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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证明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是审查起诉工作中认真分析证据、正确判断证据、合理运用证据的基本原则。 首先,应当注意以下四个方面,正确掌握“两个基本”:一是认定犯罪事实,应该抓住基本依据、基本情节,不要纠缠不影响定罪量刑的细微末节。即使某些次要事实、次要情节一时不易查清,但并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就应当认为基本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决定提起公诉。二是对提起公诉的案件使法院定罪量刑的基本证据必须确实,基本情节必须清楚。三是主要罪行证据确实,对于证明犯罪的事实证据要有联系,客观确实存在。四是“两个基本”原则并不意味着可以降低收集证据的要求,该收集的证据一定尽可能多的收集,该查清的情节尽可能多的查证。 其次,运用“两个基本”应注意的问题:①“基本”二字,指的是案件事实的范围和证据的数量。案件基本事实必须具有绝对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基本证据也必须确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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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定罪情节与情节犯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金泽刚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0,(1)
刑法中的情节不仅仅限于刑法条文标明“情节”字样的情节,而且是指影响犯罪和刑罚存在、发展和变化诸方面的情状和环节,是刑事案件中与定罪、量刑和刑罚执行制度有关的一切事实情况。其中本文还针对不同观点,着重论证了刑法规定的概括性定罪情节是犯罪构成的要件,正是它们决定情节犯的成立,并对现行刑法规定的情节犯的类型和模式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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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量刑情节,是指除定罪情节以外的,据以在法定刑限度以内或者以下对犯罪人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主客观事实情况,其基本特征是能够反映出行为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或者人身危险性。在正确定罪的前提下,理性评价量刑情节,是落实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在评价量刑情节过程中,如何对待和适用量刑情节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关键问题;探讨如何适用量刑情节,必须以有利于实现量刑公正为指南。一、不能拒绝适用量刑情节对量刑而言,除去定罪事实后的案件事实就是由一个个量刑情节事实构成的事实整体。量刑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是我国量刑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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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数额是数额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还是处罚条件、数额犯是否存在未遂、。而且数额是定罪要件还是量刑因素仍然存在争论。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成立的关键,而犯罪未遂是犯罪停止形态的一种方式,行为只有成立犯罪后方可进行犯罪停止形态的分析。在定罪后才可以量刑,因而涉及到量刑情节的判定。所以数额在数额犯中应当具有犯罪构成、犯罪停止形态以及量刑情节三个层面。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作为一种数额犯,数额在此罪中应具有这三个层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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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5):64-71
情节在案件事实与证据之间起到很好的中介作用,狭义的量刑情节证据是反映犯罪人主观恶性程度和犯罪行为前后情况的事实材料。廓清行为事实与行为人因素基本界线,对侦查取证工作及后续的诉讼活动均有实践指导意义。侦查取证应当遵循以事实为根据、客观全面、主动取证、自由证明的基本规则。量刑情节的侦查取证工作思路:在取证渠道上主要围绕犯罪嫌疑人展开;在取证内容上相对精细化;在取证方法上注意引导案件当事人与法律合作;在侦查终结阶段重视量刑情节证据的移送工作;在起诉审判阶段积极配合公诉机关补充量刑情节证据,必要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建立与司法部门的常规沟通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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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诉讼中的数量认定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中的数量,是指与定罪量刑有着密切关系的犯罪数额和作案次数,而刑事诉讼中的数量认定规则,就是指犯罪数额与作案次数的认定规则。系统地研究、制定刑事诉讼中的数量认定规则,是统一司法标准、提高司法水平、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需求。一、犯罪数额认定规则我国刑法中有相当一部分犯罪是以一定的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在这些以犯罪数额作为定罪量刑事实依据的案件中,犯罪数额是衡量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小的重要标准。但是,我国至今尚无一套完整的犯罪数额的认定规则,以至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认定犯罪数额混乱的情况,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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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行为适用法条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规定嫖宿幼女罪的法条与规定奸淫幼女型强奸罪的法条是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的关系。嫖宿幼女罪是奸淫幼女犯罪的特别犯中的减轻犯。对嫖宿幼女的犯罪,只能适用嫖宿幼女罪的法条定罪处罚。对嫖宿幼女多人、2人以上轮流嫖宿幼女或者有其他嫖宿幼女严重情节的案件,不能按奸淫幼女型强奸罪定罪处罚。只要将嫖宿幼女罪的侵害对象限定在以卖淫为业的幼女(即"雏妓")的范围内,并严格按刑法的相关规定和定罪量刑的原理原则处理案件,轻纵犯罪的问题就不会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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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量刑时,定罪情节的功能在于确定量刑起点,非典型的量刑情节的功能在于调节量刑起点确定基准刑,而典型的量刑情节的功能在于调节基准刑确定宣告刑。对同一犯罪事实,不仅要在定罪时评价,也要在量刑时评价,这并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对此,在存在非常规犯罪构成事实的案件、存在罪数选择的案件、存疑案件等案件中尤其应予以注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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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长期没有厘清基本犯之量刑情节与犯罪停止形态的关系,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对基本犯之量刑情节与犯罪停止形态二者关系常在观念上认识混乱——认为应该从"情节修正"角度考察犯罪停止形态问题。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作为量刑导引的犯罪情节与犯罪停止形态是两个问题,应该分开以各自的标准进行考量,不应混淆二者之间的界限——而去探究"不纯正情节犯的停止形态"这一伪命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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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纯正数额犯,其构成必须以犯罪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为前提。为了有效打击和遏制电子支付方式下愈演愈烈的电信诈骗犯罪,"两高"司法解释突破了诈骗罪纯正数额犯的立法规定,明确根据特定非数额情节亦可定罪量刑。而同样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小额诈骗与电信诈骗具有相似特征,也面临同样的侦查、证明等困境。立法机关应顺应预防、惩治新型诈骗犯罪的需要,通过修改刑法第266条,正式赋予非数额情节独立定罪量刑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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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证据应具备的条件刘玉佩桑丽证据,作为认定刑事案件事实的基础和定罪量刑的依据,往往会成为庭审活动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尤其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抗辩机制在庭审活动中的引入对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控方并负有举证责任的公诉人能否正确把握公诉案件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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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司法人员依法收集到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它们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是用以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的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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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是法的正义性的要求,如何准确地把握各个犯罪情节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并对其作出公正有效的法律评价,是刑法适用的关键。根据量刑规范化的要求,以定罪情节作为确定量刑起点的依据,以定罪剩余的其他构成要件情节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依据,两者之和确定基准刑。根据量刑情节以加减百分比的方法调整基准刑确定宣告刑。对于同一个犯罪情节不得基于同样的理由,以同样的标准进行重复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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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分析,指出在刑事案件中对定罪量刑有显著影响而又未经质证的证据采纳后是否应该抗诉进行了分析。如果是对定罪量刑有显著影响的证据,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免证事实,应当通过公诉机关质证,未经质证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