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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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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结2006~2008年福建省长乐市检察技术部门所受理的278例"罪犯保外就医"文证审查案例,发现:看守所系统的不符合率明显高于监狱系统;在分系统疾病调查中,循环系统、神经系统以及各类传染病的不符合率明显较高。分析原因,可能为:保外就医审批渠道多,缺乏统一规范;鉴定标准陈旧,不符合当前形势;鉴定人适用标准不够严格;缺少鉴定人资质审查机制;鉴定程序不规范,管理混乱。建议从完善鉴定标准、强化审批管理、加强检察监督等方面规范、提高保外就医病残鉴定工作。  相似文献   

2.
目前有关看守所收押罪犯保外就医医学鉴定的法律规定尚不够规范,看守所收押罪犯保外就医的医学鉴定存在很多问题。要规范看守所收押罪犯保外就医的医学鉴定,就应加快刑罚执行方面的立法完善,规范保外就医等执法行为;建立统一的保外就医鉴定机构准入制度,改变当前鉴定机构的乱、杂局面;针对保外就医出现的新情况,建议尽快构建《看守所收押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标准.  相似文献   

3.
现行《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及其附件《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部分内容与现行的《监狱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医学科学的发展存在矛盾冲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医院环节的鉴定程序和制度规范缺失,易导致鉴定工作的随意性和权力滥用。(2)保外就医鉴定标准欠科学或滞后于医学发展,易导致鉴定依据不客观、局限或不明确、歧义,诊断标准不统一,不具有可操作性。(3)法律责任不明确,即医院及其鉴定人员、保外不就医的病犯、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缺失。保外就医鉴定工作是科学性很强的执法活动。严格的程序制度是公平正义、规范鉴定的基础,保外就医疾病范围应是科学的操作性规范,法律责任是对权力滥用的预防和制约。因此,应当尽快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和罪犯保外就医疾病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   

4.
将保外就医鉴定纳入司法鉴定登记管理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保外就医鉴定在罪犯保外就医中处于核心地位、关键环节,罪犯最终能否被裁定予以保外就医,关键取决于医院对其所患疾病是否属于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认定,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分析当前保外就医鉴定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我国的司法鉴定登记管理体制,论证将保外就医鉴定纳入到司法鉴定登记管理体制范畴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5.
自1990年《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实施以来,罪犯保外就医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但高血压病人的保外就医在医学上有一定争议。本文就高血压病人保外就医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医学问题进行讨论,旨在引起医学和法医学工作者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规范相关标准和检查,使高血压病人的保外就医有序开展。1高血压病人保外就医的有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6.
正自1990年《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实施以来,罪犯保外就医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但高血压病人的保外就医在医学上有一定争议。本文就高血压病人保外就医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医学问题进行讨论,旨在引起医学和法医学工作者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规范相关标准和检查,使高血压病人的保外就医有序开展。1高血压病人保外就医的有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7.
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制定了三十条规定,在具体实践中,有些法医及医务工作者对部分条文的理解不甚一致,由此产生了不是对标准卡得过严,就是将标准放得太宽的情况。本文就部分疾病的鉴定条文提出一些见解及应把握的原则。  相似文献   

8.
目的为探索当前我国保外就医的特点,揭示保外就医中存在的问题,为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提供参考依据,同时探讨保外就医的审查过程中法医学鉴定的必要性。方法两名研究人员从1992—1997年6年期间的司法鉴定资料中筛选出与保外就医有关的法医学鉴定案例,三名研究人员根据既定条件确定研究对象,并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符合条件者共54例,主要年龄范围为20—50岁,罪名分类发现经济性犯罪明显多于非经济性犯罪,前者51例(94.4%),后者3例(5.55%)。提出保外就医申请的理由以单纯病名和主要症状者居多,少有提出辅助症状者,法医学鉴定表明检查结果与申请理由一致者为14例(25.92%),不一致者为40例(74.04%);进一步鉴定揭示患有疾病确需保外就医者仅为3例(5.55%),而无需保外就医者高达51例(94.4%),其中无病者32例(59.25%),夸大病情者19例(35.18%)。结论本研究提示当前保外就医中犯罪装病、夸大病情等现象明显严重,这与保外就医所经历的中间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有关。因此,单纯以医疗系统进行保外就医鉴定是难以保证法律的公正执行。  相似文献   

9.
目的 为探索当前我国保外就医的特点,揭示保外就医中存在的问题,为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提供参考依据,同时探讨保外就医的审查过程中法医学鉴定的必要性。方法 两名研究人员从1992-1997年6月期间的司法鉴定资料中筛选出与保外就医有关的法医学鉴定案例,三名研究人员根据既定条件确定研究对象,并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符合条件者共54例,主要年龄范围为20-50岁,罪名分类发现经济性犯罪明显多于非经济性犯罪,前  相似文献   

10.
正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刑法制度,保外就医鉴定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显现。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当前保外就医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当前保外就医鉴定存在的主要问题1.1鉴定程序规范缺失《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罪犯保外就医申请鉴定程序等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医院环节的鉴定程序、鉴定医院及医师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没有作出规定。但对带押干警与鉴定人员的  相似文献   

11.
2011年的“林崇中、刘益民违法保外就医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尽管合谋伪造保外就医鉴定帮助罪犯违法保外就医的民警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但参与合谋的鉴定医生并未受到任何的惩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参与合谋的鉴定医生也应构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共犯.鉴于目前对保外就医鉴定人的责任规定中缺乏相应惩处条款的现状,应着重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方面完善保外就医鉴定中的鉴定人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2.
一是办理程序不合法。《刑诉法》和《监狱法》对办理罪犯保外就医的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亦对办理罪犯保外就医的程序亦规定得明确、具体。据调查,某监狱在办理罪犯保外就医时,有的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而是监狱某领导签字后就对罪犯实施了保外就医,严重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诉讼法只对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规定了条件与义务,并规定了对保证人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但对服刑罪犯保外就医是否需要保证人、保证人的条件与义务及法律责任没有作出规定。刑诉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罪犯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 1990年制定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取保人(即保证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第十条规定: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  相似文献   

14.
保外就医,作为我国刑罚执行的变通执行方式,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的文明和进步,体现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也体现了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但是,保外就医的适用上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刑罚的正确实施,损害了法律的尊严,致使罪犯逃避了应有惩罚。因此,我们要完善立法,完善执行制度,严格执行法律和完善法律监督,确保正确施行保外就医这一制度,有利于加强罪犯的教育、挽救和改造,促使罪犯重做新人。  相似文献   

15.
本人从事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十多年,发现保外就医出监问题是一个难以监督的问题,现提出来,希望能引起重视并得到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八条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根据法条可得出结论:我国实行国家财政全额负担罪犯所有医疗费用的监狱医疗国家公费制。然而,这种制度会使罪犯实际上享受比普通公民更优越的医疗待遇,导致监狱负担沉重,行使监狱功能缺失和未能达到刑罚目的的结果,而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社会犯罪率的制度性上升问题。据此,本文认为监狱不应该承担服刑人员的重症医治责任,而应将重症罪犯及时出监,由相关的民政、社保部门接管后续工作。  相似文献   

16.
保外就医作为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彰显了人道主义,对罪犯改造以及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罪犯的人权保障尤为重要,保外就医作为一项刑事执行的变更措施,是给予罪犯人道主义待遇的主要手段。然而,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证明,保外就医制度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司法》2006,(3):110-110
68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是什么问:罪犯保外就医不仅关系罪犯的切身利益,社会上对此也相当关注。请问,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具体规定?(内蒙古乌日娜)答:罪犯保外就医工作是监狱的一项重要执法活动,也是对罪犯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一项重要政策。因此,我国监狱对罪犯保外就医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并努力实现这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准予保外就医:(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  相似文献   

18.
谈检察院法医对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陈立明湖南省益阳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科(413002)《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自1991年颁布实施一年来,虽对教育改造犯罪分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执行保外就医法律监督还不完善。笔者调查了30余名保外就医者,发现其中有3名不...  相似文献   

19.
《法治纵横》2014,(18):33-33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八项要求,就各级法院在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需要从严把握的几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通知》要求,必须从严把握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范围;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妥善处理看守所拒收的问题,绝对不允许降低法律标准,违法做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对中央政法委要求从严把握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要从严把握;各级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至多两年期间一次,进行一次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严格审批程序;对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承办人、批准人等实行严格责任制。  相似文献   

20.
韩国钰 《法制与社会》2011,(14):218-218
保外就医有若严格的规定和完整的程序,充分体现出我国刑法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结合的特征。近年来,在我国司法工作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因保外就医工作引发的法律案件。加强时保外就医工作的监督检查再一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介绍了我国现行保外就医制度的基本情况,并结合案例分析着重论述了如何运用监狱检察制度规范保外就医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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