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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伊虹 《中国律师》2012,(10):12-12
为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规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执业行为,全国律协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则》(下称会见规则)。在谈到此次《会见规则》制定的必要性时,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告诉记者:辩护制度是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律师行使辩护权的基础和前提。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律师法》  相似文献   

2.
正现行刑事诉讼法将会见权仅定位为"律师会见权",具有局限性,忽略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需求。完整意义上的会见权还应包括"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会见辩护律师"的权利。在法律已经规定"律师会见权"的情况下,确立"被告人会见权"可从以下角度进行论证:首先,确立"被告人会见权"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应有之义。其次,"被告人会见权"是"律师会见权"的必要补充,具有不可替代的诉讼价  相似文献   

3.
刑事调查取证是辩护资源的主要来源,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防御权的保证和人权保证机能的体现。调查取证权是律师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指律师在承办刑事案件过程中,调取、收集、核实,对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以及免除其刑事责任等相关证据进行收集以及核实。这是律师具备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保证律师顺利执业的基础。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法治国家构建过程中的一个前提,没有律师制度以及律师的国家不能算是法治国家。完善和健全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使得辩护律师的实体性权利得到保障,也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另外,还能促进控辩双方的平衡,使得司法公正性以及正义性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4.
一、律师会见权的变化和特点《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而所谓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根据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委托,依法所享有的会见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律师帮助权:犯罪嫌疑人的宪法权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什么在一些发达国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能得到充分的保障,而我国的执业律师在自己的当事人需要帮助时却深感无力呢?一言以蔽之,在我国.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帮助权没有真正落实。为使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能得到充分保障,为使律师在当事人面前不再无力,只有完整、全面地落实律师帮助权的国际标准。本文先依照有关国际人  相似文献   

6.
梁淑军 《中国律师》2010,(11):69-70
2008年6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开始实施,至今已逾两年。新《律师法》特点鲜明,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完善了律师的具体执业权利.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规定;二是增加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内容,如增加了律师执业人身保护权、律师执业言论责任豁免权以及保守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秘密的权利和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方面的保障措施。上述规定扩大了律师权利,加强了对律师的执业保障。  相似文献   

7.
保障律师会见权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会见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强化律师辩护的功能、监督侦查权力、实现刑事诉讼程序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完善,致使律师会见权难以得到充分的实现。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立法上的缺陷和实践中存在的弊端,提出保障律师会见权的立法建议。一、保障律师会见权的意义保障律师会见权,有利于强化律师的辩护权,更好的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目的,在于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律师的帮助和…  相似文献   

8.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本文通过比较新旧律师法总结新律师法的亮点:明确了律师的职业属性,完善了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完善了律所的组织形式,围绕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进行修改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正式引入律师言论责任豁免和举报作证责任豁免,同时也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监管。  相似文献   

9.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本文通过比较新旧律师法总结新律师法的亮点:明确了律师的职业属性,完善了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完善了律所的组织形式,围绕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进行修改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正式引入律师言论责任豁免和举报作证责任豁免,同时也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监管。  相似文献   

10.
为积极贯彻落实《律师法》,依法保障公民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近期,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并统一印发。  相似文献   

11.
一、律师执业行为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是指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与律师职务相关的活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是指律师在职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定的或者约定的行为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是律师执业行为的保障和约束,而律师执业行为是律师执业规范的具体反映。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律师执业活动范围和空间的不断扩大,律师执业行为由单一的参与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逐步延伸到涉及国企改制、公司上市、房地产按揭等各种经济活动中。律师执业行为过程中应当包含律师执业行为的权利规范和律师执业行为的义务规范两…  相似文献   

12.
张清凤 《中国司法》2009,(7):110-110
2008年6月1日,新《律师法》颁布实施后,如何保障律师执业中的合法权利越来越受到关注,特别是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尤显突出。为贯彻实施好新的《律师法》,武汉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组织刑事辩护方面的资深律师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分析、研究后形成了保障律师会见权的相关调研报告,并呈报市政法委。市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副书记崔正军、孙原刑率相关职能部门到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并于近日由市公安局、  相似文献   

13.
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6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律师法》,是现行律师法施行10年来的第二次修改。此次修改的亮点之一.是充实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内容,增加了对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保障的规定,增加了律师参与法庭诉讼活动责任豁免的权利和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方面的保障措施。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解决律师在执业中长期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  相似文献   

14.
顾永忠 《法学家》2006,(4):85-93
为使死刑的判处及执行做到万无一失,加强死刑案件的辩护是诸多保障、控制措施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首先,在一般诉讼程序中,应当保障死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从立案侦查起有权获得律师辩护;建立讯问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或录音录像制度;赋予死刑案件的辩护人介入有关侦查活动的权利;其次,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应当确立并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享有与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和审理方式相适应的辩护权;最后要加强对死刑案件辩护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辩护人的执业素质和辩护技能.  相似文献   

15.
律师执业保障制度是新《律师法》修订的重要内容,新增加了律师执业豁免权的相关规定,并细化了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保障的规定,但律师执业保障建设在现阶段仍难尽人意,本文将从立法、司法以及观念认同等方面出发,探析目前我国律师执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困境  相似文献   

16.
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正,使律师介入刑事诉讼活动的时间提前到了侦查阶段。同时,庭审的对抗性也得到了加强,给律师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这无疑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一大进步。但实践中也显示出了一些不足之处,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更有甚者是对辩护律师执业人身权的侵害。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是为了辅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其职责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刑事诉讼是国家以社会整体利益的名义对个人发动的一场法律追诉活动,国家具有绝对的优势;因而刑事辩护律师作为…  相似文献   

17.
律师在场权是现代西方法治国家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和沉默权一起构成了被告人制约国家权力、捍卫自身权利的两柄利剑。在我国,目前尚缺乏移植沉默权的土壤,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只能依靠完善现有的刑事诉讼制度,赋予被告人律师在场权就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一、律师在场权的含义及其权利性质律师在场权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国家追诉人员对其审讯时,享有由律师在场陪同的权利。其目的是通过律师对审讯过程的监督、防止审讯人员滥用国家权力,侵害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对这种权利的性质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认识:第…  相似文献   

18.
杨海生 《法制与社会》2013,(23):251-252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主线对原刑诉法进行多方面的修改。新刑诉法保障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和人身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2012年新刑诉法提高了我国人权司法保障的水平,这是我国人权事业的一大进步。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我国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案件比例呈下降趋势,有近一半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在没有律师提供帮助的情况下受到指控并接受审判的。这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诉讼权益的保护,不符合现代法治国家公民权利保障的要求。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诉讼的主要问题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问题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第75条及相关条款还规定,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对于负责案件侦查的机关采取  相似文献   

20.
同志们: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公布以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普遍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借此机会,我谈点感想,与大家交流。第一,《规定》的出台是检察机关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重要举措。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等,是法律赋予律师的重要执业权利,是律师履行职责的基本保障。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对这些权利都做了相应的规定,但由于这些规定比较原则和抽象,因此,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产生了不少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律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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