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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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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贾林青 《法学家》2005,(5):81-90
原产于英国的信托制度,在信托财产利益与信托财产收益相分离的基础上,以其财产管理职能、长期规划性和适用空间的无限弹力性等特殊功能而被我国予以引进,但是,习惯于用大陆法系的法律理念来思考和理解民法制度的中国法律体系要接受充斥英美法系烙印的信托制度,其首要法律障碍便是信托财产上并存的双重财产权与大陆法系的"一物一权"原则的法律冲突.解决该问题的出路在于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变化,突破传统民法体系寻找出路.即按照财产利益与财产归属分离的"二元论"思想设计信托财产权,确认其物权和管理权的双重法律属性,并赋予其组合性权利内容,让其服务我国的信托制度,推动社会经济的多样化发展.相应地,以信托财产权为核心,重新定义我国的信托制度,还其应有的法律本质.  相似文献   

2.
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设置财产权总则编的理由和基本构想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本文从传统民法典中民事权利一般规定的缺失这一现象,探讨了传统民法总则的结构性缺陷,并以此为突破口,提出了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设置财产权总则来整合财产权利体系的构想。文章认为,以权利为线索构建的民法典中,民法总则并没有有效地起到区分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作用,对财产权利体系也缺乏科学的立法整合。在现代无形财产日益壮大,且无形财产立法呈分散化的态势下,传统民法总则失去了原有概念法学上的价值和地位,仅在立法形式和工具意义上有其保留价值,而财产权总则这种中介性立法层次则可真正有效地整合财产关系、厘清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并在法典的统领性和立法专门化之间寻求一种合理的平衡。  相似文献   

3.
物的概念与财产权立法构造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吴清旺  贺丹青 《现代法学》2003,25(6):122-126
理解民事财产权利及其立法构造 ,必须厘清民法物的概念。自罗马法以来 ,物的概念之争从未停息 ,物与财产更是纠缠不清。加之 ,现代高科技发展 ,物之形、物之体均呈前所未有之态 ,这不仅为理解民法物带来困惑 ,也造成民事财产权利立法构造的混乱。文章从历史演进、立法比较以及文化学的视角对物与财产界说进行分析比较 ,在此基础上强调民法最根本的属性———可支配性 ,并认为物之立法体系不同乃法律发达之结果。循此思路 ,文章对对《物权法》、以及《民法典》中的物的立法体系提出自己的设想  相似文献   

4.
现代伊斯兰各国宪法均规定由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院组织来行使民事审判权.这两种法院是;现代民事法院和伊斯兰民事法院.它们分工实施在原则上、方法上甚至本质上都是对立的法律体系:一个是现代民事法律体系,它以人的理智为基础,可以随时势不断作出修正;另一个是伊斯兰民事法律体系,伊斯兰民法是伊斯兰法中最发达的部分,主要内容是婚姻家庭制度与继承制度中有关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伊斯兰国家民事审判组织因上述二元特征而在世界民事审判组织中呈现为一种独特的类型.但由于伊斯兰各国国情不同,使这种特殊类型的民事审判组织在各国表现出不同的情形.大致有以下几种:第一、伊斯兰宗教法院归属于统一的民事审判系统中.特点是,即使伊斯兰法院作为一种专门法院行使对涉及穆斯林人法(身分法律)或者物法(指财产法律或商事法律)的管辖权,它所作的民事判决仍可上诉到最高法院.以伊拉克为例.伊拉克实行统一的法院体制,在民事审判方面,最基层是治安法院和初审法  相似文献   

5.
论无形财产权的体系及其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和归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无形财产权制度的产生远远落后于有形财产权 ,但其发展十分迅猛 ,内容常常更迭 ,各国立法者一直为构筑完善的立法体系而不懈地努力。我国无形财产权制度的发展亦与他国类似。目前我国正积极制定民法典 ,鉴于无形财产权的性质及其特点 ,我国在维持现有民法典体系不变的情况下 ,建立一个范围大于知识产权、调整对象以无形财产为主的无形财产权法律体系十分必要 ,具体包括创造性成果权法律体系、识别性标记权法律体系和经营性资信权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6.
财产权客体制度论——以无形财产权客体为主要研究对象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罗马私法以“物”(包括有体物与无体物 )为客体范畴 ,设计出以所有权为核心的“物权”制度 ;近代民法大大扩张财产权客体范围 ,将有价证券、知识产品也作为交换的标的 ;现代民法对财产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 ,其客体涉及到一切可以作为财产看待的物质与非物质对象。我国应考虑重构当代社会的无形财产理论基础和制度体系 ,即科学界定物与财产的关系 ,建立知识产品理论范畴 ,构建包括创造性成果权、经营性标记权、经营性资信权在内的无形财产权体系  相似文献   

7.
试论完善民法时效制度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试论完善民法时效制度的必要性王蒙恩宋卫国时效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乃至整个法律机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与完善,对促进我国民事立法,规范民事流转关系,稳定社会财产关系是至关重要的。一、取得时效是法律机制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时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起源...  相似文献   

8.
民法总则在起草过程中关于权利客体制度的条文设计与立法考量,关注到了民法中物与财产制度的现代化发展,尤其是脱离人体的器官、组织及尸体等人格物、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等新型权利客体对民事权利客体体系的影响,体现了其时代性与前沿性.在考察现代民法中新型权利客体的法律属性和权利归属时可以借助人格理论,关注民事权利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重视此类财产中的人格利益,保持开放的姿态,为新兴权利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相似文献   

9.
梁开银 《法律科学》2010,28(2):140-148
股权共有存在于商事活动之中,但没有引起民事共有理论的关注,反映出商事权利与民法理论之间的脱离。股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事权利,相对于市场是财产权,相对于公司是社员权,权利行使均以财产利益为目的,可以适用财产权民事共有或准共有之规则。民法和公司法应该衔接规定股权共有权,消除民商事法律制度的隔离与冲突。只有在这一基础之上,进一步设计股权共有权的行使、分割和转让程序,才能确认和保护公司股权共有权。  相似文献   

10.
姚辉  刘生亮  燕林 《法学家》2005,(1):54-59
一、物权法 在物权法的定位及立法模式上,有所谓"物权法"与"财产法"之争及"有体财产法"与"财产基本法"之争.有学者则针对理论界提出的这种"以财产权概念替代物权概念、以财产法的制订替代物权法的制订"的观点进行了检讨,指出我国物权法应当采纳物权而不是财产权的概念,相应地应当制订物权法而非财产法,物权法中也无需设立财产权总则.①有学者虽不主张制订财产法,但提出了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设置财产权总则来整合财产权利体系的构想.②学者还对公有制与中国物权立法的关系进行了检讨,指出现代社会财产归属与财产利用普遍分离,公有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天然分离,现代社会和公有制对建立财产利用权利制度有着同样的需求和任务,两者并无内在冲突.中国物权立法在追求物权法现代化的同时,可以而且应该充分反映公有制的要求,切实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的问题.③学者还指出,在倡导法律全球化的同时不能完全漠视本土化的问题,应将全球化与固有法协调好.在物权法的制订中也应尊重我们固有的民族习惯.  相似文献   

11.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 《行政与法》2006,(4):116-1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   

13.
在日趋信息化、透明化的时代,政府的回应行为对于树立政府形象显得越来越重要。政府不积极回应势必会给社会、公民带来不理解甚至激烈对抗,使得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也难以发挥主导作用。本文从善治理论入手,采用实证的方法,探讨树立一种新型政府形象的行为之一就是强化政府回应。  相似文献   

14.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15.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论环境犯罪严格责任原则之有限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犯罪是否适用严格责任是刑法理论界长期存在较大争议的一个理论难题。严格责任引入环境犯罪固然有助于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减轻检控机关证明责任、提高诉讼效率等司法效益,但同时也必然带来扩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面、突破传统刑法罪过理论以及随意出入罪等司法弊端。而现代刑事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要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保持平衡,以牺牲人权保障来换取惩罚犯罪的司法成效是得不偿失的。环境犯罪中引入严格责任同样必须合理平衡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大诉讼目的,应当严格控制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即只能为了有效保护被害人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严格规范,且必须重视推定等证明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相似文献   

17.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海域使用管理法》的修订与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柏平 《政法论丛》2011,(6):91-100
我国《海域法》实施九年多来成绩斐然,但该法与其他法律之间仍然存在冲突,尤其是《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海域法》与现代物权法理论的矛盾更加突显,因此,有必要在《物权法》的架构下,全面梳理与完善《海域法》中对海域使用权制度的规定,修订内容主要涉及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登记制度、流转制度、海域使用权的终止与收回,以及与海域使用有关的其他权利类型等。  相似文献   

19.
侵占罪犯罪对象要素之解析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于“遗忘物”要素,应当正视立法规定上的不合理性,根本解决办法应当是尽快修订刑法的规定,将侵占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以及其他所有“脱离占有物”的行为予以犯罪化,以全面有效地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减少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针对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界限所带来的分歧与迷惑。关于“埋藏物”要素,应当坚持侵占罪中的埋藏物与民法上的埋藏物在概念和外延上的“区分论”立场,并注意针对埋藏物进行有效控制持有的“风险性判断”所具有的重要刑法意义。  相似文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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