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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书信物权与著作权分属于不同主体并互相限制。对于物权对著作权的不合理限制问题,宜增设著作权人的"接触权"。同时,"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的发生又引发了书信手稿可以构成书法类美术作品的讨论。由于著作权人对书信作为文字作品享有发表权,所以书信原件所有权人虽然享有美术作品的合法展览权,但是该展览行为仍然构成对著作权人发表权的侵害。  相似文献   

2.
版权     
钱钟书信件手稿拍卖引著作权纠纷近日,北京一家拍卖公司宣称将拍卖钱钟书及其夫人杨绛的信件及手稿。5月26日,杨绛发表声明表示"坚决反对"私人书信被拍卖,希望有关人士和拍卖公司立即停止侵权。钱钟书私人书信将被拍卖的行为可能涉及物权、著作权、隐私权、名  相似文献   

3.
正写信人独立构思并创作完成的私人书信可能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未经许可均不得侵害手稿著作权。未经许可公开拍卖私人书信手稿侵害著作权,将导致作品状态发生"由私密到公开"这一不可逆转的变化,严重影响权利人对作品的控制能力和人格权利,属于给权利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法院可依法发布诉前禁令。  相似文献   

4.
书信作品中的物权、著作权和隐私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果书信具有独创性,便成为书信作品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享有书信作品的著作权。作者将其书信投邮,使得书信的物权发生转移,收信人成为书信的所有人。所有人行使权利时可能会与著作权人的权利发生一定冲突,如展览权,应将之赋予著作权人。同时所有人行使权利时,应基于诚信原则或约定,注意对著作权人隐私权和商业秘密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一、问题的提出书馆作为传递个人信息的一种文字载体,其所有权、著作权的认定,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应如何兼顾其他的权利,如何保护书信中的隐私权、商业秘密权,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如果某作家甲与乙为至交.经常书信往来,交流观点、思想、感情,甲常将其创作的灵感及动机,甚至作品中人物的原形与己探讨、磋商,乙保存了甲的书信,后有偿转让给丙,丙得之并将书信予以展示,导致书馆的内容公开。问:(1)乙是否有权转让书信?转让价款应由何人拥有?(2)丙是否有权展示书信?(3)甲的著作权应如何保障?(4)如果信中涉及甲的个人…  相似文献   

6.
一、著作权案件收、结概况  1995年 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同时也组建了知识产权庭。在知识产权庭的审判工作中,著作权案件的审理一直占有重要位置。和其它知识产权案件相比,著作权案件审结数量较高,处理上也有较成型的办法和思路。知识产权庭收、审的著作权案件在类型上呈多样化趋势。从案件性质上看,包括著作权侵权案件、著作权合同案件以及著作权权属案件;从权利种类上看,包括涉及文字作品案件、软件作品案件、音像作品案件、美术作品案件、地图作品案件等;从权利主体上看,即有涉及作者的权利的案件,也有涉及出版者…  相似文献   

7.
论美术作品著作权对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限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美术作品与美术作品原件不可分离,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成为著作权领域的特殊问题——美术作品著作权必须面对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我国目前相关著作权理论与实践存在严重误区,由此导致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侵害美术作品著作权人利益的事件频频发生。发达国家立法例提供了如下启示:我国著作权领域应树立以著作权限制物权的规范意识,为美术作品著作权提供更为完善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季风 《中国律师》2013,(10):63-64
追续权,是指作者及其继承人或法律指定的组织.在保护期限内,对美术作品原件的每一次再出售要求分享一定份额的权利。这一权利也可适用于手稿的再出售。2012年《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送审稿第14条规定了追续权的内容,即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文字、音乐作品的手稿首次转让后,作者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对原件或者手稿的所有人通过拍卖方式转售该原件或者手稿所获得的增值部分,享有分享收益的权利.该权利专属于作者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  相似文献   

9.
著作权权利的客体(作品)是人类的智力成果,具有无形性的特点,使得权利人对其只能施以虚拟占有,而著作权人在其作品上署名是这种虚拟占有的有效表现形式。正是因为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拟制占有而非现实的占有,容易出现著作权人将其权利多次转让给几个受让人所产生的善意取得问题。笔者尝试着从著作权的公示方式角度出发,并结合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对著作权是否存在善意取得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并对建立和完善著作权权利变动的登记制度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0.
书信是国人最为传统的一种交流方式,历史名人鸿雁传书,有诗见示,和韵奉赠,藉志感佩,风雅又极具艺术价值;或如“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书信反映出历史的厚重感,窥见当时的社会境况;再如《傅雷家书》,傅雷在给其子的书信中苦心孤诣、激发青年人感想,无疑成为经典,这与民国时期海外思潮融入有关,思想繁华,书信也体现了当年的人文.观至近代,无数名家的书信仍熠熠生辉,成为拍卖收藏的极佳对象;同时,书信是发信人独立创作的智力成果,符合作品独创性要求,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所指的“作品”,且因载体所限,通常书信的著作权人与信件所有权人并非一致,拍卖名人书信就形成了一种私人空间伦理和市场交易自由的冲突.在市场经济利益至上的环境下,平衡书信作者的著作权和个人隐私权、物权人的处分权与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是当前书信拍卖市场需要衡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郭廓 《法制与社会》2010,(20):77-77
在摄影作品中,作品本身的物权即所有权与作品所包含的著作权是分离的,是不同的权利,受不同的法律调整,在这两种权利分属不同的人所有时,如何对这两种权利进行区分就是司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现行著作权法条文的构造具有浓厚的自然权理论色彩,重视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且在处理著作财产权时拘泥于物权构造。静态思维的权利范式缺乏体系化思维,将著作权误解为对作品这一无体"物"享有的权利。然而,著作权的本质是行为规制,其对私人行动自由的限制程度较高。因此,著作权法的思维方式也需要从静态思维的权利范式转向动态思维的行为规制范式。动态思维的行为规制范式,既可以纠正政策形成过程中的利益倾斜问题,也可以弥补著作权法条文与使用者普遍认知之间的偏差。  相似文献   

13.
作品原件与复制件的价值差异主要源于物的价值,而与所承载的作品的知识产权关系不大,因此,基于作品原件价值增值部分而发动的追续权实质上是基于物权的追及而与著作权并无直接关联,因此作者行使的追续权与作品原件所有者的物权之间的冲突是物权与物权的冲突,因此并不完全适用权利穷竭原则。由于艺术作品市场的交易特性和艺术作品作者的获利模式,使得追续权同样可以在"严守契约"原则之下获得例外。  相似文献   

14.
法律责任 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不履行、不恰当履行著作权合同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什么是侵权行为,发生侵权和违约的情况如何处理,著作权法第五章作了规定,现分述如下: 一、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与侵犯有形财产权在性质上是一样的,但由于著作权是无形财产,因此侵犯著作权的表现形式与一般侵权有所不同,侵犯著作权不是侵犯作品载体的所有权,而是侵犯作者对其作品的“专有权利”,即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比如,毁坏一张珍贵的画稿为一般的物权侵害,但如果把这张画擅自拿去印刷出版获得非法利益,就是侵犯著作权了。  相似文献   

15.
创作者的权利不是漫无边界的.诸如绘画、雕塑等美术作品,虽然作者是该作品的创作者,但作者往往又把创作出来的作品通过拍卖、出售、赠与等方式转让给别人.如此,作者对于自己的作品不再享有完全的控制权.作者与特定作品所有者之间的这种权利分离所产生的冲突,在油画《毛主席去安源》的著作权纠纷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相似文献   

16.
我国《著作权法》第 1 8条 (以下简称第 1 8条 )规定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 ,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此条前半句并无争议 ,原件所有权的性质是物权 ,是基于有体物的存在而存在的权利。而著作权的性质则为无形财产权 ,并不依附于有体物 ,所以不随原件的转移而转移。但此条的后半句以法律明文规定著作权能之一的展览权归原件所有人所有 ,笔者以为不仅可能侵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权利 ,有悖于民法民事法律行为自愿的原则 ,更使著作权法本身出现矛盾 ,以致引起发表权与展览权之间的冲突 ,…  相似文献   

17.
杨德嘉 《法庭内外》2010,(11):42-43
提起"作品"一词,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文字作品。实际上,从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来看,能够为法律所保护的作品类型丰富多样,除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文字作品外,还包括音乐作品、戏剧作品、舞蹈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模型作品等。然而,尽管这些作品都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由于作品性质的不同,它们所涉及的具体权利内容以及在行使权利中所应注意的问题也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18.
由于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在实用美术作品保护上可能会发生交叉,二者之间的权利冲突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国相关权利人、司法实践界和理论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因此,本文试从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之间的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及其产生出发,分析了二者发生冲突的原因。  相似文献   

19.
美术作品(Fine Arts),狭义仅指绘画,而作为“造型艺术作品”的另一种说法,还可以包括雕塑、建筑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为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由于美术作品的智力成果集中体现在原件上,权利与载体的联系非常紧密,因此产生了关于美术作品著作权与作品的有形物(载体)——原件的所有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合理使用:著作权的例外还是使用者的权利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合理使用:著作权的例外还是使用者的权利董炳和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解决了作品的使用者在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时与作品作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对合理使用的性质从理论上进行研究,以确定它是作者著作权的例外还是使用者的权利,对于作品的作者和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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