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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务法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务法人是指政府机构之外执行某种行政职能且独立承担权利义务的公法人。公务法人的广泛存在和发展是因为随着社会公共事务的增加,政府自身原有的组织形式难以满足社会需要。我国的事业法人与公务法人有很多共同或者相似的特征,研究公务法人可以为事业法人提供更多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借鉴。  相似文献   

2.
论强化民事执行制裁措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 ,利用国家强制力 ,强制债务人履行法律义务 ,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活动。强制执行通过采取对财产查封、冻结、扣押、搜查、拍卖、变卖等措施来实现对债权人权利的保护。当这些强制措施无法实施或实施过程中遇到阻碍时 ,国家必须用制裁的手段来排除妨害。民事强制措施以债务人之财产为对象 ,制裁措施则以对债务人人身之强制为原则。适用制裁措施是有效实施强制执行措施之必要保障 ,是国家强制力的终极表现。现行强制执行法律一般并未将强制执行措施与制裁措施严格区分开来 ,这不利于我们探讨制裁措施的…  相似文献   

3.
联邦德国行政强制执行法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联邦德国行政强制执行法1953年4月27日朱琳译(联邦法律公报第1卷157页,后经1977年税法实施法修改,见1976年12月14日,联邦法律公报第1卷第3341页)第一章对金钱债权的执行第1条(可执行的金钱债权)(1)联邦以及联邦直属公法法人的公法...  相似文献   

4.
《民法通则》规定的四种法人类型来源于我国单位体制中的单位类型,并非基于公法人与私法人相区分的法律原理。因此,这种私法人的类型化混淆了公法人、公法组织与私法人,缺陷甚多。根据公法人理论,应该将机关、事业单位和几类社会团体法人定位为公法人或公法组织。而未来民法典中的私法人则应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两大类型,前者包括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后者则包括由私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和捐助法人。  相似文献   

5.
人民法院执行非诉讼行政案件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损害了人民法院的权威,通过统一立法普遍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实行单一的非诉讼行政案件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才能使人民法院从行政权与私权的激烈冲突中解税出来,增强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  相似文献   

6.
防止“保而不全”的几点对策李群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地适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近,我们对我市两级法院部分物品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强制执行措施有效地发挥作用,但也有一部分案件由于措施不利,使...  相似文献   

7.
尹田 《法学杂志》2006,27(3):10-12
国家财产包括不能进入或者尚未进入民事领域的财产(包括为国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与进入民事领域的财产两部分.国家通过投资或者拨款而进入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业以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产,除公有物及公用物之外,国家即丧失其所有权,财产所有权归国有企业等私法人或者行政机关等公法人享有,国家享有投资人或者设立人的权益.国家所有权或者由宪法或其他公法直接创设,或者关涉公共利益,故其性质为公权而非私权,不具备私权特征且基本不适用物权法的具体规则.民法为私法,重在保护私的利益,公法领域的国家财产应由公法加以规定和保护,"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应成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8.
法律法规将高校界定为事业单位法人,位居公私法人之间,地位模糊,权益难得司法救济,探究高校公法人定位已成为推进高校法治进程之要务,然而学界对此研究却不无缺憾.高校承载着社会高深知识的延续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社会任务取向,为社会之公器,公法人地位彰显.因高校深具浓厚的自治传统及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长期陶冶,与其他公法人相比,具有特殊性,致使司法介入其内部管理要有一定的限度.  相似文献   

9.
以金钱给付为目的的强制执行 ,在我国民诉法中由于条文较少 ,故其执行措施未按标的之性质与特点加以区分 ,以致实践中难以操作。今后在完善强制执行立法时 ,应明确金钱债权强制执行的立法结构 ,取消执行通知 ,针对不同性质的执行标的规定相应的执行措施  相似文献   

10.
执行时效是指执行依据所载的债权人之私法上请求权的消灭时效,而不应当是指公法上强制执行申请权的存续期限。债权人申请执行时,法院不应主动审查、适用执行时效。执行时效届满后,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的,应发生时效抗辩权之放弃的法律后果,故法院仍可就债务人为强制执行。执行时效届满后双方对债务重新予以确认或达成新的履行债务协议时,亦发生时效抗辩权之放弃的效果。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时,执行时效是否中断和重新计算,应根据情况作具体分析。申请执行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的,发生时效中断的效果;而执行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时,因法院对本案执行程序采取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之处置方式的不同,其时效中断效力的认定也存在区别。  相似文献   

11.
德国民法上的公法人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周友军 《法学家》2007,(4):140-147
德国法上的公法人包括公法社团、公营造物和公法财团三种.对于公法人在私法领域的活动范围的限制,应当采代理权限制说.公法人实施私法行为时,应当适用私法,且法人依章程任命的代理人的行为被看作法人自己的行为.另外,有破产能力的公法人的董事有义务申请该公法人进入破产程序,否则要对债权人因迟延申请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德国公法人理论对于我国公法人制度的借鉴意义为:帮助我们对我国法上的公法人进行分类整理;公法人从事目的范围外的活动,应当认定为法人代表人没有相应的代表权;承认一定范围的公法人具有破产能力并强化董事等申请破产的义务;通过扩大"法定代表人"的内涵,来解决所谓的"职务代理"问题.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除人民法院具有强制执行权,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外,行政机关为了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确保行政相对人履行行政法义务,也具有一定的执行权,也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和法院在进行执行时,均代表国家行使强制权力,其权威都应得到尊重,但是一旦行政机关和法院均针对某一财产采取措施,此时二者就有可能发生冲突。如何妥善处理二者的关系并消解其冲突,是理论与实务  相似文献   

13.
债权凭证是指实施强制执行无效果时,执行法院发给申请执行人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申请人申领债权凭证后,执行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债权人)俟发现被执行人(债务人)有履行能力时,可持收执的债权凭证申请执行法院再予强制执行。去年以来,浙江省一些法院已对实施债权凭证制度进行了探索,社会反映较好。本文拟从实施该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程序和效果等方面作一探讨,以为引玉之砖,求教于大方。实施债权凭证制度的必要性  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强制执行之最终目的为最大限度实现执行依据确定的债…  相似文献   

14.
公司法的制度生成有着明显的私法属性,但是过于强调私法属性则可能忽略私法的限度以及公法对公司法制度演进的影响。现代公司法的制度演进着眼于解决公司治理中的集体行动困境,以及解决公司行为外部性的社会责任问题。在公法规制政策的影响下,传统的私法效率价值需要与社会整体收益进行平衡。事实上在全球竞争的背景下,政府控股或参股的公司往往受到政府规制政策的影响,而跨国公司也会积极通过门厅艺术争取有利的公法政策,这些都成为当代公司法演进的现实图景。  相似文献   

15.
民法典中的法人分类,是以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之分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功能性分类,与以社团与财团法人之分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结构性分类相互兼容而成的复合体系。《德国民法典》所代表的法人分类方案实现了最低限度的基于法人结构性分类的对功能性分类的兼容,但难以适应社会政策对法人制度在兼顾管制与自治价值方面的更高要求。在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组织分化进程的国家主导性决定形成了功能性分类主导下兼容结构性分类的法人复合分类体系。我国《民法总则》建立了覆盖民商法全域组织类型的"功能—结构"匹配性渐变序列,为在传统法人结构性分类中无处安放的公法组织在功能性目录下寻获位置;但它同时令民法中的公法人在特别法人以外的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中均会隐匿存在,提升了公、私法人制度边界弹性与规制难度。  相似文献   

16.
私立学校公务法人地位问题之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认为 ,大陆法系中的公务法人为公法人的一种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团体以外的一类特殊主体 ,它通过人与物结合的方式为社会提供某种特定的服务 ,包括科研、教育、文化等领域。公务法人担负着一定的行政职能 ,享有一定的公共权力 ,与其利用者之间存在公法上的关系 ,即行政法律关系。我国国内的事业单位 ,如邮局、医院、学校等 ,与大陆法系的公务法人功能十分类似 :两者都是国家依法设立的公益性组织 ,具有特定的行政目的 ,并提供专门的服务。因此 ,将学校等事业单位界定为公务法人 ,有利于对公务法人与其利用者之间的不同法律关系进行…  相似文献   

17.
伊舟 《政法学刊》2021,(1):83-91
为解决纷繁复杂的执行问题,我国间接强制执行措施经历了由少到多、由简到繁的发展趋势,但间接强制执行在实践中依然存在适用混乱以及功能异化的问题。解决当前问题的关键在于厘清执行程序中各项措施的内在逻辑关联。对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执行保障措施与间接强制执行措施三者的功能、定位进行比较分析,区分各项措施之间的适用条件,明确我国间接强制执行措施应当采取单一制构成模式。在适用规则上,进一步确定间接强制执行措施应当适用修正的补充性原则,具有损害赔偿的性质。  相似文献   

18.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刍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事执行程序是运用公权力实现已确定私权的程序.执行机构实施强制执行时,债务人须容忍并服从其执行行为,但由于执行依据既判力和执行力扩张等原因,有时会造成对执行当事人或第三人利益的不法侵害,司法上将针对此类侵害的补救,称之为执行救济.具体而言,执行救济制度,是指因执行依据错误或执行程序中的违法执行、不当执行或懈怠行为对执行当事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时,而设定的一种程序保障或实体补救的权利保护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对违法执行或不当执行行为进行矫正,对出现的后果予以程序上和实体上的弥补和救济,从而实现对私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9.
树立物权私权观念对物权制度研究之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树立物权私权观念对物权制度研究之意义●侯向磊张红霞物权是私权。这一论断的理论根基是自罗马法以来的公私法的划分理论。公法以规范权力为宗旨,私法以保障权利为要义。其对权力和权利二者平等制衡的粗略描述使得后世法学家并未因其分类模糊而抛弃该种分类方法;此外,...  相似文献   

20.
近代以来的法治社会,禁止通过自力救济的手段实现私法上的权利,强制执行是债权得以实现的最后的公力手段。法的实现是法律规范要求的现实化,其与强制执行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强制执行是法的实现的司法保障,法的实现则是强制执行追求的价值目标和最终结果。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执行难”一直困扰着法院工作。法不能如其创制者预期的那样在现实社会运转中得以实现,造成了众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而成为一种无任何实际意义的期待可能性。当期待变为无奈、可能变为不能的现实日积月累,司法的救济尽显不力的弱性时,公众对强制执行制度信任度的降低和国家司法权威遭受质疑则成为自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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