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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人类频繁地开发利用海洋的活动使海洋污染日渐严重.其中船舶污染是主要来源之一。有诸多国际条约防控海洋污染,其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最重要的国际公约。确立了沿海国和船旗国在保护海洋环境上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管辖权能,并得以通过行政、民事和刑事管辖权而实施。在船舶污染海洋的管辖权设置上,沿海国在主权海域具有属地管辖优越权;而在其他管辖海域,则以船旗国管辖权为优先,以沿海国保护管辖权辅之;在公海,船旗国具有专属管辖权.仅在例外情况下辅之利害关系国的保护管辖权.  相似文献   

2.
船旗国在国际海事管辖权中一直占据着中心地位,但由于方便旗的泛滥和船旗国专属管辖权的弊端,船旗国管辖权的中心地位正在发生动摇。在船舶登记和管理方面,国际社会已经开始要求船旗国加强船舶的登记监管,强化船舶与船旗国之间的真实联系;在船舶污染防治方面,港口国和沿海国的防污管辖权出现了扩大化的趋势;在公海航行制度方面,船旗国对船舶的专属管辖权也开始出现更多的例外。船舶管辖权的让渡和例外是对船旗国管辖权的必要补充。  相似文献   

3.
船舶污染问题一直是各船旗国、沿海国、港口国海洋环境保护所关注的重点,通过对目前国际上关于防治船舶污染控制的国际公约以及各国国内法来看,其可分为事前防范机制以及事后保障机制。随着两岸三通,往来旅游贸易的频繁,厦金水域所面临的船舶污染问题不能不引起重视,由于其特殊的政治背景,对其船舶污染的控制需要两岸加强对话,协调配合.本文通过梳理国际上关于船舶污染控制的公约,同时结合两岸关于船舶污染控制的立法,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4.
船舶压载水排放的船旗国监控是防止压载水排放带来海洋外来生物入侵的第一道防线。在指出船舶压载水排放带来海洋生物入侵的现状和危害的基础上,分析了船舶压载水排放船旗国监控的内涵和法理依据,探讨了船舶压载水排放的船旗国监控与港口国监控的关系及协调,提出了中国建立压载水船旗国监控的立法紧迫性。  相似文献   

5.
针对位于他国内水的外国船舶上的犯罪之管辖权问题,指出船旗国不能根据领土原则行使管辖权。沿海国对在本国内水的外国船舶上的犯罪拥有排他性的领土管辖权。一般而言,沿海国对于下列犯罪行使管辖权:一是沿海国国民犯罪或使该沿海国国民受到损害的犯罪;二是破坏沿海国安宁和安全的犯罪;三是违反沿海国有关检疫、入出境、海上安全、海关事务、水域污染或禁止贩毒的法律的行为或犯罪;四是其他性质严重犯罪。根据国际习惯法规则或双边领事条约的规定,对于轻微的不影响船舶以外秩序的犯罪,沿海国一般不行使管辖权,由船旗国管辖。  相似文献   

6.
霍艳伟 《法制与社会》2010,(31):258-259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对海洋资源与环境的严重威胁之一——船舶油污损害,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当发生事故造成污染损害时,具体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国内立法中存在冲突。本文将根据国际公约、美国法和我国国内立法的规定,介绍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主体的问题,并对我国国内立法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7.
海上阻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运输是一种新出现的反扩散措施,具有不同于传统防扩散的特点。创造性运用港口国管辖、沿海国管辖和船旗国管辖机制的阻禁符合海洋法和防扩散国际法,公海阻禁则缺乏足够法律支持。美国总统奥巴马制度化防扩散安全倡议可能使海上阻禁成为一项新的国际法制度。  相似文献   

8.
船舶与一般的物不同,船舶的拟人处理使其具有一定自然人的属性。伴随着船舶的拟人处理,以及船舶的"拟责任主体"色彩,使涉及船舶的案件在确立管辖时更容易发生冲突。随着社会的进步,航运的风险降低,以船舶作为责任保证的需求也在降低。国际立法及国内实践均有淡化船舶拟人处理的倾向,船舶拟人处理的减弱也会使船舶扣押的机会收窄,自然会对扣船引起的管辖冲突的解决起积极的作用。对船舶的拟人处理的原因,船舶拟人处理对管辖权的影响,国际立法及司法实践对拟人处理淡化的倾向,以及对管辖冲突解决的作用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9.
船舶是海上运输的重要工具,伴随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海洋运输业也得到了越来越充分的发展。但是在贸易喜人发展的背后,人类所付出的代价却是海洋环境持续恶化,这不仅对今后国际间的经济往来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对沿海国的环境也产生了极大的破环。因而针对维护海洋环境的国际立法不断的制定和修改。我国在海洋船舶污染方面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已经不能满足现状,同时我国船舶方面的法律也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系统的框架体系。本文正是通过分析我国现有的船舶相关法律以及介绍国际相关的公约,来对我国船舶污染方面提出法律和其他方面的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0.
针对中国航运产业小型船舶和内河航运船舶所造成的污染导致受害者很难得到充分赔偿的情况,中国立法作出了种种尝试:在国际法层面上,1999年加入了《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也于2009年对中国生效,但中国没有加入《1996年国际海上运输有害有毒物质责任和损害赔偿公约》。在国内法层面上,包括中国海事局2008年4月出台的《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等规范文件,都没有出现统一详细的有关船舶安全、防范污染的海上强制保险的明确规定。如何在中国建立一个符合航运国情的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成为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就此制度的建立,结合中国具体发展情况,提出建议与展望。  相似文献   

11.
论环境保护中的单边主义及中国的政策选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浦晔  侯作前 《中国法学》2002,(4):141-147
单边主义是国际环境保护中的重要现象,其危害是容易推行环境霸权、破坏国际合作。单边主义对促进国际环境法权利义务的产生和国际环境法的执行也有积极作用。单边主义的实行有其社会根源、法律根据和学理支持。中国应当通过多边合作反对单边主义环境霸权,同时,也要合理行使自救权意义上的环境单边主义。  相似文献   

12.
一直以来,中国学界和司法实践中普遍接受和遵循《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船舶所有人责任专属制度,将船舶油污民事责任主体限定为船舶所有人。然而,船舶油污民事责任主体是否具有扩张性,即是否可以及于船舶所有人以外的当事方却鲜有讨论。针对船舶油污民事责任主体的扩张性,通过对国外立法、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例及理论基础进行详细分析,并结合中国目前船舶油污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认为扩张船舶油污民事责任主体在中国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童伟华 《法学杂志》2012,33(8):79-85
对专属经济区行使刑事管辖权是保护主权权利和法理维权的需要,我国一直疏于行使该项权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沿海国行使刑事管辖权既予以肯定又予以限制,我国应在该《公约》规定的范围内积极行使刑事立法管辖权和刑事司法管辖权,在附属刑法中对外国人侵犯我国主权权利及其附属权利的犯罪行为规定刑罚罚则,避免刑事立法空洞化。同时我国应对权属无争议专属经济区依法行使刑事管辖权,对权属重叠或争议的专属经济区根据对等原则行使刑事管辖权,并严格遵照《公约》规定保障当事国、当事船舶、当事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论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海洋油污问题,国际社会先后制定了若干国际公约,这些公约在充分赔偿污染受害人和修复海洋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就油污损害赔偿而言,公约与公约之间的选择适用、公约与国内法之间的选择适用,尤其是中国沿海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以及公约体制之外不同法域之间法律的选择适用对确定责任人及赔偿范围等问题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5.
国际海事条约的适用方式是指一国如何援引国际海事条约处理具体问题的方式,包括直接适用和间接适用.目前,中国采用直接适用还是间接适用的方式适用国际海事条约尚无定论,必须结合国际海事条约自身的特点,分析其在中国国内适用的局限性,深入剖析中国采用直接适用方式和间接适用方式的利弊,才能够减少司法中的矛盾和混乱,弥补中国海事立法的不足,促进海事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刘力菲  刘腾 《行政与法》2013,(6):103-108
发生在2011年的渤海湾溢油事故,暴露出我国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严重缺陷。本文在分析国际公约、国内立法及钻井平台法律属性的基础上,对钻井平台油污损害赔偿的立法完善提出建议:在立法形式上,应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在其确立的框架下制定具体规范钻井平台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问题的《油污法》;在制度内容上,应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和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并通过保障受害者的知情权等为其民事求偿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17.
The conflict of laws of Hong Kong has predominately preserved traditional common law rules of pre-England conflict of laws. It is considered as the legal basis of the harmonization of law conflicts between different legal units, which mainly include three parts: jurisdiction, choice of law, judicial assistance in civil and commercial matters. As far as the legal source of the conflict of laws of Hong Kong is concerned, conven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international law sources. Currently, there are ten special conventions related to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one of which is the New York Convention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Arbitral Awards, and the other nine are the conventions consulted by the 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HCCH”), including the Statute of the Hague Conference. Also, there exist non-special conventions relating to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which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Hong Kong. These conventions have brought tremendous benefits to Hong Kong. More attention needs to be paid to the conventions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to assist Hong Kong in cooperation with other more jurisdictions.  相似文献   

18.
李春  徐南 《犯罪研究》2008,(5):38-45
当前,跨境洗钱已成为各国犯罪集团和犯罪分子青睐的一种洗钱方式。由于往往涉及多个国家的不同司法体系,存在司法管辖上的“涉外因素”。因此,控制跨境洗钱犯罪行为尤显困难。急需针对刑事立法、金融控制、刑事执法方面存在的相应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为控制跨境洗钱犯罪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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