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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民法典是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的基本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要制定一部民法典,需先设置其基本框架,因此体系显得至关重要。围绕民法典体系的构成,我国未来民法典应设总则还是序编争议很大。本文对民法典总则的分析否定过程中,阐述设置序编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2.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从物权法到民法典的规定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魏振瀛 《现代法学》2006,28(3):45-63
权利、义务、责任是法律的基石,法律的内容是在权利、义务、责任的基础上展开的,民法也不例外。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值得重视,物权法和未来的民法典应当继受《民法通则》创立的民事责任制度。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当借鉴《德国民法典》和旧中国民国时期的民法典,设立物权编和债权编,但是不必规定物权请求权,可将物权请求权转变为侵权责任,规定在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中。将物权请求权转变为侵权责任,不仅不会破坏物权与债权的科学体系,而且会使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更加明晰,使债与责任的区分更加明晰。  相似文献   

3.
婚姻家庭编进入民法典,与民法典各编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在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规则时,应当以体系化视野来观察和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规则。在内在体系方面,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规则应当全面贯彻民法典的人格尊严等价值;在外在体系方面,婚姻家庭编的适用应当保持与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以及人格权编等各编关系的协调,不能与民法典其他各编相互隔离,而应当把婚姻家庭法纳入民法体系之中。法典化就是体系化,婚姻家庭法入典后,已经与民法典其他编构成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这在客观上也需要实现法律思维的转变,即从单行法思维转变为法典化思维。必须以体系化视野,准确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相似文献   

4.
梁慧星 《北方法学》2017,11(1):37-45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现行《民法通则》基础上,制定作为民法典总则编的民法总则,在各民事单行法基础上,编纂民法典各(分则)编,最终形成民法典。2016年6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进行了初审。该草案后在中国人大网正式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较,该草案在法律结构合理性、概念准确性、制度目的性、体系逻辑性及法律规范可操作性等方面确有提高,但尚有进一步修改完善的余地。着重介绍民法总则草案对《民法通则》的重要修改和新增内容,能够引起学者对草案相关变动利弊的进一步重视和反思。  相似文献   

5.
马建忠的《法律探原·户律》是《法国民法典》第一编的编译稿。此书不是严谨的译本,而是采取中西文化夹杂叙述的方式,回避了《法国民法典》中一些重要的立法原则,甚至不乏偷换概念的情况,这样写作无疑是要迎合19世纪末中国人的家庭和社会观念。该书把《法国民法典》第一编改写为五个部分,即户籍、丁幼、立家、婚姻、嗣续等,实际是以家庭为核心重构民法体系,而《法国民法典》第一编的核心概念"自然人"与"民事权利",在译述过程中隐而不彰。《法律探原·户律》写作于近代中国发生社会革命之前,可以看成是当时的人对将来中国民法体系的设想。  相似文献   

6.
《法国民法典》作为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民法典一般认为是一部"原创性"的民法典。文本以一个全新的维度去重新检视《法国民法典》,力图证明,在某种意义上,它也是法律移植的产物。并且值得中国的立法者们从中去寻找它对现今我们制定自己的民法典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民法典》总则关于知识产权的界定属于典型的说明性规范,立法旨意采取知识产权绝对法定原则.《民法典》第440条第5项和第444条形成两个完全规范,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时需要依照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民法典》知识产权法律规范集中体现在合同编第二分编第二十章技术合同中,在具体制度设计方面的创新主要表现在技术转让合同与技术许可合同的分类界定上和适用范围拓展上.《民法典》第1019条第2款的肖像作品问题和《民法典》第1027条文学、艺术作品问题,在具体民事责任判定上采取动态系统论较妥.《民法典》第1185条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单行立法中,采取融合论才切合该条的立法旨意.  相似文献   

8.
赵中孚 《法学杂志》2003,24(3):19-20
20 0 2年 12月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草案 )》以 9编 10 1章 12 0 9条的规模定稿 ,其结构除包括总则、涉及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外 ,将物权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列入 ,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代替债权法 ,对人格权法专编规定 ,体现了传统民法的基本内容和创新相结合 ,具有结构较为完整、编章有序、条理清晰等特色 ,是近年来民法典起草工作阶段性的重要成果。寄望民法典尽快颁行 ,建起社会主义完整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9.
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编幕民法典起草工作的参加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民法典草案条文建议、调研和论证工作。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提交了《关于民法典合同编总则部分与增设保理合同的研究意见》,并附保理合同章立法草案建议搞(以下简称最高法院立法建议稿)。  相似文献   

10.
《北方法学》2020,(6):44-53
《民法典》第10条规定了"法律—习惯"的民法法源体系,在形式上缺失"法理"担当补充性法源。我国民法基本原则在实质上承担起"法理"所具备的补充性功能。在民事法律规范类型视角下,《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章"基本规定"部分规定了两个层次的法源,即第10条法源条款所指的民法典分编、民事特别法以及习惯法等法律规则,和第1条以及第4、5、6、9条所指向的目的条款以及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包含法律目的)分别代表法典之内、法典之外的法源类型,民法典由内及外实现法源的开放性及多元化。法律规则对应的方法论阶段是法律解释、法律内的法的续造;法律原则对应的方法论是超越法律的法的续造,例外情况下可以修正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11.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是《民法典》编纂中的重要一环。关注立法基点,在于审视、丰富、回应《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的理念、智慧与期待;关注编纂策略,在于实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的价值定位——注重体系协调、尊重主体需要、维护性别平等、矫正社会排挤、维护公平正义;关注制度走向,在于完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的规范定位——明确婚姻自由边界、充实夫妻关系内涵、规制亲子关系认定、实现收养制度回归。高效、高质地完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的历史使命,将实现编纂《民法典》的价值追求与社会期待。  相似文献   

12.
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2002年被纳入《德国民法典》。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与我国现行民法中的重大误解制度、显失公平制度、附条件法律行为制度存在区别,并且具有独立的价值基础。因此,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引进此种制度,并对该制度实行分别立法的模式,将法律行为基础欠缺制度规定于总则编,将法律行为基础丧失制度规定于合同法编。  相似文献   

13.
监护监督人制度是民法典监护制度方面最需要补上的一块短板。虽然民法总则对监护人的职责有规定,但是对监护监督制度完全没有规定,从现行其他法律中也难以找到监护监督的主体和途径——这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2019年12月23日至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是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根据民法典编纂工作计划和安排,到2019年12月,之前已出台的民法总则同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法总则(草案)》已然完成,民法典的编纂取得阶段性成功.目前,包括民法典物权编在内的民法典分则的修改、增删及科学整合工作已经开始.修改我国现行《物权法》、编纂《民法典》物权编时,宜对现行《物权法》“总则编”、“所有权编”、“用益物权编”、“担保物权编”及“占有编”上的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检视、梳理,尤其是要整合、吸纳《物权法》施行近10年来国内和域外物权法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及实务经验,对既有物权制度和规则作出科学修改、增删,以构建我国《民法典》物权编上的各项先进制度和规则.  相似文献   

15.
民法典应设债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洪夫 《法学杂志》2003,24(3):21-22
从民法的理论和外国的民法典的传统看 ,我国的民法典应当设立债编。德国等国家的民法典的立法模式应当借鉴。民法债编的一些制度除了在民法典中规定外 ,还需要一些单行法律、法规与之配套  相似文献   

16.
徐国栋 《法律科学》2008,3(1):18-28
亚非许多国家民法典的制定从属干亚非文明与欧洲文明冲突的大背景,埃及民法典也是如此。在调和这种冲突的过程中,埃及产生了混合法院制度以及作为其成果的《混合民法典》和《国民民法典》,这两部民法典成为现行《埃及民法典》的先驱,后者并对亚非至少十个国家民法典的制定产生了影响,从而形成了新的“埃及法系”。可见,殖民主义及领事裁判权的法律成果并不见得要完全否定。  相似文献   

17.
自然人姓名问题涉及不同的法律领域。2020年我国《民法典》第四编第三章为自然人姓名问题提供了最新的实体法保护规则。早在11年前,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就已对自然人姓名问题作出了规定。在国际私法中,个人姓名面临的基本问题是法院地国应适用何种连结点以确定涉外个人姓名的准据法。我国《法律适用法》第15条和第46条分别对涉外姓名确定和变更问题、涉外姓名侵权问题规定了法律选择规则,同时第5条对涉外姓名法律选择设立了不得违反我国公共秩序的最低界限。然而,我国对姓名国际私法规则采取“归并”的立法模式,没有对跨国姓名权法律选择和其他涉外人格权法律选择进行区别处理,未回应我国《民法典》姓名权在人格权领域的特殊性,而且忽略了《民法典》第1056条婚后夫妻姓名的平等价值和第1112条允许灵活选择被收养儿童姓名的立法意旨。虽然我国《法律适用法》姓名国际私法规则与《民法典》姓名实体法规则存在明显的差异,但二者互为补充。我国《法律适用法》有必要随着《民法典》的实施而对涉外姓名国际私法规则予以相应的变革。  相似文献   

18.
王国华 《当代审判》2003,(10):2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中,将“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作为一编,对涉外民事关系的基本制度和法律适用问题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充实、完善了《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从而使我国国际私法的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是,综观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国际私法的立法体系和我国《民法典》(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不  相似文献   

19.
江平 《政法论坛》2022,(1):35-43
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终于颁布施行了.建国70多年以来,民法典先后经历了五次的起草编纂,这一次我们终于把我国这么多年来现行的民商事法律法规编纂成一部法典.民法典在编纂上既没有采取德国五编制或法国三编制,而是采取了中国特色的七编制,单独设立了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摈弃债法总则.民法典内容上的创新也不少.民事主体采用...  相似文献   

20.
十九世纪产生的两部民法典,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颁布、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作为大陆法系的杰出标志,在世界民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作用。本文以两部民法典之异同为主题,就语言风格、时代特征、立法技术及编纂体例等方面对二者进行对比,以期在此对比研究下加深对整个资产阶级民法的本质及其发展历史的了解,从而对我们研究社会主义的民法理论及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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