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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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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当前司法改革的一大热点.长期以来,该制度收效甚微,且衍生性问题不断.理论上,人民陪审的逻辑结构存在两种具体形式,即政治优位逻辑与司法优位逻辑.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不应该继续坚守政治优位逻辑,即将人民陪审员制度主要视为政治制度,而应重视其司法属性,以司法优位逻辑为取向,将"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所要追求的核心目标.基于这种新的逻辑和目标定位,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应当围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的司法功能而展开,通过聚焦于相关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的改革来增强庭审的实质化与科学化,从而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担负起合理的制度角色.  相似文献   

2.
人民陪审制是国家赋予国民的司法民主保障机制,而非可供法院选择的审判方式。陪审适用应当由法院职权本位向当事人权利本位转型。陪审请求权是当事人享有的关于案件第一审是否适用陪审及陪审程序如何具体建构的诉讼权利,具有程序性、自愿性和约束性。陪审请求权包括积极的陪审请求权与消极的陪审请求权、任意的陪审请求权与限制的陪审请求权、狭义的陪审请求权与广义的陪审请求权。应区分陪审制在不同性质案件中的具体功能定位,对当事人的陪审请求权及其行为要件予以差别化配置。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制的公信力,为陪审请求权提供充分的规范依据、程序保障和制度激励。  相似文献   

3.
把陪审定性为司法民主颇值得检讨。双重基本权利属性即获得陪审团审判是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和参与陪审团审判为社会民众的一项基本权利,才是陪审的根本性质。在陪审过程中法官须对陪审员作陪审指示,这使得陪审过程实际上是一种法治教育过程,陪审的法治教育功能由此产生。此等功能是陪审在今日衰而不败的重要原因。重构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最重要的是认识到陪审的双重权利属性和陪审指示的法治教育功能,规定陪审的大众化和个案化而非精英化和任期化,同时引进并规范法官陪审指示制度。  相似文献   

4.
刘萍 《中国律师》2005,(7):44-46
面对着我国加入W TO,我国的司法审判制度面临着与世界接轨的挑战,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也是其中之一。我们需要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司法诉讼体制。目前,我国尚存陪审制,但名存实亡的陪审制究竟该何去何从尚无定论。本文从中西陪审法律制度的比较角度出发,旨在为进一步健全我国的法律陪审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提供一些意见。一、英美法系陪审制度的概述陪审制度是国家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加审判民事、刑事案件的制度。陪审制度在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根据其形式的不同,分为陪审制和参审制两种。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主要…  相似文献   

5.
我国人民陪审制的改革路径,始终踟蹰于对先天不足的域外陪审制度加以移植,并逡巡于有待完善的本土陪审实践。晚近十年,以刑事、民事诉讼的实证数据及规范文本为素材而展开的探讨可谓浩如烟海,但关涉行政诉讼中陪审困境的研究却凤毛麟角,各地的陪审改革试点亦多以刑事、民事诉讼为中心。这种从理论到实践层面的偏颇对待已不当限缩人民陪审制改革的智识来源。虑及行政诉讼有别于刑事、民事诉讼的特殊性,对行政诉讼陪审的特殊困境刨根问底进而对症下药,有助于更新我国人民陪审制改革的智识来源,为以区分诉讼性质为前提的精细化陪审设计夯实基础。  相似文献   

6.
事实问题具有法律性,法律问题具有事实性,因此在理论上很难找到清晰而明确的标准准确地区分刑事陪审中的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境外刑事陪审实践中对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之区分,主要是通过程序机制的方法明确法官和陪审员的具体职责,由此形成了一般裁定和问题清单两种不同的模式。我国刑事陪审中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的区分,既要遵循法哲学上有关诉讼中区分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的基本规律,又要充分考虑我国法律传统和司法实践等因素。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司法体制建设日臻完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意味着公平正义不仅要经得起法律文本和现实生活的检验,也要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同。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一种形式,在民主建设和司法实践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近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I扌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法》)施行一年多!来,贯彻实施法律及其相关配套制度情况。目前,北京市三级法院在完善选任程序、细化参审范国、调整参审职权、健全保障机制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逐步形成了新时代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努力推进司法民主的"北京实践"。  相似文献   

8.
“陪审”一词的西来与中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陪审、陪审员等不是中文固有词汇,而是西学东渐背景下之舶来品。这一组词汇的中文翻译和定型差不多纵贯整个十九世纪,历经中译名混乱的知识性介绍时期——中国知识精英向外寻求真理的中译名模仿时期——推进政制改革的中译名定型时期——《会审章程》和立宪修律中译名进入法案成为法定名等四个过程。陪审制作为一项司法审判制度在清末修律中试图加以移植,可能借鉴了日本的某种经验,但陪审、陪审员作为一组中文译名并非经日本转手才进入中国,它们在中国的翻译和定型应主要归功于以上海公廨为载体的域外法律制度的位移、来华外籍人士和传教士的传播西法西制的努力和本土有识之士的推动。  相似文献   

9.
刍议人大代表陪审模式的缺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前,随着我国民主建设的不断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以其特有的民主监督职能而逐渐成为各地法院审判制度改革的新着眼点。稍加注意,我们就会发现,邀请人大代表为陪审员以接受人大监督,是近来许多法院热衷的一种新的陪审形式。然而,这种陪审方式,究竟能否达到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的初衷,能否有效地强化人大的监督。一、人民陪审与人大监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监督性质和监督主体。我们知道,对法院的审判活动的监督,主要由审判的社会监督和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两个方面构成。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是指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上级法院…  相似文献   

10.
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可行路径之一,但“以审判为中心”与人民陪审员制度两大改革面临“循环困境”。在司法证明的视角下,可以通过司法证明科学化路径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际应用,进而将这一技术主义方案作为“以审判为中心”制度改革的着力点。司法证明科学化的引入于我国司法实践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从限缩范围的精准适用、构建两种诉讼格局下的多元司法证明方法以及明确司法证明科学化的程序规范三方面入手,即可建立以司法证明方法为核心的技术主义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11.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要"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江总书记在1997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领导地加快司法改革的步伐,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  相似文献   

12.
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联邦进行了大规模的宪政改革和司法改革。改革者们对实行70余年的法院组织制度、法官制度、检察制度和诉讼制度进行了影响深远的变革。在这一系列的司法改革措施中,颇为引人注目的是陪审团制度的建立。陪审团制度在俄罗斯并非初创。在1864年进行的影响深远的司法改革中,俄罗斯就曾经以英国为模式,建立了陪审团制度。1917年“十月革命”以后,陪审团制度在俄罗斯法律体系中不复存在。苏联时代的司法制度中存在着一种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陪审法庭制度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普通的刑事和民事审判中,一般由职业法官一名和…  相似文献   

13.
2006年以来,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情况。多次通过履行任命、监督等职权,促进区法院不断壮大人民陪审员队伍,完善和创新人民陪审机制。  相似文献   

14.
检察制度改革必须遵循三个基本规律:即检察权运行司法化、法律监督诉讼化、制度设计科学化.检察权运行司法化要求建立以检察官为顶点的审前司法审查制度,对公诉制度进行司法化改造;法律监督诉讼化要求在建立行政、民事公诉制度的同时,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建立诉讼行为无效制度和公诉中止制度;制度设计科学化则要求检察制度的设计必须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为主要目的,以权力制衡为原则,以公平正义、效益为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5.
英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历史演变和现代化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英国的派生诉讼起源于普通法,"福斯诉哈尔波特"案件及其后来的判例中所创立的规则及其例外,成为普通法上派生诉讼的基本规则.成文法从1948年<公司法>开始引入股东救济制度,并逐步形成1985年<公司法>上的派生诉讼制度.由于普通法和成文法貌似相同的两套规则导致了法律的模糊和不确定性,英国政府对派生诉讼制度进行了改革,并在2006年新公司法中形成了新的派生诉讼制度.与原有的规则相比,新的派生诉讼程序实现了更现代、更灵活和更易于理解的改革目的.  相似文献   

16.
1.建议修改宪法的有关条文。我国1954年制定的第一部宪法第75条规定“审判案件依照法律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1978年宪法第41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法律的规定,实行群众代表陪审的制度。”而现行的宪法却只字未提人民陪审员制度。  相似文献   

17.
论“混合制”陪审模式的建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信会 《政法论丛》2005,27(6):78-84
人民陪审制在我国是舶来品,其建立的基本理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现人民参与国家政权的管理和司法民主;一是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实现准确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的目的。我国目前人民陪审制的实际运行与以上两个理念冲突,无法实现人民陪审制的功能。在审判方式改革日益深入的当今时代,英美国家的陪审制对我国人民陪审制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此,我国的人民陪审制改革应在立足人民陪审员对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发言权的基础上,借鉴英美陪审制的合理因素,建立我国混合式的人民陪审制。  相似文献   

18.
社会转型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路径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廖永安 《中国法学》2012,(3):147-159
以陪审员与法官"同职同权同责"为基轴设计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脱离了传统城乡二元社会正在转型的现实背景,不可避免地将改革导向"精英化",并难以避免各种异化现象发生。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必须与二元转型社会结构相适应,以陪审员与法官分职分权为基础,构造参审制与陪审制结合、平民陪审与专家陪审共存、常识判断与专业判断并行的陪审制度二元结构体系。在以平民陪审践行司法大众化的同时,也可以以专家陪审补足法官职业化不足的缺失,以有效提升司法的品质。  相似文献   

19.
中国陪审制度的诞生有其特殊的历史意义和政治作用。伴随着法治进程的发展,陪审的政治意味逐渐淡化,陪审制度本身的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价值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然而也存在诸如缺乏具体法律规范、陪审员不能有效参与审判等许多弊端。陪审制度的具体运作过程显示,陪审员无论是在选任标准、参审方式还是具体审判情况都存在大量争议性问题,社会效果也不尽如人意。但是,陪审制度的存在符合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司法民主及司法公正。当下,陪审制度的发展正处于一个瓶颈阶段,如何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陪审之路,如何使陪审制度走上规范化的道路,如何重新定位陪审制度的核心价值及基本功能和角色,是当前陪审制度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20.
李拥军 《法学》2012,(4):10-21
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国家推动了人民陪审制度的复兴;法院本着对已有利的原则对其进行了改造,使人民陪审员成为了基层司法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源。由于陪审制能够满足一些人功利性的需求,因而会得到某些以陪审为主要职业的人的支持。虽然国家、法院与民众三者在推行陪审上达成了妥协与平衡,然而在这种平衡的背后,陪审的原初价值正逐渐消解和退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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