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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各种应用型法学学科中,民事诉讼法学是最具动态性的学科之一,诚可谓一年一个样,年年不一样.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以及我国社会形态的变迁和社会主流观念的更迭,民事诉讼法学正处在新陈代谢、金蝉脱壳的过程中.横览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从荦荦大端到具体而微,我们似乎到处都可以听到它与传统体系的"断裂之声",一种"去传统化"、"去苏联化"的学术氛围蔚然大观,民事诉讼法学真的融入了世界性涌动的大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已经具有了国际性的前瞻视野.这样的基本判断在以下的难免挂一漏万的综述中也可窥见一斑.  相似文献   
2.
3.
连带债务共同诉讼关系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将连带债务共同诉讼作为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之一,要求连带债务人必须共同进行诉讼。学术界和实务界一致认为,应将必要共同诉讼划分为固有必要共同诉讼与类似必要共同诉讼,并将连带债务共同诉讼理所当然地归入类似必要共同诉讼的范畴。从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的联结点上来考察,连带债务共同诉讼应属普通共同诉讼,而非类似必要共同诉讼。  相似文献   
4.
证据“关联性”的涵义及其判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据的关联性,又称证据的相关性,是证据的基本属性(或称基本特征)之一。证据的关联性在证据规则中占据着基础性的重要地位。它是证据适格的基础性条件。特定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关联性,直接决定着该特定证据是否适格,是否能够进入到诉讼中来。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关联性是证据进入诉讼的第一道“门槛”。然而,究竟何谓关联性,如何判断证据材料是否具有关联性,在人们的认识上存在混淆。本文试图就此作一分析,理清认识,以求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5.
依据不同的强制拍卖性质学说,错误拍卖第三人财产的法律效力有所不同。从拍定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权衡来看,"私法说"和"公法说"均有所失衡。强制拍卖的性质上应采用"公法说",拍定人系原始取得拍卖物的所有权,这是维护公益、保障拍卖公信力之所需,但是,全面采用"公法说"并不符合我国国情。它有过分保护拍定人利益而牺牲第三人利益之虞。我国应当在坚持采用"公法说"的前提下,对"公法说"进行局部修正,以合理协调拍定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6.
卢正敏 《台湾研究集刊》2008,14(1):33-39,82
台湾执行当事人适格“法律制度”设置较为完备,卡甘关规定比较具体、明确,不仅规范了执行当事人适格的具体范围,而且设置了由此引发的争议的解决机制。客观地评价台湾执行当事人适格制度,分析其利弊得失,将为祖国大陆地区执行当事人变更和追加制度的完善提供可资借鉴的资源。  相似文献   
7.
2001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1年是千年之交的第一年,在这一年中,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进一步深入,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更加繁盛.据不完全统计,这一年出版的民事诉讼法学专著、教材、译著有20多部,学术文章有100多篇①.  相似文献   
8.
后于抵押权设立的租赁权,在其继续存在对抵押权的实现有影响时,方可被法院除去。租赁权是否后于抵押权设立,目前暂宜以承租人占有抵押物的时点来判断;租赁权是否会影响抵押权的实现,宜根据抵押物第一次拍卖的结果来判断。对租赁权应否被除去的问题,宜在执行程序中由执行法院判断及处理。法院除去租赁权的裁定具有相对效力,对抵押权人而言租赁权消灭,对于抵押人和承租人而言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承租人仍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除去租赁权的裁定或驳回除去申请的裁定,承租人或抵押权人应有权另行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9.
民事强制执行制度是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私权的法律制度,是实现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法律保障。缺乏有效的强制执行制度,生效的法律文书将成为法律白条,这不仅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将损害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司法尊严。然而,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执行难在民事司法实践中日益凸显,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  相似文献   
10.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的管辖权制度。它对于协调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平衡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正当利益、公正有效地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等,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虽然在立法上没有“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规定,但随着国际交往的深入,在涉外民事司法管辖权上,有必要淡化以往所过于强调的“国家主权色彩”,注重国际合作和国际礼让,适当建立不方便法院原则,以协调涉外民事诉中的管辖权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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