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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消费者知情权已经超越了民事权利的范畴.同时,消费者知情权可最后归结到人权中的生存权,但又具有其他权利的性质.消费者知情权应属于一种经济法上的权利.用经济法权利的观点重新审视我国的消费者知情权并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利,推动消费者保护立法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潘智伟  刘剑 《法制与社会》2011,(27):233-237
消费者要购买或者使用商品,首先要了解这件商品的真实信息,否则消费者其他权利的实现会受到限制,因此,知情权是消费者行使各项权利的基础,我国法律虽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做了许多规定,但是法律对于经营者侵害知情权要承当的责任规定不明确,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问题等阻碍了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不利于知情权的保护。法律上的各种保护措施与救济手段仍存在一些不足,根据理论界的研究和司法实践来看,我国对于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消费者的知情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信息社会中 ,知情权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消费者权利体系中的基础性权利。消费者与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知情权的原因。知情权作为确立消费者人格的基础 ,除了要求生产者、经营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之外 ,还要求政府的积极保护 ,实现对消费风险的事先控制 ,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  相似文献   

4.
消费者知情权在现代消费者权益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消费者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面对当前汽车消费过程中收费项目繁多、收费依据不明等收费问题,汽车消费者知情权存在行使与救济双重困境。对此,立法方面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知情权的内涵作进一步细化;司法方面应充分考虑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构建权利义务双重保护模式,以求汽车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实质公平;政府相关部门可通过设立专门机构、落实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对汽车销售领域的行政监管;行业协会应发挥作用,构建行业信用体系,畅通信息交互渠道,以实现社会共治背景下的多方位保护汽车消费者知情权。  相似文献   

5.
知情权是消费者的一项基础性权利,是消费者取得其他权利的重要保障,是消费者完成自身消费活动的前提条件。消费者知情权的义务主体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义务主体———生产经营者,在一些公用企业的公益性服务合同中,政府作为一种特殊的义务主体,其在消费者特殊领域的消费活动中的特殊地位不容忽视。此外,媒体以及其他组织也承担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知情权义务。  相似文献   

6.
商业秘密权所保护的信息和消费者知情权所应了解的信息可能相重合或由于这两种权利界限的模糊,导致经营者商业秘密权与消费者知情权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尽在利益平衡原则的指导下,结合权利位阶原则、权利限制原则,合理考虑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在法律规定中划清二者边界,个案中在认定消费者知情权代表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发挥人民陪审制度的优势,正确认定经营者商业秘密权的所代表利益的性质,针对具体情况对经营者商业秘密权与消费者知情权作出合理限制;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指导作用,通过完善质量认证制度、商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制度和具体个案官方介入确认等方式,以期使经营者商业秘密权与消费者知情权冲突得到最大程度的协调.  相似文献   

7.
消费者知情权在消费者权利保护体系中处于基础性的重要地位。本文通过分析现实生活的案例和消费者知情权的经济法属性提出了消费者知情权的完善路径。其完善路径是不断完善相关立法、加强政府、社会团体的自治干涉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产品标识不全的现象充斥中药材交易市场,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如何完善作为道地药材消费者基础权利的知情权已引起包括法律学者在内的社会各主体的高度重视。但目前相关学者多从药材品质监管角度进行理论的探讨,以消费者知情权保护为角度的实证研究暂未见报道。中医药大省广东省对道地药材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做了些大胆尝试,并取得一定成效。有鉴于此,本文以该省著名道地药材-新会陈皮与化橘红的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立法特色为研究对象,并借鉴外国经验探讨我国相关权利保护的立法完善,从而寻求相类似论题的立法路径。  相似文献   

9.
消费者知情权在消费者权利保护体系中处于基础性的重要地位,对于平衡消费信息不平衡,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在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方面存在立法的滞后性、执法的难操作性以及监督的力度不够等问题,基于现状有必要通过不断完善相关立法、增强执法的可操作性以及加强监督等措施来不断完善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更好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   

10.
相对于生产者、经营者而言,消费者明显处于市场交易中的弱者地位,法律应对消费者给予特殊保护。但消费者又可分为一般消费者与“弱势消费者”,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方式缺乏明确系统的规定,使得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消费者不知道如何去正确地依法实现自己的知情权。因此对消费者知情权实现方式尤其是“弱势消费者”知情权实现方式的研究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王岩 《行政与法》2006,(11):98-99
不得自带酒水是一个老问题,但对它的认识确是空前的一致,无论是学界还是消费者保护的实践,都把它作为侵犯消费者权利的无效的霸王条款。笔者从消费者权利的界定和刨析入手认为该约定既不侵犯消费者的权利,又不违反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成为消费合同的有效的组成部分,消费者应当予以遵守。进而认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应当以法律的理论和相关规定为依据,而不是朴素的感情。  相似文献   

12.
知情权的制度依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吴宁 《行政与法》2005,(3):49-50
权利的实现都依托于一定的具体的法律制度背景。知情权也镶嵌于一系列的相关制度中,我国知情权制度的建构,必须建立在这一系列制度的完善的基础之上。其中主要的包括:完善我国的人大公开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速制定新闻自由法。  相似文献   

13.
黄蕾 《行政与法》2010,(9):108-110
《劳动合同法》首次明确了在合同订立阶段劳动者的知情权和用人单位的如实告知义务。但从现实情况来看,高校毕业生的知情权仍然受到用人单位的侵犯。因此,保护他们的知情权,对于改变劳动力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局面,促进劳动就业权的实现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的意义。高校毕业生应通过《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的学习,增强自我维权意识,通过社会和法律救济手段切实保护他们在就业中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14.
钱玉文  骆福林 《河北法学》2011,29(11):89-95
消费者权"小额多数被害"的特征要求创新消费者权救济方式,消费者权救济的有效路径是:创设消费公益诉讼制度。消费者组织积极行动能有效克服消费者"羊群效应"现象,建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时借鉴境外消费公益诉讼的成功经验,授予消费者组织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构建我国消费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5.
李劲 《行政与法》2013,(6):98-102
环境知情权是环境权和知情权两者相结合的产物,是知情权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具体体现。环境知情权对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和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及提升企业形象,促进"两型社会"目标的实现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完善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应加强立法,提高环境知情权的立法层级,实行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和环境知情权法律救济机制,以切实保障环境知情权的有效行使。  相似文献   

16.
朱姝  刘平 《现代法学》2004,26(1):61-65
商标权与商标权之间的权利冲突 ,源于权利产生过程的违法性或者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违法性。在判断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是否现实存在以及怎样解决权利冲突时 ,既要依法尊重解决权利冲突的一般原则 ,又要充分考虑商标的特点和作用 ,不能脱离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去孤立地保护某种标识 ,也不能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在先作为判断商标权是否属于在先权利的唯一标准 ,此外还不应绝对地排除商标的并存。  相似文献   

17.
知情权属性之学理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何生根 《法律科学》2005,23(5):11-20
知情权的提出缘自对人性的不信任以及对权力监督和防御的需要;人民主权学说是知情权的政治思想基础;利益说和主张权利说是知情权的具体理论依据。作为观念中的权利,知情权具有可请求和可主张的积极权利属性;知情权义务主体的特殊性,使知情权具有不可避免的妥协性;知情权不仅能促进民主制度的发展,而且需要民主制度的支持,因此又具有民主权利属性。  相似文献   

18.
关于生育权基本问题的争议很大,学界对生育权的性质、权属主体和权能更是众说纷纭。生育权应是自然人主体享有的生育的人身自由权,是自然人人格要素之一,属人格权范畴。自然人享有平等的生育权,但男女生育权并非同等,它们在权能和内容上存在差异。男女生育权共同的权能有生育选择权、生育信息知情权等,无“生育隐私权”权能,且生育选择权受到限制,是相对的选择权。女性生育权较男性生育权具有更多的可选择内容和更大的知情权范围。此外,女性生育权还独有生育健康权权能。生育权的法律保护有待完善,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十条需加修改。  相似文献   

19.
隐私权制度中的权利冲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马特 《法学论坛》2006,21(1):24-27
现代社会,隐私权日益成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基于隐私权概念的不确定性和法律的局限性,隐私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不可避免。解决的方式有立法和司法两种。其中司法中的利益衡量方法发挥着重要作用。从类型化研究来看,隐私权与表达自由的冲突主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则主要通过立法途径解决。  相似文献   

20.
自我救济的权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贺海仁 《法学研究》2005,27(4):63-74
权利救济是在权利被侵害后对权利的恢复、修复、补偿、赔偿或对侵权的矫正,它是一项实现权利的权利,争取权利的权利。权利救济是自我救济的权利,即权利人或权利主体对其权利的自我判断和自我实现的资格和能力。私力救济、公力救济和自力救济,是自我救济权利的三种外在表现形式。从自我救济权利出发,当代权利救济问题的实质是以自我救济权利为基点整合公力救济和自力救济。塑造合格的权利主体、倡导司法节制观和建构正义的社会结构有助于权利救济理论在中国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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