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中华法系是法制史上的概念,是中国封建社会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中华法系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一起总称世界五大法系。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国法系已经解体。中华法系开始形成于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到隋唐时期(公元581年~公元618年)成熟。到清朝末年,在修律的过程中中华法系宣告解体,同时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制的雏形。中华法系的立法思想是中国古代立法者及法律思想家对立法实践进行总结升华的结晶,同时又反过来指导影响中国自秦到清的立法实践。本文仅从中华法系的立法思想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2.
从中华法系的含义出发,以唐律(《唐律疏议》)为代表,探讨中华法系的传播及其原因,指出中华法系的文化精神,即贯通天、地、人、法的道德原理,是它先进性和优越性的根本所在,并因此而传播四方。近代开始中华法系解体,中国法律变迁至今,呈现出两岸四地三法域的状况。未来有可能在国家最高主权和根本法的基础上,整合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法律,形成大中国法的架构。在这个新的法律世界的形成中,作为中华法系文化精神的道德原理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复兴中华法系是新时代法律人的文化使命,是在法治文化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应有之义。新时代中华法系的复兴应当囊括历史、现实与未来三重维度,通过厘清中华法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关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融合形成新时代中华法系的内在意涵。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指导思想,与新时代中华法系复兴有重要的内在联系,包括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和坚持守正创新三个方面。中华法系复兴必须立足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从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现代化两个维度开展复兴伟业。回溯法统转型的历史,应当从中得到启示,将中华法系复兴融入新时代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推动繁荣法学研究,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相似文献   

4.
何勤华  孔晶 《法学论坛》2005,20(4):44-52
中华法系曾以其独特性屹立于世界法系之林,虽然它在清末就基本解体了,但它数千年积淀下来的法律传统和观念,对东亚诸国的影响仍是深刻的.近年来,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既反映西方法律传统,又符合东亚诸国利益及其历史文化传统的东亚共同体法开始形成.新世纪的东亚共同体法是一种全新的法律体系,不能将其简单地看作中华法系的复兴,它是中华法系死亡之后,在更高层面上的一种再生,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将其称为新中华法系.  相似文献   

5.
近代中国法律的变革与日本影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正> 本世纪初年,由沈家本主持的晚清法律改革,最终导致中华法系的解体。中国法律从体例到内容,从术语到精神,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引进西法以改造中法的过程中,日本一改隋唐以来输入中国法传统,反过来向中国输出西洋化的日本法。它对中国法的影响,超过了当时所有的欧美国家。  相似文献   

6.
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多年绚丽灿烂的文明史,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曾创立了世界五大法系之一——中华法系。中华法系的根基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至唐代时期达到鼎盛,到近代清末逐步解体。与华夏文明同步发展,中华法系汲取了中国本土的儒、法、墨、道等各种哲学思想,特别是儒家法律思想,适应了中国古代农业文明的形态,与自然经济、宗法  相似文献   

7.
资产阶级法学家按照法的内容、形式上的特点和传统上的联系,把世界上的各种法律划分为五大法系,即: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中华法系的形成时期是在我国唐代,纵观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唐律无论从内容上和形式上都达到中国封建法律的完备阶段。引礼入法、礼法结合是唐律的一大特色,同时,唐律的影响超出了国界,相邻的东南亚国家和一些地区如当时的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法律,在内容和体系上都受唐律的影响。在世界法制发展史上,中华法系以突出的特色独树一帜。中华法系有哪些主要特点呢?  相似文献   

8.
"法系"是学术界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但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术语,而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学术概念。中华法系就是指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母法,在东南亚早期封建国家之间形成的一个影响广泛的法系。中华法系的母法,就是经数千年积累而成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华法系的子法系统,主要由封建时期的日本、朝鲜、越南等仿效中国古代法而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9.
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条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杨振洪 《法学研究》1997,(4):147-151
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条件杨振洪历史悠久、地域广袤的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和其它法系一样,是在发源地国的法律基本成熟以后,通过法律传播和法律移植所形成的法律文化圈。这种传播和移植有着深厚的社会、历史、文化等背景。以往研究这...  相似文献   

10.
黄震 《法学杂志》2012,33(9):43-49
法系论自穗积陈重提出伊始,就存在着对世界法律体系划分标准不一的困难。本文通过学术史的考察认为,以往的中华法系研究基本上没有跳出法系论的框架。事实上,中华法系研究不仅是印证法系论的个例,更孕育着比较法研究开新的学术价值。武树臣教授从中国法律研究中提炼出法律样式的学说,为重建中华法系和再造比较法的奠定了新的范式基础。  相似文献   

11.
当前,对中华法系的研究方兴未艾,越来越多的问题值得去探索与研究。其中,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视角进行审视可以发现,中华法系在世界五大法系中,具有唯一的一个古代世俗法系的地位、唯一的一个用非强制力途径形成的古代世俗法系的特征和中华法系的开放性有力证明了中国传统法律是开放法律的作用。这些问题都是中华法系研究中的重要问题。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有助于全面理解中华法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其深入研究,为复兴中华法系与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传统添砖加瓦。目前,除了面面俱到地论述,也需要通过拾遗补缺,深化对中华法系的研究。  相似文献   

12.
张希坡 《法学家》2001,(4):37-46
前言 被世界推崇为五大法系之一的中华法系,自战国至清朝延续两千多年,在中国和世界法制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和深远的影响.但是,自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国内资本主义的缓慢发展,中国社会制度逐渐由封建社会演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固有的以封建法律制度为特征的中华法系,因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关系的急剧变化,也随之逐步停滞或解体.……  相似文献   

13.
东方法中有一些比较重大的问题,包括法律与宗教、法律与等级身份关系、法律移植与法系等三大问题。东方国家存在形成法律与宗教相结合的有利条件,它们结合得还很紧密。东方国家的法律在古代起了确立、维护身份等级关系的作用,到了近现代则起了废除这种身份等级关系的作用。在东方,法律移植往往与法系的形成、淡化、解体联系在一起。法律移植后,原法系中的有些传统法律仍会在一定时期内存留,究其原因,与传统文化关系很大。  相似文献   

14.
中华法系和中华法制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世界法制文明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特性。特别是汉代以法律儒家化取代秦代法律法家化,开始了法律儒家化的历史进程,至"唐律一准乎礼",标志着法律儒家化的最后完成,奠定了中华法系礼法并用的治国模式和中国独特的儒家法律文化。  相似文献   

15.
明清律例在日本明治维新前,对日本立法尤其是藩法有着重要影响。维新之后的明治 初期刑法全面移植了明清律例,不过很快就渐行渐远,到明治十三年,则完全移植了西方法。其中的原 因,在于文化、法律和政治上,幕末和明治初年的日本与中国趋于“同质”,但是随着全球的近代化发展 和中国的衰弱,“同质”转向“异质”,最终导致日本脱离中华法系。这番遭际也能给现代中国法制建设 带来深刻的历史启示。  相似文献   

16.
法系,开始于西方法学家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形式的某些特点对各国法律所作的分类。在当今法制时代讨论法系,并把属于不同法系的法进行比较研究.对于了解各国法的历史和把握其特色,促进民主法制的建设.具有一定实际意义。 世界文化史上公认的法系.一般分为两大类型:一类为活的法系.包括中华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另一类为死的法系,则与现行法律不关重要的法系,如埃及法系、巴比伦法系、犹太法系、波斯法系和希腊法系等。 中华法系,也叫中国法系.是对以《唐律疏义》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  相似文献   

17.
文章立足于中国近代社会的历史事实,对中华法系最终向大陆法系贴近和转化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诠释。文章考察了清末修律者们的真实目的和价值判断、法典法和判例法的移植技术、中国近代法律职业的状况以及日本对中国的影响等方面的深层原因,探究中华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在文化背景、观念形态、思维模式和审判方式上的相近因素。在此基础上,文章得出的结论是:中国近代选择与继受大陆法系法典化模式不是一种偶然或巧合,而是中国深厚的传统观念、文化背景、当时的民族境遇,一衣带水的日本的影响,以及法典法和判例法的特点等诸多因素共同决定的历史必然。  相似文献   

18.
赵明 《法学研究》2022,44(1):3-21
回顾中国现代法学的世纪历程,中华法系的历史叙事主要在进化论、民族论和法治论三种语境中展开。不同语境中的法史学者,通过将中华法系与其他法系相比较,揭示出了彼此有别的中华法系之历史面貌。在进化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古.老而落后,丧失了型构现实生活秩序的生命力,需整体性地予以批判和否定。在民族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系统性、连续性和民族性而独具特色,整理、发掘、重述其历史谱系,既有助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力,也为重建“新中华法系”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前提。在法治论语境中,中华法系以其“治乱之道”和“良法善治”的血缘伦理身份内涵表明,在前现代社会中法律不可能获得型构社会生活秩序的权威地位。法制现代化是不同语境下中华法系之历史叙事的共同追求,中华法系研究的百年学术史,实质上是一部追求法治文明的中国现代精神史。  相似文献   

19.
东方法中也有一些比较重大的问题,包括法律与宗教、法律与等级身份关系、法律移植与法系等三大问题。东方国家存在形成法律与宗教相结合的有利条件。它们结合得还很紧密,东方宗教经典里有法律,世俗法典里有宗教。东方国家的法律在古代起了确立、维护身份等级关系的作用,到了近现代则起了废除这种身份等级关系的作用。在东方,法律移植往往与法系的形成、淡化、解体联系在一起。法律移植后,原法系中的有些传统法律仍会在一定时期内存留,究其原因,与传统文化关系很大。  相似文献   

20.
武树臣 《法学杂志》2012,33(1):110-116
古史传说时代的东夷民族,不仅发明了最初的法律制度,还酿造了丰富的法律观念,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华法系的原生形态。中华法系自西周至唐代基本形成。西周法律的总体精神是礼而宏观样式是判例法。战国秦朝确立了集权政体和“成文法”同时开始将礼局部成文法化。汉代开始了儒法互补、礼法结合并初建“混合法”样式。《唐律疏议》标志着成文法对礼的全面吸收以及律与例的结合。这标志着中华法系发展到巅峰。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是伦理主义精神和成文法与判例、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相结合的“混合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