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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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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东海大陆架划界争议与发展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永明 《政治与法律》2006,75(1):105-109
东海大陆架划界已严重影响中日关系的健康发展,必须认真对待。本文首先以国际法理论剖析了双方各自的划界主张。其次,对东海大陆架划界争端的前景作了探析,并提出了共同开发为解决双方争议切实而可行的方法。最后,对共同开发的要义和我国近期的工作阐述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相似文献   

2.
东海大陆架的争端是中日两国交往中的不和谐的因素,如何解决中日两国的矛盾和纠纷需要对国际法律进行全方位的研究,以维护和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的关系,也为和谐世界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一个成功的范例。为了能够公正合理的解决争端,我国应加强对国际海洋法的研究、尽快建立有效的军事保护力量和行政执法的队伍。  相似文献   

3.
张新军 《法学研究》2009,(4):157-173
中日东海争端中真正的法律问题指向的是大陆架权利制度。这一制度在过去大半个世纪中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法律适用时必须考虑时间要素。时间要素中的关键日期、時际法和现行法分别解决的是何时为止的法律关系需要判断、法律关系建构及形成于前法和后法的整个过程时适用哪一个法律,以及法律关系仅形成于后法之后时适用哪一个法律这三个问题,其中关键日期和時际法是中日东海争端的焦点。考虑这两点后的适用法律仍然是1969年北海大陆架案所确定的自然延伸原则。  相似文献   

4.
关于东海大陆架的划界中日双方一直存在争端,本文试从国际法视角探讨此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5.
韩笑  吴睍 《海峡法学》2012,14(1):87-92
中日两国在“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上历来就存在争端,为了争取更多的海洋资源,尤其是大陆架油气资源,双方就此问题对国际公约关于大陆架划界适用原则上提出不同主张.日本主张采用《日内瓦大陆架公约》的“等距离中间线”划分东海大陆架,妄图与中国平分东海大陆架,而我国主张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自然延伸”原则,我国的大陆架应自然延伸至冲绳海槽.实际上,无论采取何种划界方法追求都应当以公平原则为基础,结合中日双方争议的焦点以及考量具体的地形特征进行分析,从而得到实质公平的划界目标.  相似文献   

6.
孙汀 《法制与社会》2012,(9):156-157
自1958年的《大陆架公约》出台以来,中日两国针对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的争端不断。1968年发表的《埃默里报告》更是为两国对于能源安全的角逐增添了一条导火索。日本坚持以"中间线原则"划分我国东海大陆架,而中方则坚持"公平"、"自然延伸"等原则。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出台,以及国际法庭针对其他相似案例的评判,都彻底打破了日本平分我国东海大陆架的妄想。  相似文献   

7.
和平解决东海争端法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江河 《法学评论》2006,24(5):84-89
和平解决东海争端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这一国际法之基本原则的体现,也是中国和平发展的必然要求。中日东海争端根源于大陆架划界,并因能源开发而激化。中日划界主张的法律分析显示了双方分歧的严重性,共同开发成为现实的和平解决争端的一种临时措施。共同开发必须以原划界争端为体制基础,同时,共同开发又为最终划界协议的缔结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8.
希腊和土耳其之问关于爱琴海的大陆架争端,是一个长悬而未决的课题,也是当前世界上最复杂的划界问题之一。爱琴海的岛屿星罗棋布,达三千一百个。  相似文献   

9.
桂静 《法治研究》2013,(5):110-117
北极地区的争夺正经历着从科学考察向争夺资源的转变,且目前集中于外大陆架划界和航道方面。有关外大陆架界限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具有不确定性。它为相关国家主张权利提供依据的同时,也造成利用国之间的争端。客观地讲,也需要这样的国际实践对这种不确定性加以丰富和确认。因此,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处理意见不仅对北极地区类似争端的解决,而且对全世界将会有重要意义。我国对北极存在海洋利益,应当重视并采取相应策略。  相似文献   

10.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重要特点为建立了国际海底制度、大陆架外部界限制度和海洋争端解决制度,并设立了管制上述制度的相关组织机构,即国际海底管理局、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和国际海洋法法庭。《公约》三大组织机构的合理有序联动,必将推进《公约》相关制度的新进展,进而推动海洋法与海洋事务的新发展。为此,我国必须在海洋相关领域有所作为。包括在管理局制订多金属硫化物和富钴结壳勘探规章方面发表自己的意见与建议;研究完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审核标准和程序,并考虑中国在南海的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对策;支持法庭工作等。  相似文献   

11.
陈聪清 《法制与社会》2012,(18):139-140
随着联合国能源署对东海能源报告的出台,中日之间关于东海的海域划界争端愈演愈烈,尤其是对于油气资源丰富的东海大陆架的争夺,更是趋于白热化。对于大陆架的划分,日本认为应当按照"中间线(等分)原则"来划分,而中国认为应当按照"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来划分。本文认为,日本的"中间线(等分)原则"并非国际习惯法,且东海大陆架上的天然地质构造"冲绳海槽"完全符合国际法院相关判例对于"基本中断"的界定,因此日本的划界主张既不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公约也不合乎情理,应当按照中国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来划分东海大陆架。  相似文献   

12.
潘嫣 《法制与社会》2013,(7):151-152
近期,随着日本政府无理的单方面的宣称决定从所谓的私人手中购买钓鱼岛及"保钓事件"的发生,中日两国之间关于钓鱼岛主权之争愈演愈烈。从中日钓鱼岛争端的成因出发,以先占、时效取得及中日大陆架划界争端角度阐释钓鱼岛的主权归属,最后提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相似文献   

13.
宋时喆 《中国律师》2009,(11):42-44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确定了200海里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法律制度,把沿海国的海洋管辖权扩大到自其领海基线起至200海里的范围。这一规定导致世界上出现了大量具有油气等资源潜力的海域及其海床、底土成为国家权利主张的重叠区域.从而形成争议海区,导致相邻该等区域的海洋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保有等相关的权利主张在相关国家间引发争议。对于我国来说,中国与日本在东海的大陆架划界争端由来已久。中日双方在东海大陆架的划界立场上不一致,  相似文献   

14.
WTO机制是当今最具特色的争端解决机制。当前对该机制作深入探讨更显重要且具现实意义。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了WTO机制与其他国际争端解决制度之区别,客观评价了WTO机制及其对我国大陆相关制度的影响,并提出我国大陆应对该机制的若干措施。  相似文献   

15.
张新军 《中外法学》2011,(6):1121-1134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中国政府化解以至于最终消除周边海域争端的一个政策提案,它的提出甚至早于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中国政府立场始终如一,今后也没有改变的迹象。《公约》第15部就争端解决的程序,设定了一个非常复杂但又巧妙的制度;《公约》第74条第3款和第83条第3款也为最终划界前化解以至于消除争端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上的对立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两者均为我国处理周边海域争议,在程序和实体上提出了初步的要求和基本的框架。"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作为我国处理周边海域争端的一个政策归结,无论是从《公约》的争端解决程序上,还是《公约》设想的各国划界最终解决争端前的临时安排中,都具有正当性和现实性。搁置争议并不是懈怠争端解决。恰恰相反,在搁置争议这一前提下,争端可以通过谈判中的对抗和互动,构筑在法律和事实主张上的共识并彼此尊重关切。临时或永久的共同开发安排,有助于争议海域的稳定,同时化解和消除对立并最终有助于争端的解决。  相似文献   

16.
施吉芸 《法制与社会》2014,(11):159-160
中国和日本是当今世界上的两大经济体,两国被东海隔开。从秦汉以来的绝大部分历史时期,两国交往甚密。然而,在近现代,两国开始交恶。虽然,两国邦交正常化已逾30多年,却一直处在政冷经热的状态下,特别是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始终未能妥善解决。就两国存在的巨大分歧,本文从大陆架的概念、大陆架划界的相关规定以及东海大陆架划界中双方的态度和依据进行了分析,提出要把握时机、循序渐进,公平、公正、合理地解决中日东海大陆架问题。  相似文献   

17.
《商务与法律》2007,(1):1-1
《论东海划界争议与大陆架法律制度》一文从中日双方对待东海划界的立场和态度出发,论述了大陆架法律制度,提出了解决争议的方法建议及我国在东海问题上的主要任务。东海划界问题的解决,对中日关系的改善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对东海划界问题做出了深入全面的分析探讨,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8.
在法律适用上,当双方大陆架权利主张不同时,权利界限的划定问题产生的前提是这两个权利主张必须是等价的,相对抗的,并因此导致权利主张重叠。否则,通过大陆架权利制度已经分出权利主张之优先顺序,划界将不成为问题。更没有必要(尽管不妨碍)适用划界规则。中日争端的主要矛盾在于明确权利制度中不同权利主张的法律上的效力而非划界规则的适用。中方的东海大陆架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槽这一权利主张,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有充分的依据,其重要性应该得到充分的认识。  相似文献   

19.
对大陆架划界的几个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现了公平原则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6条第3款的规定对大陆架划界具有指导意义;第83条不是对协商原则的认定,公平原则是大陆架划界的基本原则,其他的原则、方法,只有在符合公平原则的基础上才能得以适用;单方声明不能对抗条约,东海地理地貌的特殊性,决定了中日大陆架划界不论采用协商方式还是司法方式解决,均不能采用中间线划界法。  相似文献   

20.
目前,严重影响中日关系的因素之一为双方对东海划界问题存在争议。而如何公平划分东海争议海域,合理勘探和开发东海大陆架资源,显是改善双方关系的重要路径之一。本文从双方对待东海划界的立场和态度出发,论述了大陆架法律制度,提出了解决争议的方法与近期我国在东海问题上的主要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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