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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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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刑法》第64条着墨不多,却是刑事司法中适用非常频繁的一个条文,与财产相关的很多犯罪,无论罪行轻重,几乎都会涉及到该条文的适用。  相似文献   

2.
一般没收指的是没收财产刑,即对犯罪分子个人合法所有财产的剥夺,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五十九条。特别没收指的是对与犯罪相关联物品的没收,也称为刑事没收或者没收,规定在刑法第六十四条。刑法同时规  相似文献   

3.
1997年《刑法》包括若干犯罪与刑罚以外的非刑事条款,例如,《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等等。此处就"判处赔偿经济损失"、"责令赔偿损  相似文献   

4.
没收制度针对财产性质的不同,在我国刑法典中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刑法第59条中的作为附加刑之一的没收财产刑,其具有刑罚性质;另一种是规定在刑法第64条中的具有保安处分、预防犯罪作用的刑事没收制度.刑事没收制度旨在根据相关主管机关的指示,对与犯罪关系密切之物进行没收,包括违禁品、犯罪中使用之物以及犯罪所得.而没收财产刑被称为一般没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对当事人所有或应有的财产进行强制收取.本文主要以完善没收财产刑为立足点进行阐释论述.  相似文献   

5.
赃款赃物处理的法律实务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中,追缴赃款赃物既是调查取证的重要一环,也是为国家、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打击犯罪的重要措施。而赃款赃物最终如何处理,会影响到犯罪人、被害人甚至第三人的实体权利。我国现行《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该条规定了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等与犯罪有关的财物即赃款赃物的处理原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刑事案件赃款赃物  相似文献   

7.
近些年落马的贪官有个共性的特点:即都拥有若干房产。根据我国《刑法》第64条的规定:犯罪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依据法律规定有权对涉案财物予以扣押。其中,贪官那些靠巧取豪夺来的不动产,也应一律予以没收。将这些不动产拍卖后,拍卖款上交国库。因此,为了确保对涉案不动产的没收、追缴顺利进行,就必须正确适用扣押措施。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152条规定,惯窃或者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1条第1项对刑法第152条补充和修改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前款所列罪行,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9.
安徽宿州市赵学东问:某厂系集体所有制性质,其司机陈某私自驾驶该厂的汽车;伙同他人从事盗窃。案发后,经一审法院判决定罪,并列夫没收此公车。访问,这样判决是否有悖于《刑法》第60条的规定?本刊法律部答:我国《刑法》第6O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据此规定,犯罪分子因犯罪行为所得的一切财物,在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范围内;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犯罪分子本人的财物,在没收范队内。本案所涉汽车属某厂所有的财产,并不是犯罪分子因犯…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定原则下的物权体系是封闭性的,不能及时吸纳经济生活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型物权。物权法定原则限制了民事主体的财产自由,违背了私法自治原则,而且没有充分、正当的立法理由。我国《物权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这是一个不明智的立法选择,将来应当予以废弃,代之以实行物权自由创设主义,以公示性作为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标准,使物权体系由封闭走向开放。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第64条关于“没收”的规定内容粗疏,逻辑混乱,只有进行合理的解释才能正确地指导司法实践.追缴或责令退赔是没收的前置程序,追缴的犯罪所得物中有被害人且存在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返还,其余的予以没收;没收的对象应当是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以及犯罪所得财物;没收权的适用主体只能属于法院.  相似文献   

12.
徐振华  范莉 《法律适用》2013,(10):61-66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涉及侵犯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案件,判决时已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问题,六部委规定"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后",依法返还被害人或者上缴国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66条第1款亦已作规定。〔1〕而对判前尚未控制的违法所得,司法实践中对判决适用第64条及判决  相似文献   

13.
新的《企业破产法》第109条规定了我国破产法上的别除权制度,将享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与对破产人仅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皆纳入别除权人的范畴之中。但是,相关法条在对别除权的行使进行规定时却仅涉及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法律规定的这种缺漏造成诸多弊端,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定原则是否应当直接写入《物权法》,一直以来是一个争论的问题,此次《物权法》出台以后,明确将物权法定写入了基本原则部分,一些学者仍在批判,本文从物权法定主义的历史发展、中国现阶段的物权状况及未来可能的物权状况论证物权法定原则确立的必要性。当然,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物权制度有所突破,也要求物权法定原则有所突破,《物权法》的第5条之"立"和第8条之"破",构成了中国《物权法》立法在物权法定原则上的确立和突破。  相似文献   

15.
为正确理解和执行刑法有关财产刑的规定,现就适用财产刑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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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权法与执行财产权属的确定物权是对世权,具有绝对的排他效力,其设立或变动应当以妥适的方法公示出来,以保障交易安全。判明某项财产是否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是执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采取执行措施的前提性准备工作,物权的公示方法恰好为执行人员判明财产的权属提供了一个明晰的形式判断标准。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同时,该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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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六十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从这一规定中明显地看出:“追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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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学》2021,(1):66-76
在形式逻辑上,《刑法》第149条第1款具有注意规定和法律拟制的双重性质。但从犯罪属性和犯罪构成层面进行实质分析,《刑法》第149条第1款应当是注意规定。将《刑法》第149条第1款定性为法律拟制,违反《刑法》第3条前段的规定,与《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不符。基于《刑法》第149条第1款注意规定的性质,援引该款并适用《刑法》第140条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涉案对象是《刑法》第142—143条、第145—148条规定的伪劣商品,二是涉案对象又属于《刑法》第140条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伪劣产品。因此,"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是"可以型"规范,而不是"应当型"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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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国《物权法》规定了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和物权变动的基本规则,我国《婚姻法》及其系列司法解释规范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夫妻财产制。这两部法律因调整的对象不同、确立的规则不同,所以在适用时产生许多矛盾。在调整夫妻内部的财产关系时,应优先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在调整夫妻与第三人之间的物权关系时,应优先适用《物权法》的规定。随着物权基本法律规范的明确与统一实施,婚姻家庭财产关系在遵守其原本规则的同时也要遵守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和物权变动的基本规则,以达到两部法律的有序衔接与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20.
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一编中增设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以下简称涉案财产没收程序)。该程序规定了"犯罪类型"、"时间期限"和"刑法根据"三个适用条件。这三个适用条件分别存在犯罪类型不明确、时间期限不必要、实体法根据缺位的问题。解决上述问题,并协调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实现涉案财产没收程序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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