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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选分离:完善现行公务员选拔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Fei Jiangtao is Graduate Student of Social Security at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Sichuan University of China Chengdu Luo Zhe is Professor Vice Dean at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Sichuan University of China Chengdu 《中国行政管理》2008,(8)
通过考试选拔人才是西方文官制度的核心,也是我国当前公务员选拔的核心方式。但是我国当前针对具体岗位广泛考选的公务员选拔方式存在着诸多问题,亟需进行完善。唐代文官选拔制度作为文官考试的重要发端,其考选分离、多科目选拔人才及文官"守选"、"循资格"等措施都对完善现行公务员选拔制度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本文运用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现行公务员选拔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唐代文官选拔制度的特点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建立公务员储备干部制度、调整公务员考试机制、加强岗前培训机制和完善晋升激励机制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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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内容,它的发展与完善对于公正地选拔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提高管理国家事务的成效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自1993年确立以来,经过了十几栽的风雨沉淀,在不断的探索中改进和完善.成效显著.但是应该看到,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公务员选拔条件不统一,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公务员素质有待提高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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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的非正式制度主要内生于社会文化和历史传统,在公务员录用制度形成的同时,非正式制度也会相伴而生。由于中国和西方产生非正式制度的社会文化和历史传统等背景因素存在差异,因此,在公务员录用制度形成时也产生出不同的非正式制度,主要表现为"高道德自律"与"低道德他律"的差异、"官本位"与"商官二元化"的官文化差异、意识形态在录用中的贯彻传统差异等。这些非正式制度深刻地影响着中西公务员录用的过程和最终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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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聘任制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中的一种新制度.公务员聘任制不同于普通公务员制度,也不同于我国部分地区推行的政府雇员制度,是机关通过合同选拔、任用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聘任制有着重大意义,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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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德三国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建立的过程,在西方国家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可以从中得出关于完善公务员选拔任用方式的不少启示。考试制度和选举制度应当同步建设,通过考试实现选拔效率化,通过选举实现选拔的民主化,既可避免公务员的不胜任,又可防范公务员的权力过大,最终形成互相关联、优势互补的公务员选拔任用系统,这对我国如何健全和完善公务员选拔任用方式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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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来宾市兴宾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不唯票、不唯分、不唯年龄、不唯GDP"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认真把好干部"选拔关",在全区树立了风清气正、科学民主、规范有序的选人用人导向。民主推荐不唯票。针对一些"圆滑官""老好人"在民主推荐中"吃香",但一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干部往往"失宠"的情况,兴宾区运用个别谈话、"三张卡"(道德评价卡、心理测试卡和业绩考评卡)测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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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内容,它的发展与完善对于公正地选拔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提高管理国家事务的成效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自1993年确立以来,经过了十几载的风雨沉淀,在不断的探索中改进和完善,成效显著。但是应该看到,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公务员选拔条件不统一,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公务员素质有待提高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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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干部考评督查制度,把"办事档案"作为选拔任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引导干部专心谋事,激励干部勤政干事,积极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强化办事档案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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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经过吸取国外先进经验和多年实践,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公平的考试制度,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弊端。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使其更加公平地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是值得相关学者和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探索的。本文以公务员考录制度面试环节为切入点,在分析我国公务员面试制度的一些弊端以后,提出了面试考官职业化、面试环节提前化、面试考官区际交流化等改革措施,以期实现公务员考录制度更加公平和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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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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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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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海清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2(4):48-49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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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涉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22(3):85-90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司艳丽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19(3):81-88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陈金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16(6):52-57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茂名市电白区中学生对传统类毒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常见的合成类毒品有一定的了解,对伪装类毒品认知较低;当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频率不高,方法缺乏创新,体系不健全等。对此,应加强对伪装类、液态类毒品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创新,应结合青少年规律特点,构建信息传播新平台;学校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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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各种合法职业劳动者的劳动都创造价值。这里的价值是指凝结在社会产品、服务 (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它体现劳动者对社会财富 (物质的、精神的 )增长乃至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在新时代 ,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概念作进一步的扩展是必要的。一种劳动只要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环节 ,那么 ,无论它的直接成果是否成为商品 ,都是创造价值的。在我国现阶段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 ,更多地从阶级统治转向发展经济 ,它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作用不可或缺且十分巨大 ,因而也是创造价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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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珊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5):24-27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作为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研究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问题,它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除此之外,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19.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0,(3):75-78
监狱罪犯离监探亲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有利于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刑事政策,专门系统地探讨这个问题具有重要价值。现行离监狱探亲制度在《监狱法》、司法部规定和监狱实践三个层面均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在对策方面,基于对监狱离监探亲决定权的行政执法权属性分析,从法律上赋予罪犯法定离监探亲权,要从《监狱法》及司法部的规定上加以完善,还要解决监狱办理上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促使这项制度得到常态化落实,促进罪犯改造和再社会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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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杨智博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9,32(4):49-56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