行案例遴选标准大体符合判例遴选的一般原理。判例遴选制度对应的是有限援引制度,有限援引制度在成文法语境中并不会面临普通法语境中的正当性质疑,案例指导制度应允许法官直接援引指导性案例。案例指导制度的未来发展应与我国整体司法改革彼此深化、相互促进。  相似文献   

13.
《判例法》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判例法是判例具体应用的法规。在我国,判例属于案例,是指适用法律所产生的法律文件,只对法院审理同一类案件具有参加价值。案例尚未提升为《判例法》意义上的判例。 当今世界上,判例法国家与成文法国家之间互相借鉴、融合已成为一种趋势。如实行判例法的美国制定了统一的商法典、商标专利法;实行成文法的法、日等国,则越来越注重判例的作用。本文从法的渊源切入,探讨判例法在我国的适用价值,与法学界同仁共商磋。 一、判例探源 (一)判例是法源 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用以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乃至人与自然关系…  相似文献   

14.
苏泽林  李轩 《中国司法》2009,(12):12-16
为加强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指导,弥补立法和司法解释的不足,确保司法统一,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公报》上定期发布指导性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参考。稍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庭室开始选编出版各种形式的连续性案例汇编,以指导下级法院特定领域的审判工作。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1999~2003)》(即“一五纲要”),明确规定从2000年起,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适用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布,供下级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考。  相似文献   

15.
刘宝霞 《人民检察》2012,(13):27-30
我国现行权力配置体制中,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而不是最终的司法裁决机关,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应突出自身特点,实现与法院审判案例指导制度的协调。这关涉检察案例指导制度的生命力,须从理论上予以澄清,展现检察案例与审判案例的差异,从司法的统一性角度考量检察指导性案例与法院审判指导性案例的共性,并予以吸收、借鉴、协调,构建符合国情,富有创新、实用的检察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16.
关于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调研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指出:要"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重视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丰富和发展法学理论等方面的作用。"为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结合北京市法院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和规范案例指导制度的要求。为深入了解和总结北京各级法院推行、规范案例指导制度的做法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我们组成了专门课题  相似文献   

17.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借款合同案件的判例,在民商事审判领域开始实施“判例指导制度”,以提升法院司法的统一性,确保审判的公正与效率。 作为这种判例指导制度,在全国的高级人民法院中还属于首创。判例指导制度,就是选择典型的案例判决作为判例,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借鉴和指导,今后有类似事实的案件,在适用法律以及裁量幅度上,都可参照相关判例进行判决。这有些类似于媒体曾经报道的河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先例判决制度”,又是一个全国首例。“判例指导制度”, “先例判决制度”这些司法改革措施从现实的实际意义来讲有它…  相似文献   

18.
案例指导制度是回应司法现实的产物,指导性案例具有弥补成文法不足、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及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价值。在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与功能,需要合理区分其创制主体与发布主体,明确规范其“指导效力”。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方向不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而是合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实现民主立法与法官造法相结合、融合理性与经验的法治之路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9.
秦明文 《四川审判》2002,(4):29-29,32
本文从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出发.浅谈对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原则和标准的理解。一、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发回重审,是上级法院撤销原判决,把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进行审判。二审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依法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对监督、指导一审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责成一审法院改正错误,  相似文献   

20.
肖周录 《法学研究》2014,36(1):190-207
判例汇编,是指将审判实践中形成的典型案例进行系统地整理和编纂,用以规范和指导司法审判的活动。陕甘宁边区时期,边区政府与边区高等法院针对边区实际,将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形成的典型判例进行汇编。判例汇编的倡导者是边区政府,而具体实施者是边区高等法院。边区制定法不完善、司法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司法审判需要、人民群众文化素质低、观念落后等社会原因促使了边区判例汇编的形成。边区判例汇编具有分类汇编与共性概括汇编相结合、正反判例相结合等特点。边区判例汇编作为典型案例的集合,具有总结边区司法审判经验、提升边区司法审判人员素质、补充边区制定法不足、减少诉讼及化解社会矛盾等重要历史价值。边区判例汇编虽然有形成仓促、汇编形式略显粗糙等缺点,但这种方式却有力地促进了边区的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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