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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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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影响警察武力使用的若干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杜 《政法学刊》2009,26(6):120-124
警察武力使用是警察进行自我防护与打击制服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手段。法律、技战术、心理以及装备等因素都对警察武力使用有影响,应提高警察武力使用的水平,增强警察武力使用的效果,使警察在执法实践中能依法、及时、有效地使用武力,确保自身安全,顺利完成职责任务。  相似文献   

2.
荆长岭 《政法学刊》2013,30(4):5-15
警察武力法至“真”包括至“真”之的、至“真”之度、至“真”之路、至“真”之果四个基本论题.警察武力法至“真”应达到警察武力行为法律构成、理论构成、事实构成的逻辑统一性;所有警察武力行为法律要件、法律结构的总体同一性;总体、类体、次类体和个体警察武力行为法律要件、法律结构的系统统一性.将警察武力行为嵌在警察武力权场域各种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中观察、解析,所有警察武力行为均由主体、客体、主观意志和客观行动四个要件构成,且存在生成和运行规律.  相似文献   

3.
警察武力法的正义价值标准由标示正义价值方向的基本理念和标示正义价值尺度的基本原则两项基本要件分级承担并贯彻。中国警察武力法有:社会正义与法律正义有机统一、保权与控权有机统一和价值、规范、事实有机统一三个居位"法上之法"的基本理念和危害行为与武力行为法定、危害行为与武力行为相当、武力行为克减和多样化和正当程序四个居位"法上之法"的基本原则。上述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对系统理解、把握中国警察使用武力的基本原则和构成要件、各种规范的内在关连性,以及构思未来的、"应然"的中国警察武力立法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房清侠 《河北法学》2001,19(4):38-41
刑法理论工作者不能不考虑立法是否适当,就加以全力地维护;也不能因为某个问题成为一条刑法规范,就给予肯定;更不能因为刑法对某个问题的冷落,就予以顺应。顺着这一思路,笔者反思了刑法中的酌定情节。我们认为,对于酌定情节,法律规定不规定是一回事,法律应当不应当规定又是另外一回事。刑法酌定情节的几近空白,并不必然意味着立法的正确与合理,恰恰相反,酌定情节应当而且必须全面法定化,以适应刑事法治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戴钧涛 《法制与社会》2010,(13):295-295
警务活动是与人们联系最为密切的活动,为保证警务活动的正常实施,法律授予了警察一部分权力。被誉为“现代警察之父”的罗伯特·比尔在19世纪初就提出了“警务九原则”理论,其中第六个原则是:“警察只有在说服、建议和警告都不足以实现警察的目标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需要程度的武力以确保法律得到遵守和秩序得到恢复。并且,警察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仅仅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以实现警察目的。  相似文献   

6.
李华忠 《政法学刊》2013,30(4):16-19
中国警察武力分为徒手武力、警械武力、武器武力和其他武力四个类别.每一类武力都有其使用合法性的规定.这些规定存在于中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监狱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看守所条例和公安民警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等部门规章中.其中,既有使用警械武力、武器武力规定,又有使用徒手武力规定,且内容较为详细的是公安民警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  相似文献   

7.
蒋小兵 《政法学刊》2005,22(6):109-111
使用武力是人民警察自卫和打击、制服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和保障生命安全的必要手段。然而,在警察执法实践中,思想观念陈旧,安全意识、法律程序意识乃至人权意识淡薄,违法使用武力、使用武力过当造成的伤害事例时有发生。因此,改变观念,强化法治意识,强化警务技能与战术训练,建全法律保障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8.
蔡宏光 《政法学刊》2012,(1):122-124
查缉战术是指导警察执法战斗自我保护和防止袭击的理论基础。缉控行动具有正义性、法律性、危险性、合理性、秘密性等特征,警察使用武力等级可划分为六级,需根据实战状况审慎使用。  相似文献   

9.
出门在外,特别是跨出国门,最好是别与警察打交道,这也是大多数人的心理.但是,话又说回来,你一旦遇到意想不到的危难之事,比如遇险求救、钱包被抢、护照被偷了等需要帮助的事,你不找警察还能找谁?但警察也有让你扫兴的时候,笔者去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旅游,刚下车就因为私自给当地警察拍照,有了一次与当地警察不愉快的接触.  相似文献   

10.
中国警察武力法规定了警察使用武器的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且每一要件均包涵一些特定规则。人民警察只有全面、准确、深刻地理解这些要件和规则,才能把握使用武器的特定内涵,才能严格做到依法使用武器。  相似文献   

11.
《政法学刊》2019,(5):19-24
当前恐怖主义活动呈现出社会影响深远、武装程度和突发性增强等特点。相应地,与之相抗衡的反恐作战能力必须得到提升,反恐工作中警察武力应得到提升和应受到重视。我国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规定在理论上存在着一定的模糊地带,如实战中警察使用武器时暴露出来的难以操作问题,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反恐工作的现实需要。因此,在反恐背景下,修改相关警察使用武器的部分法律规定,保护警察人身安全,确立用枪原则;通过司法解释等形式,明确相关武器使用法律条款的内涵;细化民警使用武器的制度、条件和程序,在实践中建立适应反恐需求的科学管理机制和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   

12.
陈冠霖  李阳 《政法学刊》2003,20(4):54-55
警棍是执法机关依法配备和使用的专用警械,警察在执法行动中,可以依法使用警棍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武力控制,针对犯罪嫌疑人对抗的三种状态,提出了以相应武力控制犯罪嫌疑人对抗的三种方法:制服法、致伤法、致命(或致残)法。并在控制犯罪嫌疑人时时要注意警棍的适度使用与合法性。  相似文献   

13.
警察执法行动中因抗法遏袭导致伤亡的事件不时发生,研究警察执法中正当防卫行使的有效性,意义重大。从法规条例、实战能力等两个方面对警察在执法中实施正当防卫的有效性进行了分析论述,指出:国家现有的法规条例为警察实施正当防卫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法理依据,警察执法时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很好的贯通、遵循相关法规条例;同时,警察执法中实施正当防卫,还必须有良好的防范意识、过硬的武力手段、规范的法律行为以及健康的身心作为自身实战能力保障,才能提高正当防卫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4.
张影恬 《河北法学》2011,29(4):53-60
安理会"默示授权"使用武力,是一些国家在没有得到安理会明确授权使用武力的情况下,寻求的一种使自己使用武力的行为合法化的理论,其自提出以来就备受争议。无论是安理会,还是国际法院,也都未对此作出明确的回应或裁判。除了《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的安理会执行行动和国家行使自卫权以外,使用武力必须有安理会预先的明确授权(明示授权),否则将导致会员国无限制使用武力,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威胁。在安理会的决议文本及行为皆不明确的时候,任何会员国不能通过对决议文本的宽泛解释推断安理会的意图,得出"默示授权"的结论。同时,安理会也应当加强其决议用语的法律性、明确性,以提高决议内容的识别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5.
2001年8月24日,一个靠电子邮件等手段设骗局的人落入法网后,黑龙江省大庆市卧里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公室里,满地满床都是各种警察冬夏春秋的新式服装和各式“手枪”、手铐、警棍等装备。 经侦大队长林军说:“这就是骗子金成吉冒充省公安厅防暴警察、哈尔滨市南岗区交警大队交警的夏装、冬装和春秋装,仅帽子就有四五顶,其中还有钢盔,用6000多元武装起来的这个‘警察’骗了不少人哪!”  相似文献   

16.
"当场击毙"既可以指警察使用致命武力的行为,也可以指警察使用武力导致的死亡后果."当场击毙"涉及到公民生命权的切实保护.我国"当场击毙"在立法方面存在着法律属性不明,规范层次太低和程序法规范不足等问题,在实践中也存在滥用现象,特别是受害方很难通过司法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当场击毙"行为在实体法上可以界定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者是执行上级命令的行为,把"当场击毙"的立法规范上升为法律层次,规定使用武力应当遵循"合理必需"的标准,对适用情形应严加限制;对使用过程实行程序控制,特别是应规定因实施"当场击毙"行为而产生的纠纷可以进行司法审查和救济.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法国袭击警察事件的数量呈爆炸式增长。一方面,警察遭受暴力袭击日益成为法国政府当局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在这其中,恐怖主义分子袭击警察的问题也日益引起公众关切;另一方面,在过去的几年里,法国警察执法不当引起的暴力事件数量也不断激增,2019年,欧洲委员会人权专员表示对法国警方处理"黄马甲"运动抗议者时使用暴力的行为"极度关切"。总体而言,对于警察使用武力不当引发的讨论,往往容易让人忽略另一个重要问题,即保护警察,使其免遭暴力袭击。  相似文献   

18.
从近年司法实践来看 ,如何完善我国刑事质证制度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话题。创立警察作证制度是完善刑事质证制度的重要措施。因为 ,从完善我国刑事质证的对象、内容以及方式来看 ,警察作证是其必然的要求。如果警察不能出庭作证 ,将会使质证的对象受到限制 ,被告人的质证权遭到削弱 ,质证的效率下降 ,质证的目标难以实现。相反 ,如果警察出庭作证 ,必将大力促进我国刑事质证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19.
几位普通警察致电本刊:他们说,身为人民警察,他们知道自己职业的分量,但频繁的加班、不规律的生活已经让他们身心俱疲。 上级号召:“人民警察,一心为公”,也因为工作的性质,他们没有节假日,没有正常的上下班时间,更没有加班费。老母亲没人照顾,孩子学习顾不上抓,有病没时间看……因此有多少同志离婚了,有多少同志积劳成疾。有的同志顶不住了,去找领导,领导说:“你们是警察,就要无私奉献。” 这几位警察说,他们想代表同行们问一下:“《劳动法》的规定对警察是不是不适用?我们是执法者,是不是就可以不遵守法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汶川地震后,我到灾区去培训警察。有一次吃饭时,一位个子不高、黑胖胖的人和我同桌。他认识我,我不认识他。我问他贵姓,他说姓叶,是某某中学的校长。我一听立刻站起来说:“给你敬个札啊!你是名人哪!”这个人就是被评为“中国最牛校长”的叶志平。我为什么要站起来给他敬个礼?因为在地震过程中,他的桑枣中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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