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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法律问答     
编辑同志:《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2款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请问: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如何确定,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是否可以做笔录、录音、录像、照相?江西古小江古小江同志:根据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规定》策4条、第11条、第14条的规定,受委托的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会见的日期、地点,由公安机关…  相似文献   

2.
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为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及留所服刑人员的政治权利,在彭泽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督促下,县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对前述人员的选举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其中,正在公安侦查阶段的在押犯罪嫌疑人、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留所服刑人员和正在受公  相似文献   

3.
这是一个悲情故事,主人公是一个涉嫌故意杀人的在押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尚未婚嫁的年轻女孩。在她姣好的面容上,我看不出半点恐怖和残忍,更不敢相信她杀了人。  相似文献   

4.
在押人初期心理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刑事拘留或逮捕,依法押入看守所被羁押之时起,至其熟悉了看守所的环境,并且能够适应、扮演在押人角色之前的这段心理。其主要心理表现为恐惧和孤独,及由此而产生的后悔、绝望、压抑等心理特征。在押人角色适应过程是在押人初期心理中的一个重要过程。  相似文献   

5.
在看守所,串供是在押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打击,与同案人员统一口径,建立攻守同盟的常用手法。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多数都是案件正在侦查或者审理阶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在被关押期间往往会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与同案以及对自己有利的案件相关人员串通口供,以达到逃避罪责减轻惩罚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李某因涉嫌诈骗罪,1998年2月23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羁押在某市看守所。在羁押期间,李某多次殴打同监在押犯罪嫌疑人。3月3日,李某用拳头击打新入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胸部三拳。3月4日,李某又打了新入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郑某两个耳光,用拳头击打...  相似文献   

7.
在看守所执法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如有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因种种原因一再延长羁押期限而无法及时审理判决;有的已经判决的罪犯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执行。  相似文献   

8.
云南省保山市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正在所里的操场上运动。其中一个瘦削的男孩,抬头望了望高墙上那片蓝蓝的四角天空,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个男孩叫杨敏,21岁.瘦弱的脸上写满了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沧桑和疲惫。  相似文献   

9.
《公民导刊》2013,(6):4-4
由云南省司法厅起草并组织修订的《关于规范和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有关问题的规定》将于近日印发执行。修订后的《规定》明确指出,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再受时间和次数的限制,羁押机关不得监听,不得派员在场。  相似文献   

10.
看守所内监舍干警正在有条不紊的监看着在押犯人就晚餐,4名在押犯罪嫌疑人乘干警不备,突然冲向通向大门口的铁门,越狱翻过铁栏杆顺势而逃  相似文献   

11.
在看守所内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具有特殊身份的所占比例较小,但是他们要么社会地位高,要么案情重大.这就给看守所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拟从分析这类在押人员的心理特征入手,掌握其在押期间的心理活动规律,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与教育方法,保障监所安全,顺利完成对他们的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2.
王洗尘  马曦 《公安研究》2002,(10):20-26
文章通过对3660名在押的“两抢”犯罪嫌疑人的问卷调查,收集、整理了大量数据,客观地分析了我国当前“两抢”犯罪的主要特点,并据此提出了预防对策。  相似文献   

13.
王健 《民主与法制》2008,(13):41-43
一桩案情简单的倒票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即发现涉嫌倒票者另有其人,随后警方将其缉拿归案。然而,从检察机关对无辜公民提起公诉,到随后法院受理,司法程序一路绿灯,以至于出现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在押,无辜公民仍然过堂受审,被关押263天后才无罪释放的司法闹剧。一位法学专家认为,当前的错案纠正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应当建立庭前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14.
《民主与法制》2008,(13):50-50
据人民网报道,新律师法实施后,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时仍会遭到拒绝,“会见难”的问题一如既往地困扰着律师们。针对这一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等六家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以“过渡措施”化解目前律师会见难的尴尬局面。  相似文献   

15.
侦查阶段律师的会见权是对辩护权的重要保障,但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为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和律师的会见设置了诸多门槛,使得这种会见根本无法得到实现。2012年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着力解决了会见难的问题,对辩护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提供了极大便利,并且对于公安司法机关侵犯这种会见权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6.
警坛信息     
香港女警内部保安连,别称“红粉部队”,是1992年7月新组建起来的。这支女警队共有170人,由一女警司任指挥官,下分设4个小队,各由两名女警察率领。 “红粉部队”的组建背景是在一次女警内部保安和维持秩序中扮演什么角色的问题讨论时提出来的,因为,女警在处理诸如示威、游行,对付一些消极抵抗者等,均可扮演积极的角色。此外,警方还认为,女警也可在逮捕、搜查妇女及青少年犯人时协助男警,起支援作用。 这支女警内部保安连的编制规定:女警成员日后除  相似文献   

17.
她们,是我们的姐妹,我们的战友。她们都是很出色的女警。她们的出色是有目共睹的;而她们的内心里,对爱情、对婚姻、对家庭的认识是怎样的?曾经的幻想和生活的现实留在她们心底的痕迹,到底是什么样的呢?也许这些,是女人心中密不可宣的一部分。警察,是属于男人的职业。而女警,是警察群体中一个特殊的群落。她们以柔韧、坚强和不屈撑起了一片属于自己的、湛蓝的天空。女警生命中的不可诉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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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当自强     
在男人成堆、男性职业特征明显的公安行业中当一名女警察,其艰苦和压力可想而知。套一句俗话:做女人难,做女警更难!女警之不易,首先是因为工作中经常处于两难境地:女警若像传统女性柔弱无力、只知打扮、只是点缀,别人就会说“女人不适合于公安”,叫人瞧不起,而且,自己也感觉干公安无限委屈。本人曾听一位男警说过:“我们单位的那些女的,自以为物以稀为贵,特别不愿干工作,只会耍嘴皮,搬弄是非。”此话有大男子主义之嫌,但多少也是实情。但女警若真像男警一样拳打脚踢、满身阳刚之气,又会让人敬而远之,自己也担心失去了女人…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     
总监不开恩女警别结婚在乌干达做个女警察本来就够难的,如今似乎更难了,因为乌警方又立了一条新规矩:女警要结婚,须先获得警察总监的批准,否则就有打一辈子女光棍的可能。规定明确指出,女警在找到男友之后,必须向警察总监报告,请总监“参谋”。总监必须对女警的男友进行认真调查,仔细考量。只有总监同意了,女警才可以结婚。如果总监不同意,那女警只能有两种选择,一是不再当警察,二是与意中人吹灯拔蜡。然而男警察就不受这条规定的约束。这个馊主意已经引起女警的强烈不满,她们说,这样做太不合理,简直就是让总监包办她们的婚…  相似文献   

20.
公安女警作为公安机关这个开放系统中的主体之一,时刻受到内外因素的影响和作用,如何反应和应对,就成为决定主体命运的重要因素之一。要正视与男警的“差异”,增强职业道德素养,确立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完美结合的主体精神;要优化女警岗位配置,建立男女警之间公平竞争、互补协作的关系;要正确舒缓压力,增强调控力,培养良好健全的心理素质;要强化女警素质管理,提升队伍整体品位,推进女警队伍在公安系统内警务效能的有效释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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