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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责是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权力制衡和权利保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曹辉 《法制与社会》2010,(32):216-216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经营货币信用的合作金融组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保障其实现民主管理和有效运营的制度基础。然而,我国农村信用社缺乏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的内在动力,社员(代表)大会有名无实,内部管理层权力约束机制不健全,监事会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本文认为应从加强相关立法着手,以内部治理结构为重点,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机制,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措施。  相似文献   

3.
吴婷婷 《法制与社会》2010,(32):149-149,166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权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权力制衡和权利保障,对于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实现途径入手对我国行政检察监督的实施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4.
对企业一把手的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将思想监督与制度监督相结合,形象监督与资本运营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努力做到从思想上管住一把手,从制度上管好一把手,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一、完善监督机制一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内部制衡机制。从一些新改制企业的实践看,新的企业领导体制还有许多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主要是对权力、决策、执行、监督等职能在领导分工上不尽科学合理,决策和执行层没有实行必要的分离。应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三个职位分设,不交叉任职,这样有利于决策、执行和监督分…  相似文献   

5.
农村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目前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着监管人员不足、检测能力不强、日常监管缺乏、多头监管效率不佳、监管腐败难以杜绝等问题.要破解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困境,就必须选择多元治理路径,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多元治理模式.农村食品安全多元治理模式的构建包括完善治理主体结构、明晰治理主体权责、建立契约治理为主的新型法律关系三个方面,而确保该多元治理模式顺利实施,还需有日常监督、利益驱动、考评奖惩、信息公开、争端解决五大机制与之配套.  相似文献   

6.
在重组仅三年的时间里,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就实现了跻身世界酒店业30强的战略发展目标,而且在快速发展中有效地防止了不廉洁问题的出现。而这其中,他们建立起的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权力制衡机制和内控制度,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法人治理结构(也称公司治理结构)是在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中经常探讨的问题。从国外的经验看,主要有英美治理模式、德日治理模式和家族治理模式三种,但至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非常完善的治理模式。英美治理模式强调外部监督,重视个人价值的发挥,没有监事会,但通过引入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来达…  相似文献   

7.
王妮丽 《行政与法》2006,(12):145-148
非营利法人中也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风险,为了确保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被经营管理者伤害,有必要借鉴公司法人的治理经验,建立一套完善的治理体系,包括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通过规章制度安排实现内部责任与权力的平衡,以及通过外部市场竞争实现对内部经营管理的约束。其中,外部治理对于非营利法人尤其重要,因此必须在业绩评估、信息公开、人才选聘、打破垄断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8.
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严密、科学、管用的制度是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治本措施,也是反腐倡廉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的重要载体。为此,我们在构建与集团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惩防体系过程中,把加强制度建设和确保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有限授权、有效监督的要求,紧紧抓住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决策以及经营管理中的人权、财权、事权等关键环节,推进形成了科学准确、民主集中、程序规范的决策机制和权力制衡机制。完善权力制衡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准确。权力制衡上,我们着重抓好两个环节:一是加强董事会建设。为…  相似文献   

9.
黄勇  唐芳 《法制与社会》2013,(30):203-204,206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教育部第26号令已明确规定独立学院必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组织机构和权力机制。但是由于独立学院作为公益性组织既不同于公司,也不同于一般事业单位,目前我国独立学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尚无完善的法律规范,本文以类推适用最近似法律原则,参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的理论和相关法条规定,分析我国目前独立学院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我国独立学院法人治理结构中内部组织机构权力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国资监管的重点,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难点。我们以贯彻《实施纲要》为抓手,积极探索在构建具有国企特点的惩防腐败体系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能力的思路及途径,在实践中初步形成了“五个结合”的基本思路。一、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构筑权力制衡机制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推进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的改革,2003年8月,上海市委下发了《关于改革本市国资营运机构领导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市国资委根据归口管理单位的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管理,建立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监事会,外…  相似文献   

11.
有效应对危机 推动服务型政府体制创新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危机事件以其固有的突发性、破坏性,冲击着现行的公共管理体制及社会秩序,考验着国家的政府管理能力。为了有效应对危机,国家要从法律上确认服务型政府对危机管理的权力及使用边界,政府必须(而且也能够)承担起有效应对危机的责任,实现服务型政府危机管理体制创新。  相似文献   

12.
侯保龙 《行政与法》2007,4(7):56-58
政府存在的最大正当性在于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服务。服务型政府按照历时态可分为三种类型:宏观服务型政府、中观服务型政府和微观服务型政府。文章认为,我国目前的政府建设正处于由中观服务型政府向微观服务型政府过渡时期,因此,建立一个权力制约的法治政府以及促进公民社会的成长应该是我国社会主义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努力方向。  相似文献   

13.
李丹 《法学论坛》2005,20(5):35-39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可以规定社会团体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必须以其成员主张环境公益受损为先决条件;可以明确公权机关的诉权优先于公民或社会团体的诉权;可以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规定为法定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公权机关,将检察机关定位为监督和支持有关主体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对救济是否充分及时进行法律监督的机关.环境公益的民事救济应当采取以恢复原状、消除危险为主,以赔偿、停止侵害、排除危害为辅的方式,同时探索新的民事救济方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赔偿对象可以确定为某种环境公益基金,该基金独立于政府,负责对环境公益的维护,并不限于受损的环境公益范围填补或增进环境公益.  相似文献   

14.
城乡二元对立结构基础上的乡村巨变、消防事务治理结构内在的可分解性以及公共部门消防服务供给能力的不足,使得消防事务的民营化具有客观必要性。我国消防服务民营化改革宜采取通行的合同承包方式,通过委托民营部门生产部分消防服务实现,政府角色向事前决策者和事后监管者的嬗变,从而在维系政府公共责任的前提下向全社会公平地供给消防服务。  相似文献   

15.
在兼顾公私益的“双服务”理念下 ,既有行政观念及其制度暴露出诸多欠缺。为适应既要服务于公益又要服务于私益的现实需要 ,现代行政观念应当是服务观念、公私益兼顾观念和行政能动性观念的整合 ;在制度建构上 ,行政目标立体化、行政手段科技化、权力行使分散化、行政活动民主化和行政方式多样化应当成为制度的转型趋向  相似文献   

16.
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经济法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必将带来财政职能的调整和转换 ,表现在政府财政退出“越位” ,弥补“缺位” ,财政应理性地退出私人商品生产领域 ,而转向为公众提供公共商品和公共服务。公共财政实质上是对政府财政职能的定位 ,直接引起我国政府经济行为的变革 ,必将推进财政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建设。作为规范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当然是建构公共财政的框架的指导理论 ,同时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也必将促进我国现行财政法体系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张新光 《金陵法律评论》2007,1(1):34-39,137
在整个20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中,我国出现了四种新型的乡镇行政管理模式,即晚清至民国时期推行的所谓“乡镇自治”、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议行合一制”的乡镇基层政权、“政社合一制”的人民公社和“乡政村治”的二元体制模式。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的有限剩余根本无法支撑一个全面渗透穷乡僻壤的庞大国家机器和现代工业体系,致使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频繁变动且反复无常。下一步的乡镇政府体制改革基本方向和总体目标应该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培育和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加快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型、民主型、服务型乡镇基层政府,不断提高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  相似文献   

18.
对政府等公法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民事执行案件中存在两难的选择:一方面如果对公法人实施强制执行,则可能有碍公法人公共管理职能的实现,损及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如若不能对公法人实施强制执行,则会导致私权无法实现,有损司法权威。因而,为平衡私权之实现与公益之维护,对政府等公法人的执行须遵循必要的限度,给予其“规则礼遇”。对公法人财产的执行,以不影响公务推行为限度;对公法人执行程序的适用,应以维护其良好的信用和权威为保障;对公法人执行措施的适用,应考虑其依法行政的特殊主体地位和有序、高效推行公务,履行公务的履职要求,应限制适用间接执行措施。  相似文献   

19.
法治政府的建构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应从立法、执行和监督系统全面推进。要建立民主科学、立法为民的行政立法体系,重新确定行政立法的主体,限制政府权力,突出公共服务观念,建立民主立法机制,构建法治政府的指标体系。要建设高素质行政管理队伍,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健全以人为本的公开决策机制,创设长效的行政执法方式机制,注重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性。要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实现从权力政府到责任政府的转变,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20.
郑贤君 《法学论坛》2005,20(1):20-23
宪法规定私人财产的征用须服从“公共利益” ,其目的是为了抵制个人财产由于政府的专断或不公正行为而丧失。与具有主权属性的征用权相关联的“公共利益”的界定是一个宪法分权问题 ,是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同行使的 ,相互之间有一定制约。立法机关只能就“公共利益”确定概括标准 ,具体的判断标准由行政机关行使 ,只有出现争议时 ,司法机关才会介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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