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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根据及其新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根据是国际民事管辖制度的核心。一个国家对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取决于它所采用的管辖根据。这里的根据是指一个国家的法院有权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案件的理由,是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律关系同法院地国家存在的某种联系。各国不论在传统上确定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权的根据为何,随着现代国际经济贸易交往的频繁和发展,都在一定条件下设法扩大自己的司法管辖权。而这种扩大的倾向是通过管辖权根据的变化来实现的。因此,在国际民事诉讼中,为了准确地理解和确定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有必要对世界各主要国家管辖权的根据及其新发展作一深入的分析。  相似文献   

2.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的管辖权制度。它对于协调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平衡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正当利益、公正有效地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等,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虽然在立法上没有“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规定,但随着国际交往的深入,在涉外民事司法管辖权上,有必要淡化以往所过于强调的“国家主权色彩”,注重国际合作和国际礼让,适当建立不方便法院原则,以协调涉外民事诉中的管辖权冲突。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随着我国更为广泛深入的融入国际社会和与各国之间民商事交往的日益频繁,国际民商事争议不断增加,为了探求完善我国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冲突救济制度的更好方案,“不方便法院原则”作为预防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冲突的一种司法措施,开始进入我国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视野。然而,对于这项原则本身以及其在我国涉外民事诉讼法律中将如何得到确立,还有待于学界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考证。本文拟就对“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历史和现状、其理论基础和制度价值,以及我国确立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立法设计进行简单的剖析。一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历史和现状所…  相似文献   

4.
对涉外民商事纠纷依法行使诉讼管辖权是国家主权原则的重要体现。因各国民商事法律制度有重大差异,同一案件在不同国家法院审理,其结果往往大相径庭,因此各国无不在立法上通过各种关联因素尽量扩大本国的司法管辖权。在长期的国际私法实践中,各国已形成了各种行使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依据,大体上包括属人管辖、属地管辖、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四类。但在具体适用标准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往往产生管辖权冲突。我国对涉外民商事纠纷诉讼管辖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有关的规定。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民事诉讼法第二…  相似文献   

5.
关于完善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冲突不利于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解决,也不利于国际民商事交流与合作,甚至影响到国际关系的稳定,各国在制定本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时,应考虑到国际社会在这一领域中的一般做法,尽可能地减少管辖权冲突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笔者试从以下几方面谈谈自己对调整和完善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的思考。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中规定了无条件的被告财产管辖权,司法实践亦遵循此规定,但被告财产管辖权在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领域是极富争议的问题.对此问题进行比较法考察,既有制度借鉴的理论意义,也有考察被告财产管辖权被国际社会接受程度的现实意义.德国、美国和欧盟布鲁塞尔管辖权体系是三个最有影响的涉外管辖权体系,比较法考察表明,被告财产管辖权在传统上都被承认,但近几十年普遍受到了限制.从现实主义出发,结合原、被告利益的平衡、各国竞相扩大管辖权的现实以及涉外判决执行的需要,我国应保留被告财产管辖权,但应视我国涉外管辖权体系的未来变动情况对其给予合理的限制.  相似文献   

7.
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管辖权是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时不可避免的问题,由于国际私法上的管辖权是国家管辖权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同一国的主权密切相关,因此各国都非常重视国际民商事管辖权问题,均从保护本国公民,法人和国家的民事权益出发,通过立法和司法实践,竭力扩大本国的司法管辖权范围,而这种扩大的倾向是通过管辖权根据的变化来实现的。因此,在国际民事诉讼中,为了准确地理解和确定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有必要对世界各主要国家管辖权的根据作一试探分析。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涉外民商事诉讼中协议管辖条款的认定(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加入WTO后,涉外民商事诉讼案件必将逐渐增多。当事人之间是否订立了管辖协议,是确定受诉法院管辖权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而如何确认涉外民商事合同中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亦是法学界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奚晓明从协议管辖的概念、条件、原则、协议管辖的几种类型的认定等几个方面出发,对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制度完善作出分析,对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特殊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本刊将在第三期、第四期连载该文,敬请读者关注。  相似文献   

9.
黄志慧 《法学》2023,(12):176-191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引入了“适当联系”国际民事管辖权,开启了我国适度扩张人民法院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新时代。“适当联系”国际民事管辖权不为国际法禁止,亦回应了国际民事管辖权理论基础的变迁,从而构成其作为中国主体性涉外法治话语的正当性依据。在涉外法律体系建设中,“适当联系”国际民事管辖权具备替代国内民事管辖规则的类推适用、供给与国内法域外适用条款相衔接的司法管辖规则以及填补必要管辖权功能空缺之体系效应。从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出发,“适当联系”国际民事管辖权规范的适用,应运用利益衡量方法厘清联系标准的认定,并利用协调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的法律制度对其合理限缩。作为我国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妥善实施“适当联系”国际民事管辖权规范,不仅有助于维护本国民商事利益,也是参与民商事争议全球治理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0.
所谓涉外民事案件(包括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下同)的司法管辖,通常是指国际司法管辖,即对于某个或某类涉外民事案件哪个国家的法院有管辖权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行使国家主权的具体体现,是法院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而且同案件的审理结果有直接的关系。当今世界上围绕司法管辖权问题进行的斗争十分激烈。我们要善于进行这种斗争,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正确地行使我国对涉外  相似文献   

11.
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在国际私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各国的国际民事诉讼立法都对管辖权问题作了严格而又不同的规定。协议管辖原则以其仅次于属地管辖原则和属人管辖原则的地位,得到了大多数国家普遍适用。特别是从1992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开始拟订《民商事管辖权与外国判决公约》,经过几年的努力,包括我国在内的所有成员国于1999年就公约中协议管辖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共同签  相似文献   

12.
“在各国司法管辖权争夺日趋激烈、我国海外利益不断拓展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完善沙外民商事案件管辖制度,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提索建议,完善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制度,如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  相似文献   

13.
朱伟东 《河北法学》2005,23(4):133-135
管辖权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是一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必须要解决的两个基本问题。尼日利亚法院通常依被告或诉讼标的物"出现"或"位于"其管辖权范围内、传票能够送达被告、被告接受法院的管辖或当事人之间的管辖权协议为由对涉外民商事案件行使管辖,对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尼日利亚法院通常适用法院地法,不过,在当事人选择了解决争议的准据法时,尼日利亚法院会尊重他们的选择。  相似文献   

14.
意大利新国际私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则具有开放、务实、灵活、高效的特征。首先 ,新法顺应国际私法法典化的新趋势 ,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规则纳入国际私法典 ;其次 ,新法满足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规定住所地原则为涉外民商事管辖权的基本根据 ;再次 ,新法从实际需要出发 ,在涉外婚姻、继承案件中保留国籍作为行使管辖权的根据 ;第四 ,新法在适用国际条约方面采取更加开放的态度 ,开创了扩展适用国际条约的新举措 ;第五 ,新法更尊重协议管辖原则 ,力求增加管辖规则的灵活性 ,提高涉外民商事诉讼效率 ;最后 ,新法引入了未决诉讼制度 ,强化了对管辖权冲突的协调  相似文献   

15.
林欣 《法学研究》1993,(4):75-84
国际私法中的管辖权是指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案件应该由哪一个国家的法院审理。至于对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有管辖权的国家,确定由该国的哪一个法院审理,这是国内法上的司法管辖权问题。这两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一个国家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取决于它所采用的管辖根据。这里的根据是指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关系的主体,或者法律关系的客体,或者法律关系的事实同法院地国家存在某种联系。由于这种联系的存在,使得这个国家的法院对这些案件享有管辖权。换言之,管辖根据是一个国家的法院有权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案件的理由。  相似文献   

16.
为保障我国入世后正确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25日颁布了《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确立了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制度。这对于排除地方干扰、维护司法权威、提高我国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以及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在审判实践中准确理解和执行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本期刊发3篇文章,从不同角度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界定标准、集中管辖的范围以及实施集中管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7.
在涉外民商事诉讼中,管辖权问题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进行涉外民商事诉讼程序的前提,而且与案件的审理结果、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密切相关,这使得各国都在一定条件下设法扩大自己的管辖权,这给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带来了种种不便,也无法保证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从英美法系发展起来的不方便法院原则,与其它管辖权制度不同,非但不主张扩张本国的管辖权,反而在已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不适宜行使管辖权  相似文献   

18.
论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立法趋向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际民事管辖权是各国对涉外民商事争议行使管辖的依据 ,也是解决涉外民商事争议的基础和开端。随着各国对国际民商事交往依赖程度的日益加深 ,各国一方面极力扩张自己的管辖权 ,另一方面又对本国行使国际民事管辖权加以自我限制。 2 0世纪末期以来 ,各国立法出现了减弱国籍管辖、丰富属地管辖依据、适当自我限制、扩大协议管辖范围、注重保护弱者等趋势 ,以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刘可 《中国审判》2011,(9):98-99
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或具有审判权的其他司法机关受理、审判具有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案件的权限。传统意义上的司法管辖与主权和领土这样的概念密不可分。然而,国际电子商务的主要载体是具有跨国性特征的互联网,因此,国际电子商务对于传统司法管辖的确定规则构成极大的挑战。  相似文献   

20.
国内许多学者认为,不方便原则应在我国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中加以规定。本文认为,我国国内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中仍有一些不尽人意的规定,特别是在特殊地域管辖上,管辖权基础的宽泛性和管辖规则的僵硬性时常会引起案件管辖的不合理或不方便,管辖权冲突时常出现,以至诉讼公正和效率价值难以实现。对此,适当借鉴不方便法院原则是不无裨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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