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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由医保中心统一筹集资金,向商业保险公司集体投保,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简称:封顶线)以上的大额医疗费用。凡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均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投保的对象,参保职工每人每年可从商业保险公司获得最高赔付15万元人民币。莆田市第一轮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三年来,参保总人次为28万人次,商业保险公司赔付给参保职工的医疗费总额为1105.5万元,共有356位职工享受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受到了人们的欢迎。但是,在管理过程中有许多现实问题直得关注。  相似文献   

2.
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是为减轻参保职工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负担的重要举措。为解决大病重病参保患者大额医疗费用支付难问题,福建省于2001年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际,同时启动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省医保中心统一为参保人员向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投保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据统计,四年来该险种累计亏损已达  相似文献   

3.
《就业与保障》2014,(Z1):61
正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2013年12月18日国务院医改办组成调研组莅临福建省调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福建省人社厅就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专题汇报。为减轻参保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负担,福建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07年制度启动之初,即积极探索开展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工作。在国家文件出台前,全省已有福州、厦门、宁德、莆田、漳州、龙岩等6个设区市开展了城镇居民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充  相似文献   

4.
《就业与保障》2013,(9):40-40
福建省各统筹区在前四轮商业补充保险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按照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保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稳步推进第五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以下简称大额补充保险)工作。2013年7月,省本级医保第五轮大额补充保险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承保,参保人员每人每年应缴纳大额补充保险费为105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负担63元,个人账户负担42元,由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代缴。本轮大额补充保险的保额为20万元,在保额范围内,承保  相似文献   

5.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各参保单位:为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参保人员因工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工伤、生育保险办法出台前,现对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参保人员发生的工伤、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凡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人员,因工伤(含职业病,下同)、生育(含孕产期保健和分娩,下同)就医,其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规定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工伤是指经有权机构确认并颁发《工伤证》的工伤,生育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  相似文献   

6.
个人医疗账户是由参保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以及用人单位缴纳的,按照参保人员的工作状态、年龄特征等因素,以一定比例划入的医疗保险基金,用于参保人员发生疾病风险时而支付符合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是医疗保险基金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7.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对《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渝府发〔2001〕120号)作如下修改,请遵照执行。一、将第二十二条(二)项修改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3个月内足额补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按规定支付有关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足额补缴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补计,从欠费到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对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相似文献   

8.
为加强我市进城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医疗权益保障,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缩小城乡差别,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将农民工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重庆市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渝办发[2007]146号)同时废止。暂未纳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区县(自治县),参照本通知执行。  相似文献   

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精神,为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参保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0.
正GZ032017005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穗人社规字[2017]3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正GZ0320200066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2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  相似文献   

12.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是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有两部分,一是中省直单位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实施和管理,离休干部、二级保健对象等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管理以及省直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的救助等工作;二是对全省各地区医疗工伤生育经办机构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相似文献   

13.
大病医保,好政策还需好配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医改实施3年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的"全民医保"目标。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建立了覆盖全球最多人口的医疗保障系统。但是,基本医保目前还远不能满足重特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需求。因此,建立大病医保制度成为当务之急。大病医保是由政府主导,为参保群众提供重特大疾病和大额医疗费用等保障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方式,解决参保群众患大病后因病致贫问题。  相似文献   

14.
正从2013年开始,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逐步实现全区农房保险全覆盖。参保对象由原来的"两属两户"改为全区范围内农村常住住户,投保金额由9元提高到15元,投保费用全部由区财政支付,保额上限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  相似文献   

15.
浙江新政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通知》,提出适当提高大病保险待遇。以设区市为单位,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低于70%的提高到70%,已达到70%的不得提高。  相似文献   

16.
正鄂政办发[2018]2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促进健康扶贫工作,根据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左右,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现就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正>SDPR-2015-0140015鲁人社办发[2015]68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做好居民大病保险补偿结算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8号)精神,现就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明确如下:一、列入《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住院(含当地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或门诊大病)个人首  相似文献   

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指为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具体做法是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基金、  相似文献   

19.
根据《关于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县调整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起付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5万元调整到8万元,保额由原15万元调整到22万元。超过最高限额的合规医疗费用在扣除个人先行支付的合规医疗费用6000元后由承保商业保险公司分两段赔付,第一段赔付比例由原来80%调整到85%,实际赔付由原来8万元调整到12万元;第二段赔付比例由原来85%调整到90%,实际赔付由原来7万元调整到10万元。  相似文献   

20.
《就业与保障》2013,(1):68-68
日前,为切实减轻大学生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的负担,福州市医保中心决定在大学生群体中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这意味着在榕大学生将享有大病保险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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