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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我国的商品生产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有了很大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较为突出的是处于生产、运输、保管、销售这些环节,最后一环的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他们常因找不到合适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人,而损害了自己的正当利益。因此,《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了:“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对于改善生产、销售、保管、运输企业的经营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起到重要作用。在民法理论上如何认定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性质、特征、及责任要件,将关系到法律的正确实施,故本文试就这几个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性质 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简称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因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不合格,使购买者造成其它财产损失而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赵德刚 《政府法制》2007,(19):56-57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由于刑法将"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规定为本罪的基本罪状,基于对这一罪状的不同理解,理论上对本罪的犯罪构成以及犯罪的既遂与未遂形态,一直存在诸多争议。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 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中有这样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生产伪劣产品的价值超过了五 万元,但销售金额却未达到五万元。由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将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规定为生 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使得对该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难以认 定。请问,对此应如何处理?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检察院阚文通 阚文通同志: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 、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 为。…  相似文献   

4.
不合格防“非典”产品及相关企业被曝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供)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在全国范围内对口罩、消毒液、一次性防护服、洗涤用品等防治“非典”产品的所有生产企业和部分经销企业,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和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情况专项调查,曝光了一批质量不合格企业及产品。另外,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最好选择标识标注规范的产品,确保产品有最基本的质量保证。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商标产品名称  1福州市台江伟力劳保用品店 (销售) 口罩2新疆乌市温州商贸…  相似文献   

5.
李素 《法治纵横》2011,(7):17-18
通过走私进入中国的彩色隐形眼镜数额大,无证销售现象普遍使不合格产品掺杂其中,已经成了国内彩色隐形眼镜市场发展的两大隐忧,一位隐形眼镜生产商李彤向记者爆料。  相似文献   

6.
姚博 《法律与生活》2012,(13):56-57
时值2012年“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北京12家商场、2家超市、4家网上购物网站和百荣世贸商城随即购买了在北京出售的来自北京、上海、广东等7省市的4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3种童装进行检测,结果发现:113的样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质量和标志问题,主要涉及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清明节那天,我在小卖部买了一个25响"笛音雷"爆竹去"上坟",没注意看爆竹燃放说明,放爆竹时不小心炸伤右眼,花了一万多元医药费,还构成八级伤残。受伤期间不能做事不说,如今成了"右眼瞎",这对我的精神打击很大。爆竹上没有生产日期、厂名和厂址。请问,我能找小卖部的经销商赔吗,能赔偿我哪些损失?读者童可童可同志:你放爆竹受伤,因爆竹"三无",属不合格产品。小卖部销售不合格产品,有重大过错,应对你的人身损害承担相应责  相似文献   

8.
魏文彪 《江淮法治》2014,(24):23-23
近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公布了今年第二阶段19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信息。瓶(桶)装饮用水、纯净水等微生物超标问题仍较为突出,不合格率超过两成,791种各类饮料被曝不合格,其中饮用纯净水、天然矿泉水、其他瓶(桶)装饮用水样,抽检样品不合格就达775种,占97.97%。不合格样品中,也不乏乐百氏、汇源、娃哈哈、怡宝等知名品牌产品。食药监总局已责令相关省市,对不合格产品及企业依法查处。(12月7日人民网)今年8月,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通报食品监督抽查情况时。  相似文献   

9.
"蛋白粉"、瘦肉精等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剂不属于食品,生产销售上述添加剂不能定性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研发、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剂必须介入他人的有责行为才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不宜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无相应合格产品存在或不属质量不合格的不能定性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绝对不允许买卖产品不宜定性为非法经营罪,即使属于非法经营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也要达5万元以上才能入罪,无法规制会危害人体健康但数额未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刑法》规定的漏洞导致司法机关选择最相类似罪名定处有破坏罪刑法定原则的危险,故我国《刑法》应增设研发、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添加剂罪。  相似文献   

10.
产品责任是指制造者、销售者因制造、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而进行赔偿的法律责任,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责任,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就是只要制造者、销售者制造、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且该产品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不管其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过失行为,是否违反合向中的保证义务,就应认定  相似文献   

11.
浅论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罪魏涛为了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7月2日通过了《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  相似文献   

12.
产品缺陷、产品瑕疵与产品不合格法律辨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产品瑕疵、产品缺陷与产品质量不合格是我国有关产品质量的立法文件中经常涉及的三个概念。《民法通则》使用了“产品质量不合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使用了“产品缺陷”和“产品瑕疵” ,《产品质量法》同时使用了“产品缺陷”、“产品瑕疵”和“产品质量不合格”三个概念 ,《合同法》也使用“瑕疵”来表述有关的产品质量。在上述的法律文件中 ,除《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缺陷”的概念作出明确的定义外 ,“产品瑕疵”、“产品质量不合格”未有明确的定义。因此 ,正确理解和认识产品缺陷、产品瑕疵与产品质量不合格三者各自含义以及它们之…  相似文献   

13.
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缺陷、产品瑕疵之法律辨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缺陷、产品瑕疵是我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民法通则》中经常使用的概念。界定这三个与产品责任有关且在法律领域广泛使用的法律术语对明确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责任的具体形式非常重要。一、产品质量不合格这一术语常见于《合同法》中 ,不过该法中的“质量不合格”不同于《民法通则》中生产者、销售者必须承担民事责任的“质量不合格”。前者不合格的范围要广于后者 (即前者不合格的衡量标准可以是法定标准和合同约定标准 ,而后者只是法定标准 )。《民法通则》第 1 2 2条规定 :“因产品…  相似文献   

14.
李剑 《河北法学》2008,26(6):95-101
德先诉索尼案被认为是国内第一起以非法垄断为案由的案件,具有理论探讨的重要意义,此案在实体认定上并不能笼统地认为索尼公司实施了非法的搭售。因为索尼公司在数码相机的设备市场上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同时在产品的销售中不具备搭售的"单一产品"构成要件,因此在销售设备时不成立数码产品和电池的非法搭售。但是,由于设备市场和售后市场的关联性,设备市场的竞争在售后市场是专有市场时无法影响厂商对于售后产品的定价,从而构成对索尼产品的售后市场的垄断地位,并在售后市场上构成搭售。同时,在数码相机市场快速发展,设备产品未来销售的贴现价值偏小的激励下,厂商有足够的动力对售后产品制定高价格,扭曲竞争。因此,在这一意义上,索尼公司的行为构成反垄断法意义上的非法搭售。  相似文献   

15.
《中国公证》2011,(11):63-63
2007年8月4日.深圳某网站刊登出一则标题为《沈阳销售地板15种不合格工商局记人黑名单》的新闻,其刊登内容为:2007年8月3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近期经市场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地板的产品及经销企业、生产企业名单。  相似文献   

16.
问: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应如何处罚?答: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  相似文献   

17.
谈预防与制止生产和销售伪劣商品林惠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0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指的是生产、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搀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由于现阶段我国经济结构的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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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赔偿,是指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因生产、销售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其他缺陷的产品,致使消费者、使用者或第三人人身伤亡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依法正确地处理此类纠纷,对促进经营者提高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民事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关于案由和主体问题案由是案件的本质或主要特征的概括.在审判实践中,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赔偿案件的案由往往被确定为损害赔偿纠纷,我们认为这是不合适的.因为我国民法理论将侵权损害赔偿划分为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三大类型,且各类损害赔偿的具体性质,侵害的客体又不尽相同,笼统以损害  相似文献   

19.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既遂、未遂与预备形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1997年刑法修订后,就笔者所能见到的大多数释义、刑法教材、专著,大都根据刑法所规定的上述定义,得出结论说:生产、销...  相似文献   

20.
从司法实践来看,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中犯罪金额大多依赖货值金额加以认定,但货值金额的计算标准繁杂,缺乏统一性和可操作性,进而导致法律实施的不统一和不公正。本文认为,以同类合格产品或者正品的市场中间价计算货值金额具有相对的公正性、稳定性、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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