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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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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现代市场经济法治保障中发挥着最为基础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逐步确立了完善、统一的合同制度。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束了我国以民法通则规定的合同制度为龙头,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三足鼎立的局面,构建了统一的合同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我国常常出现合同债权转让的法律风险与经济纠纷。我国之前的法律对于合同债权转让等问题存在不适应性,因此在新合同法中,承认原有合同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保证了在新合同法中债权问题不会给经济市场的稳定造成混乱。针对新合同法中债权转让存在的法律风险,通过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希望为解决我国合同债权转让问题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3.
合同解除疑难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良 《理论月刊》2009,(6):119-122
合同解除的双重机能在于:使受害方从债务中解放出来,回复其交易自由,同时剥夺合同违反方的期待利益.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既存在重要区别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合同解除不以归责事由为必要.在完善我国合同法定解除原因体系方面,应增加情事变更作为合同解除的事由;应将违约解除单独列出,并设置一般违约解除条款统领违约解除;增加预期违约制度的履约保障程序,取消不安抗辩权.细化解除的法律效果,增强法律规范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0条作了几乎相同的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我国合同法律制度中,双...  相似文献   

5.
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既往的合同法律制度作了重大修改,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合同履行中当事人抗辩权就是一项。抗辩权是指在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为基础,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请求权,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按照过去我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旦依法订立,对双方当事人就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必须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  相似文献   

6.
我国《合同法》没有规定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为充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充分遵从意思自治原则,我国《合同法》应当在合同效力一章中明确规定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贯彻保护第三人利益与贯彻意思自治原则之间的平衡之立法宗旨,规定第三人享有给付受领权、给付请求权、债权保护请求权以及受领给付的义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只能在第三人未明确作出接受合同约定的权利之前变更合同以及可以在合同谈判时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等内容。立法体例上采用潘德克顿式,以便与我国未来民法典衔接。  相似文献   

7.
预期违约制度是合同法的重要内容,但在我国尚属于新的合 同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第2款及第108条对 预期违约制度做了规定,尽管如此,合同法的规定还是很不完善, 还存有缺陷,特别是对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没有规定,本文结合 英美相关法律制度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 定,分析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所谓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 前,明示或默示其将不能履行合同,由此在合同当事人中间发生 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合同法制度。 确立预期违约制度,能够有效防范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 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风险,维护守约方的合法权利,解决合同 纠纷,有效减少实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对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 益有重要意义。目前,预期违约制度在制定上还存有缺陷,和实践 的衔接不够严密,颇多问题值得探讨,本文从预期违约的明示毁 约(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毁约(默示预期违约)两种具体形态入 手,分析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8.
浅析合同效力的根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两大法系国家对合同效力的根源有不同的认识和规定,但无论何种认识和规定,以美国和法国为代表的两大法系国家均注意到了“合意”的物化性,体现了国家公权力对当事人意志的介入。我国学理界很少探究合同效力的根源,但也并未仅仅将当事人的合意作为合同效力的根源,而是在立法中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即“成立+合法”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效力的根源。与先进的德日民法相比,我国合同法构筑的合同行为效力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缺陷。  相似文献   

9.
《就业与保障》2014,(6):5-5
小保:我市某外国语学校,为了提高师资水平,前不久聘用了一名外籍教师。并与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履行了一年因他的就业证到期办不了延续手续,学校欲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可他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他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小明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劳动合同法》对外籍劳动者,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新《合同法》制定前后,对于如何选择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学者们各抒己见,学术界可谓百家争鸣。在《合同法》生效后,许多法律适用问题凸现出来,特别是对于合同解除后,关于责任承担与损害赔偿等问题并未做出明确规定。本文欲就此几个问题做出薄论,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从现代大陆法系合同法呈现出的五种发展趋势观之,我国《合同法》尚存在对消费合同没有专门规定、未确立情势变更原则、未建立完善的合同相对性规则例外制度、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效力未作规定、典型合同种类过少等缺陷。尽管这些缺陷可通过制定司法解释、修正或修订法律、制定民法典三种途径完善,但若想全面、彻底地解决这些问题,唯有最后一种途径最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12.
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是指 ,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减少而给债权人带来危害 ,允许债权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是规范交易秩序的重要措施 ,也是有效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是我国新合同法确立起来的债权保全制度 ,其具体内容表现为代位权和撤销权 ,下面仅就这两项保全措施的有关法律规定简要论述如下 :(一 )代位权代位权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73条当中 ,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  相似文献   

13.
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制度能保护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38条对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做了规定。第37条规定了预告解除,第38条第1款规定了通知解除,第38条还规定了立即解除。第37条规定的预告期不做区分处理具有合理性。我国的现行制度下预告解除权可以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冲突,与国外规定不一致,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更大,这种立法保护是在不对我国劳动法律制度进行太调整的情况下做出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4.
我国有关电子合同的立法应将电子合同作为一种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独立的合同形式加以规定,并根据我国EDI技术现状,对电子合同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及承诺的撤回、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等问题作出相应规定,确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及电子证据的独立、直接的证明力.  相似文献   

15.
我国有关电子合同的立法应将电子合同作为一种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独立的合同形式加以规定 ,并根据我国 EDI技术现状 ,对电子合同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及承诺的撤回、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等问题作出相应规定 ,确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及电子证据的独立、直接的证明力  相似文献   

16.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三类。我国《合同法》对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规定并不十分明确。通过对其概念和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冲突分析,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应该采取无效说更为科学和合理。  相似文献   

17.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经济合同法》只用一条5款(第18条)进行了规定,而《合同法》则用一章19条(第十六章,第269—287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与《经济合同法》相比,《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合同增加了几项新的法律制度。这些制度对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确保工程质量、避免出现“豆腐渣工程“将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笔者仅就这些新制度谈点粗浅见解。一、招、投标制度《合同法》第271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从条文内容看至少包含以下3层意思:(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的主要方法是采用招投标形式进行。招、投标制度在《经济合同法》以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都没有规定。建设部1983年发布  相似文献   

1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常重视涉外经济合同法律制度建设。1985年3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并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法分为7章共43条,对涉外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转让、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等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同国外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订立的,除国际运输合同之外的经济合同。此外,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还陆续制定并颁布了《民法通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涉  相似文献   

19.
论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完全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预期违约致使履行不能,其结果严重影响到另一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的经济利益的情形。设立根本违约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交易,最大限度地实现合同的社会价值。根本违约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欧洲合同法原则等中均有所体现。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吸收规定了这一制度。在新《合同法》中也采纳了这一制度,一方面作为一种法定的合同解除权的发生事由,另一方面实际上又对解除权的行使予以了非常有必要的限制,对于促进交易、限制解除权的滥用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0.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便是一了百了,既不存在任何关系,也不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关系。然而,为了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诸多劳动法律、规章及相关解释,又提出了许多特殊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这些权益既有《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也有依据我国法律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权利”,我们统称为劳动者的“后合同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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