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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国家义务是实现社会保障权的法定义务.探讨社会保障权的可诉性,对全面把握和评判社会保障权之国家义务履行状况,具有决定性意义.以《人民法院案例选》(1992-2010)为参照系,当前中国对社会保障权的维护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险权之工伤保险领域,在内容上主要表现为国家的尊重和保护义务.在明显具有给付性质或特征的社会保险权之养老保险、社会救助权、社会福利权等领域,国家对其法定义务的履行还任重而道远.在工伤认定案件中,法院对劳动者权利诉求的支持;以及在社会优抚权案件中,法院对《行政诉讼法》的扩张性解释,这些人性化举措都将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相似文献   

2.
社会保障制度的兴衰直接影响社会的发展与国家的稳定.我国《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虽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保险事业的蓬勃发展,但仍无法有效控制社会保险欺诈日益严重的局面.在民法与社会、行政法律法规对社保欺诈规范不力的背景下,社会保险反欺诈内在地呼唤刑法的因应.我国社会保险反欺诈的刑法因应应坚持严格的立法与宽松的执法相统一、权利(力)的实现与义务之履行相一致、有效的惩罚与适度的奖励相结合等原则,充分借鉴国外经验,调整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此有效遏制社会保险领域的欺诈行为,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3.
杨淑霞 《河北法学》2012,30(6):67-68,69,70,71,72,73,74,75,76
2011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我国“政府主导型”的社会保障模式.历史和现实昭示:各级政府履行社会保障义务的优劣,直接影响公民各项社会保险权利的实现,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应针对政府履行社保义务存在的问题,根据不同社保项目的特点,确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担社会保障义务的机制.  相似文献   

4.
物质帮助权来源于生存权,是中国宪法所确立的公民的基本社会经济权利,属于社会保障范畴.中国社会保障法体系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构成.本文以公民物质帮助权的基础渊源为核心,阐述了物质帮助权属于社会救助的法律关系,国家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扮演义务主体的角色,而公民是权利主体.阐明中国公民物质帮助权的实施保障机制及存在的问题,倡导对传统物质帮助权实施保障机制进行完善,建立以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网络为基本载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  相似文献   

5.
从基本权的功能看,社会保障权可以区分为防御权功能、受益权功能以及价值秩序功能,分别对应国家的消极义务、给付义务、保护义务。我国的社会保障权历经休眠阶段、萌芽阶段和发展阶段,时至今日还存在着诸多制度障碍,如社会保障制度僵硬,公众信任不足;社会保障权的收益权受到不合理限制;政府权力异化;社会保障权的自由权丧失;社会保障被社会治理挤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障受到瓶颈制约等等。为此,需要进一步强化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给付义务、严格国家的消极义务、明确国家的保障义务、健全国家的救济义务,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保障义务进行妥善平衡。  相似文献   

6.
龚向和  袁立 《北方法学》2013,7(4):35-44
防御权功能是劳动权的首要功能,以防止国家权力的干预、为公民创设"自由空间"为旨趣。公民劳动权的起始之处,即国家权力的终止之所。防御权功能属于"主观权利"范畴,公民享有"不作为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尽管我国《宪法》未规定劳动自由,然而,从"事实"与"规范"二维度看,防御权功能亦是我国劳动权的题中之义。劳动权的防御权功能之实现仰赖国家履行"消极不作为"的"尊重义务"。尊重义务是劳动权保障的根本义务,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是尊重义务的主体,行政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尊重义务的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7.
张姝 《行政与法》2004,1(12):58-60
社会保障权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平等地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权利主体具有普遍性的特征,不仅仅限于劳动者群体、弱势群体等特定的主体;在主权国家内,它的享有者也不仅仅限于其公民,还应包括其范围内的所有居民。社会保障权的义务主体具有多元化特征,国家是社会保障权的第一义务主体,对社会保障权的实现负有终极义务和责任;用人单位基于与个人的雇用关系而对其雇员的社会保障权负有一定的义务。  相似文献   

8.
邓炜辉 《北方法学》2013,7(4):45-54
当前学界对社会权概念的界定,主要存在"内涵—价值分析"、"外延—规范分析"两种路径。虽然以上分析具有逻辑上的内在关联,但它们都没有完整揭示出社会权概念的本质特征。社会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主要立基于对尊严与平等以及社会经济领域公民适当生活水准的价值追求。国家义务作为界定社会权内涵的重要工具性指标,其分别涵括尊重、保护和给付三种义务类型,但在逻辑上,尊重和保护义务只是给付义务的逻辑衍生。在外延上,社会权并非意指《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受国情因素制约,各国宪法对于社会权的规定并非整齐划一。我国宪法层面上的社会权主要包括适当生活水准权、劳动权、获得物质帮助权以及受教育权等。  相似文献   

9.
刘锦城 《行政与法》2007,(1):117-119
社会保障制度往往能够反射一个国家政治体制、文化机制和经济制度,更能凝聚并浓缩一个社会的本质,体现一个民族国家的特质,由此构成了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骨架。从大多数国家社会保障法律的权利内容看,它主要由社会保险权、社会救助权、社会福利权三部分组成。  相似文献   

10.
随着人权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人们逐渐改变了否定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作为一项法定权利的观念,开始承认经社文权利与其他权利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理论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突破。关于义务缺位论,根据国家义务的三分论,国家履行尊重的义务不再限于消极措施,而履行保护和实现的义务,也不一定要积极作为。因此,国家对人权保护承担的义务是多层次的,且无可逃遁。关于资源耗费论,并非所有的经社文权利需要耗用资源,更多情况下,实现经社文权利的最佳途径是使个人自由免受国家干预,或者通过个人自主地调配资源。关于逐步实现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对权利逐步实现的规定,其真正用意是要求无论缔约国贫富,都公平、有效、充分地利用资源,以一切适当方法在短期内实现权利。关于不可诉论,一国不提供司法补救,并不意味着该项权利具有不可审理的性质。形成经社文权利不可诉论断的原因,主要是裁决机构缺乏能力和意愿。而国内法院和区域性人权法院的司法判例,可作为经社文权利可诉性的最佳例证。时至今日,可以说人们多已从经社文权利是否可诉的讨论转移到更加细致的审判和执行的问题上。一方面,通过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内容的规范性,和缔约国所负有的国家义务。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权利实际上不可诉的国家来讲,更重要的义务是如何使得权利可诉。  相似文献   

11.
布雷德案、拉格朗德案、阿维纳案是1998年至2003年国际法院先后审理的三个与违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有关的案件。案件有很多相同之处,主要表现为法院认为在这三个案件中美国均违背了其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第1款向有关国家领事的通知义务和告知当事人其根据该公约享有的获得领事帮助的权利的义务,同时法院认为公约赋予个人权利。对当事人的告知义务甚至被认为可能会催生新的米兰达警告。我国执法部门在对外国公民执行逮捕等时应注意遵守公约规定的告知义务,同时我国应重视对海外中国公民在司法程序中的领事帮助。  相似文献   

12.
牛强 《法治研究》2010,(1):41-46
注意义务是过失侵权责任中对具体过错的客观评判标准。在现今多发的网络侵权案件中,注意义务具有特殊的意义。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颁布后,对视频分享网站“明知”的判断仍然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法院在视频分享网站版权侵权案件中所适用的注意义务标准极不统一。“变动的注意义务”适应了复杂的网络环境,较好地平衡了版权人、网络服务商和网络用户三者间的利益,应成为视频分享网站过失评判的新范式。  相似文献   

13.
著作权法中法定赔偿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法定赔偿,根据我国《著作法》第48条的规定,是指由法律规定侵害著作权造成损害,在权利人实际损失和侵权人非法所得数额不清时,应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按法律规定予以确定。法定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据统计,著作权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法定赔偿的比例为30%;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对各级法院审理著作权案件适用法定赔偿的调查中发现,适用法定赔偿情况较好,当事人也很少申诉。我国  相似文献   

14.
拘留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应履行哪种法定批准手续?编辑同志:在法院执行案件中,常遇到作为人大代表的被执行人的干扰,他们往往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抗拒执行,而法院对他们又束手无策。如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  相似文献   

15.
社会保障的人权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际人权条约将社会保障确认为人权的重要内容,使社会保障权表现为国家义务的形式,国家应努力创造条件使其向现实权利转化。从我国条约适用来看,已经生效的国际人权条约必须首先转化为国内法才能得到执行,表明了立法对于人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基础性地位,而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滞后,难以满足现实需要。所以,应按照条约要求和国内实际情况,围绕社会保障权构建一个完备的权利保障法律体系,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加强社会保障的人权保护,促进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
民生权是人们在保全自我、经营生计基础上实现幸福生活的权利。民生权可以分解为四项基本权能:自我保全、正当生存的权利,涵括生命权、生存权、人格尊严权等权利类型;经营生活、规划生计的权利,劳动及择业权、缔结婚姻与组建家庭权、私有财产权以及个人在生计上的自我决定权属于此一权能涵摄的范围;源于国家供给和支持的受益权利,国家和社会必须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资源提供以及发展机会供给等让人们从中得益;为弱者提供法律支持的社会权利,主要有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险权、社会救助权等类型。民生权利既是不受外部干涉的消极权利,又是需要国家和社会予以帮助的积极权利;既有自然权利的底色,又有社会权利的特质;既强调国家和社会作为义务主体的应尽职责,也明确了个人在民生权实现上的自我责任。  相似文献   

17.
吴小琴等诉山西省吕梁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履行法定职责案入选了《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4卷),成为最高院公布的第一个涉及行政惯例且判决行政机关违法的案件,对于成文法传统浓厚的我国司法实践具有很强的启示意义。本文通过分析法院的判断模式与适用逻辑,对信赖保护原则与成文法规定的适用节点进行分析,以期解构法院审判思维,为之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贾锋 《现代法学》2013,35(5):185-193
对社会救助权国家给付义务基准的度量,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研究社会救助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其内在逻辑构成涵摄社会救助权的给付范围、给付上限和给付下限三个维度要素。其中,给付范围是从横向的视角对国家给付义务的对象、主体以及项目进行规范,可以决定社会救助权具体国家给付义务是否在场以及在场的排序问题。而给付上限和给付下限两个维度则是在给付范围科学界定的前提下,从纵向的视角对国家给付义务的给付程度进行规范,是决定社会救助权具体国家给付义务是否履行以及履行的效果问题。  相似文献   

19.
法院受理的大量非金钱给付义务案件中,实际执结率较低。其主要原因是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而法院又缺乏有效的应对方法。迟延履行金作为一种间接执行方式,可以作为促进执行非金钱给付义务案件的一种方式,但因法律对其规定尚不完善,导致实践中很少适用。本文分析了迟延履行金在理论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尤其是迟延履行金数额的确定方式),为该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个参考。  相似文献   

20.
《政法学刊》2019,(4):77-86
我国互联网法院普遍面临开庭时间冗长、庭审仍然处于无争点审理或者争点散漫化审理的状态、经过开庭审理后法官依然无法形成确定的心证等问题。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互联网法院没有重视其自身即有技术对审前程序的有效促进作用,缺乏对争点整理制度的有效运用,庭审仍然依循旧的庭审理念运行。现代庭审理论注重案件争点的确定、失权制度的落实,并要求法官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履行阐明义务及心证的公开,能够体现诉讼民主、诉讼规律和程序保障,以争点整理引领的庭审方式能够实现案件的集中审理以及突袭裁判的有效防止,并能够为互联网法院庭审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支持。我国互联网法院庭审制度应在现代庭审理论的引领下,引进争点整理与失权制度、实现案件的集中审理,注重法官阐明义务的行使与心证公开,用公共理性重塑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参与权,以此达到对庭审制度革新的追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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