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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除行政性垄断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国家不断改善政府调节经济职能、实现和维护经济民主的过程。而以反垄断法对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直接规制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它已成为各国竞争法治的共同趋势。认识这些有利于法律的具体实施并弥补立法的不足。中国《反垄断法》以专章形式规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创立了反垄断立法史上较为独特的模式,是我国深化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2.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它实际上是一种公、私权力结合谋取不当利益的反竞争行为。消除行政垄断的过程就是国家不断改善政府经济职能,维护经济民主的过程。因此,在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和市场机制之间设立防火墙是十分必要的。反垄断法对滥用行政性垄断行为进行直接规制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已成为各国竞争法治的共同趋势。中国《反垄断法》以专章规定行政性垄断行为,创立了反垄断立法史上独特的模式。这不仅是我国深化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经济民主制度走向更加健全的必要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3.
关于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制定反垄断法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极为重要的一环 ,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宜采用分立式 ,反垄断法的规则内容应当包括 :行政垄断行为 ;严重限制竞争的横向协议和纵向协议 ;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的企业合并行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不适用反垄断法的若干领域。反垄断法的主管机构应为具有高度权威性和独立性的准司法机构。  相似文献   

4.
我国反垄断法的两个问题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文章指出 ,我国亟需建立反垄断法律制度。反垄断立法是市场经济本能的需求 ,以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作为中国反垄断立法条件不成熟的理由是不科学的。反垄断法并非反规模经济 ,而是反对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的垄断行为 ;规模经济也需反垄断法创造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结构 ,因此两者并不矛盾  相似文献   

5.
垄断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反竞争的行为,各经济主体利用自己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限制和排斥竞争,从而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反垄断法是现代国家调整市场经济的一项基本法律,是经济法体系一个重要的基本构成。在西方国家,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宪章”,“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石”,并长期居于经济法体系的核心地位。作为经济法的核心,反垄断法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竞争行为,维护市场新秩序,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建立并完善市场经济以及加入国际世贸组织参与国际竞争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制定反垄断法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6.
反垄断法作为市场经济社会的“经济宪法,”维护近现代商品生产社会的市场经济秩序、“有效竞争”市场结构。在历经百年的反垄断立法和实践中,确立了“本身违法”原则、合理原则、域外适用的“效果原则”。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定,应科学借鉴反垄断普遍主义法理论、法原则,规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竞争关系。  相似文献   

7.
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核心。价格垄断限制了价格竞争的本质,是对市场经济危害最大的一种垄断行为,因此为各国法律所禁止。国家只有通过立法,对市场价格行为加以规制,才能消除市场行为中的非理性现象。针对我国价格垄断行为在立法体系、问责机制、执法机构等方面规制不健全的现状状及《反垄断法》中存在的漏洞和空白,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反垄断立法方面的经验,提出细化《反垄断法》法律条文,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完善价格听证机制。  相似文献   

8.
论中国反垄断立法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一、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必要性中国目前正处于拆除计划经济体制的樊篱转而新建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法制建设的任务既在于缔造经济新秩序,又在于维护经济新秩序。制定反垄断法正因应了对缔造与维护市场经济新秩序的需要。(一)从缔结经济新秩序看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性市场经济是适应社会化商品经济发展要求而产生的一种有政府宏观干预的经济运行模式,是以强化市场机制作用的经济体制。以企业作为法人利益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以法律为规范方式,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没有单纯的经济放任自流,更没有单纯的国家计划…  相似文献   

9.
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国家被称为经济宪法,对规范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秩序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为人民法院受理反垄断民事赔偿案件和市场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反垄断立法工作已经展开。这部法律颁布实施后,将同《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起,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方面起到重大作用.借此时机,笔者拟对涉及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几个问题谈点认识。一、关于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必要性问题在经济学范畴里,垄断是指少数大公司、企业或者若干企业的联合独占生产和市场。①目前,人们对我国是否有必要制定反垄断法仍有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垄断是帝国主义的本质特征,我国不存在垄断产生的社会基础,因而也就没有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第二种观点认为,实行市场经济,就必然会产生垄…  相似文献   

11.
李希梁 《北方法学》2024,(3):144-160
反垄断法遵循着为自由而干预自由的法哲学基础,不单向保护竞争者的消极自由或者限制垄断者的积极自由,这从根本上划定了反垄断法的基本限度。“过度反垄断”是我国当前经济治理中出现的阶段性问题,是反垄断立法和执法活动不遵守反垄断法与其他法律或社会规范的外部界限,超出反垄断法的内部制度预设,最终导致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经济的结果。其反映为立法层面的价值目标象征化、法益保护前置化、兜底条款扩张化、并购审查扩大化、平台条款广泛化、罚则配置严厉化,以及执法层面竞争效果评估的形式化。“过度反垄断”将改变政府权力与市场自由的结构,阻碍创新和经济增长,导致反垄断法与其他规范体系的龃龉。防止经济治理“过度反垄断”,必须确立反垄断法参与经济治理最小化的整体理念,通过比例原则对反垄断法益予以实质性限缩,实现外部法律体系对反垄断法的约束,同时从内部实体制度层面强化市场力量标准与竞争效果分析。  相似文献   

12.
<正>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市场因素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政府对市场的间接干预措施也在不断增加。各种垄断组织及其垄断行为,即将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值得规制的严重问题。如何通过反垄断立法,禁止垄断,保护竞争,推动经济发展,已经摆在我国经济立法工作的议事日程上。除了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外,还要认真研究世界各国不同制度下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反垄断法是大多数国家确立市场规则、调整市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规范,通常被视为“经济宪法”。为了加速我国市场规则的建立和完善,制定好反垄断法,我们应借鉴西方一些国家的经验,特别是在世界各国反垄断立法中有典型和代表性的美、德、日三国,做一粗略的分析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13.
高子程 《中国律师》2009,(10):58-60
《反垄断法》是维护经济民主和经济自由的基本法,有“经济宪法”之称。我国《反垄断法》旨在保护公平竞争,其规定涵盖了市场经济中几类主要的垄断行为,是我国立法史上第一次系统的反垄断立法。标志着我国竞争法律制度基本框架的形成,但其立法也存在一定的缺失,有待立法机关调整完善,以实现其鼓励创新、促进自由竞争、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  相似文献   

14.
《北方法学》2021,(3):71-86
反垄断法以保护自由竞争为立法目的,以竞争损害为垄断行为构成要件。因此,判断垄断行为的评判标准应该是相关行为是否损害竞争。我国反垄断实践中,各方在论证或认定RPM等纵向限制违法时,高度强调此类行为限制经销商自由。这一标准与缔约自由的民法基本制度相冲突,无法解释众多现有反垄断实践,导致反垄断法内部逻辑混乱,因此不符合良好理论的评价标准。限制经销商自由与真正的竞争损害并不存在密切对应关系,反而存在明显冲突,因此亦不能以限制经销商自由作为竞争损害的替代指标。我国反垄断执法的理性化要求放弃这一标准,明确转向竞争损害标准。  相似文献   

15.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问题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反垄断法作为国内法,其效力仅限于一国主权范围之内。但伴随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浪潮的高涨,跨国公司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日益普遍,在一国领域外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可能对内国产生不利影响。在此情况下,一些国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纷纷突破传统的管辖范围,主张本国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对发生于国外的限制竞争行为,只要其后果影响了国内的市场竞争,不管行为主体的国籍如何,国内反垄断主管机构都可依据本国的反垄  相似文献   

16.
刘达 《行政与法》2010,(2):26-29
市场经济的核心在于维护一个公平有效的竞争机制。而反垄断法因其在保护、促进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起着基础和统领作用.被誉为“经济宪法”。徒法不足以自行,光有一部精良先进的法律条文是不够的,还得通过法的实施.方能实现法的效果。在法律实施机构之间划分执法权.是法律实施体制中其他制度运行的前提,对于法律的有效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执法权划分角度探讨反垄断法实施体制中执法主体的设置,以及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在反垄断监管领域内的关系,通过比较国外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并对我国实施不久的《反垄断法》进行评述.综合分析中国现有反垄断执法主体执法权分配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我国现有反垄断执法主体体制的建议一  相似文献   

17.
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有着一个在完备的法律体系下确保的公正、自由、平等的竞争机制。在这一法律体系里,反垄断法居于重要地位,它集中反映着市场经济的这一要求,以至于日本学者称其为经济大宪章。但因着国情的不同,完成这个共同反垄断立法目的具体立法任务,却因国而异。在美国,反垄断法主要是反托拉斯;在德国,则以限制卡特尔为立法  相似文献   

18.
反垄断法域外管辖是对国外发生但是对国内市场产生限制、排除竞争影响的垄断行为适用国内反垄断法的制度。反垄断法域外管辖主要集中在国际卡特尔以及跨国并购领域,其本质是要通过反垄断法的域外管辖来规制跨越国界的垄断行为,维护国内市场的竞争秩序以及国家利益。反垄断法在实施域外管辖过程中会引起法律适用冲突。为了避免这种冲突,主要国家达成了反垄断双边合作模式。我国应该与相关国家签署反垄断双边合作协议,采取适合我国国情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反垄断法域外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19.
反垄断司法解释是反垄断法实施的逻辑前提亦是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反垄断法》因借鉴域外经验并采取简约型立法模式而更需解释.囿于现行法律解释体制和市场经济现状,法院通常依据自身解决问题的逻辑需要而对《反垄断法》作出先验性的解释规范.这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文本与市场间的紧张关系,但因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成熟、法治程度不高和竞争文化传统缺失等客观因素而实际并未达到司法解释的原初目的即明确文本规范的内涵与法律意义.同时,在具体操作中面临场景缺位、目标错位以及解释权越位等现实问题,反垄断司法解释更多地体现为法院的“立法式”解释活动,有违现代法治理念.因此,目前亟需在对我国反垄断司法解释所处的场域进行考量的基础上,明确解释范畴,转变解释思维并重塑解释目标,以期多维度优化反垄断司法解释,保障反垄断法得以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20.
正一、引言反垄断法对于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经济活力、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故反垄断法又有"经济宪法"之称。"徒法不足以自行"。为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国反垄断执法部门对非法限制竞争行为展开了积极执法。特别是近年负责价格反垄断执法的国家发改委加大执法力度,电信联通案、液晶面板案、茅台五粮液案、奶粉案以及IDC公司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更是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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