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司法者在审判活动中侵害当事人诉论权利的行为未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 ,是导致司法实践中有权利无救济、当事人诉讼权利形同虚设、司法恣意得不到规制的主要原因。为保障以“当事人为中心”的现代诉讼理念和模式与程序正义的实现 ,民诉法必须设置完整的程序性法律规范 ,使程序性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得到应有的救济。  相似文献   

2.
权利救济:含义与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救济旨在通过某种积极方式的运用使受损权益得到恢复或者补救;救济的获得以侵害的事实、且需以实体权利的存在为前提;权利救济的主要方法为法律救济,主要包括司法救济、仲裁救济和行政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3.
同居权就是指男女双方基于合法的配偶身份,都平等享有的同对方共同生活的权利.对同居权的救济,是保证这一权利得以实现,免受侵害的保障,是实现婚姻本质属性,维系婚姻和社会稳定,引导当事人行为,保护婚姻当事人和制裁侵害人,也是弥补道德调整之不足的必要.其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分为:民事法律救济和刑事法律救济;请求共担家事、请求共同性生活和请求共同居所的法律救济;外部侵害同居权的法律救济、内部侵害同居权的法律救济和共同侵害同居权的法律救济.本文指出只有建立起"民事与刑事救济互补、财产与非财产救济共施、婚内与离婚救济并重、单方侵权人与共同侵权人同咎"的法律救济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对同居权全面有效的救济,保障同居权这一重要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民事执行救济法律制度之重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洪浩 《法学》2005,(9):78-83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包括程序上的救济——执行异议和实体上的救济——执行异议之诉,但两者的法理基础并不相同,并由此决定了制度构建的不同。执行异议以执行行为违法为前提,基于执行行为的行政权属性,从权力制约和权利救济出发,应采取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异议之诉不以行政行为错误为前提,而以执行当事人及案外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为基础,该争议构成独立的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5.
靳万森 《中国律师》2002,(10):63-64
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当事人有理但得不到司法裁判给予救济和保障的案例。其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当事人的证据不足,有的是因为司法不公正,而有的则是因当事人不懂法律且又没有请律师或其所采取的救济方式选择不当而致败诉。因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因为证据不足被判决败诉,是程序公正的应有之义;因司法不公正而导致错误的裁判当事人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救济。但是,当事人选择程序救济的方式不当,和司法机关没有给予必要的司法阐明等因素,则是当事人权利得不到救济的一个重要原因。下面就以一个真实的案例作为分析对象…  相似文献   

6.
有限公司强制分配股利之诉的法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多数股东滥用权利决定长期不分配股利政策的情形下,多数股东的股利分配权遭受实质侵害,法律应当给予救济。强制分配股利之诉作为可能的一种救济途径,是司法在尊重公司自治之基础上对权利滥用与公司法基本规则被损害时的必要矫正措施。相比于其他救济方式,强制分配股利之诉不仅具有实体法的正当基础和现实可行性,在特定场合下也具有其制度优势。  相似文献   

7.
李国岭 《中国公证》2006,(12):67-68
一、我国公证制度沿革中的当事人的权利救济机制 有句话说“有权利必然要有救济”,也可以说“没有救济途径的权利不能称做真正的权利”。因为仅有观念上的权利而没有转化为权利主体实在行使的状态,这种权利并没有达到人们设计该权利的真正目的,因而不能称之为真正的权利。同理,在公证法律制度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仅满足于法律规范规定的状态,而不为相关权利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济途径,那么该法律规范制定的良好初衷必然无法得以实现。我国对公证当事人的权利救济机制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公证程序规则》中,笔者以该规章的变迁为主线,分为三段时期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8.
黄荣英 《行政与法》2010,(12):82-86
村民自治是村民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其实质是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实现。目前,由于我国立法的缺陷、救济途径的缺失、司法实践的困难,导致村民自治权利无法真正实现或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因此,本文建议,修改和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加司法救济的相关规定;修改和完善《行政诉讼法》,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完善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建立村民自治权利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9.
美国商业秘密法中的禁令救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彭学龙 《知识产权》2004,14(4):54-58
一、引言 英美法法谚有云:"救济先于权利",极言救济对于权利保护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如果一项权利在受到侵害时不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则很难说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各种各样的权利,不同的权利有不同的法律构成、法律属性,其指向的法益也大不相同,对权利侵害的行为方式和法律后果千差万别,因而法律应根据各种权利的具体特点设计有针对性的救济措施,以确保权利得到有效维护和最大限度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姜霞 《河北法学》2007,25(6):154-157
作为法律程序的一种,仲裁司法审查程序同样是以救济权利为己任,但与一般司法程序不同的是,仲裁司法审查程序所救济的权利不是实体性权利,而是程序性权利,是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所应享有的程序性权利,这就是仲裁司法审查程序的本质所在.  相似文献   

11.
瞿静 《河北法学》2005,23(2):74-76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诉前救济制度在我国立法中未有涉及,立法规定的空白导致了司法介入的困难,而该制度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入手,挖掘股东大会制度中各程序性规定的得失,比较各国的经验性规则,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股东大会决议瑕疵之诉前救济方式,并为我国公司立法提供修正意见,以更充分地保护股东权。  相似文献   

12.
民事权益受损者本应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救济,一旦其请求行政机关介入查处违法行为或解决民事纠纷时往往会引发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本文采实质诉权说认为,民事权益受损者起诉权的认定应以公法请求权为基础,故需以保护规范理论为工具探寻公法规范中是否包含保护私人利益的指向,而非简单以侵权行为影响论或行政行为影响论判断受害者的行政诉讼原...  相似文献   

13.
Legal Treatment of Cohabit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variety of ways state legal systems in the United States treat cohabitation, both by same-sex and heterosexual couples. The different approaches are described along a spectrum that ranges from one extreme, under which cohabitants have essentially no rights against one another or against third parties, to the other extreme, under which cohabitants are to be treated as though they were married under state law. Different areas of law are discussed, including the rights of cohabitants both against one another (remedies upon dissolution, inheritance) and against third parties, such as state benefits, tort claims, health-related benefits, and rights concerning children. The article concludes with speculations concerning why the remedies offered to cohabita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are so limited, as compared with other countries.  相似文献   

14.
黄进才 《法学杂志》2012,33(4):13-16
当前,我国农民工权利的保护仍存在诸多问题,各种歧视、克扣、剥夺农民工应得权益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通过法律路径保护农民工权利已变得刻不容缓,而司法救济又是其中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路径。在司法救济方面一是要建立完善的民事诉讼机制,二是要构建健全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三是要建立完善的诉费救助制度,四是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机制,以期农民工权利受损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相似文献   

15.
谢红霞 《行政与法》2004,1(11):128-128,F003
信用证欺诈的频频发生,引起了人们关于对信用证欺诈的法律救济措施和法律救济理论的关注。本文重点论述了信用证欺诈法律救济理论及其发展的三个阶段,即:“禁止法院干预学说”阶段、“限制法院干预说”阶段和“法院依法救济说”阶段。本文还结合具体的案例对三个阶段的理论进行了具体和深入的分析。  相似文献   

16.
预防性行政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解志勇 《法学研究》2010,(4):172-180
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事后救济型行政诉讼,常常无法排除或修复行政活动对原告造成的严重损害后果,导致原告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直接威胁到行政诉讼救济的有效性和社会稳定与和谐。应尽快弥补这个法律缺失,建立以事前和事中救济为特征,旨在对抗威胁性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的预防性行政诉讼制度,真正实现权利有效保障。  相似文献   

17.
作为落实《民法总则》绿色原则的重要领域,侵权责任法回应环境问题不能仅局限于环境侵权责任专章。侵权法一般规则未对绿色原则做出适当回应,已与环境侵权责任专章内容的不断发展形成巨大反差,致使环境侵权规则在整体上游离于侵权法体系之外。此状况不仅理论上难以自洽,而且招致了实践争议,不利于对环境权益的保护。在侵权法一般规则中贯彻绿色原则,并与环境侵权的专门规定相互呼应,既是生态文明的时代需求,也是侵权法、民法体系化的必然要求。完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应以全面救济环境损害为目标,具化、优化侵权责任方式和责任承担,同时注重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通过多途径推动侵权法一般规则的绿色化,增强侵权法体系乃至民法体系的融贯性。建议修改侵权责任编(草案)的救济范围、责任方式和责任分担等规定,并在《民法总则》纳入民法典时调整相关规范,形成从民法总则、侵权法一般规则到环境侵权专门规则相互协调的环境损害民法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18.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之完善与和谐社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冬京 《河北法学》2006,24(1):95-97
目前我国正在起草<强制抗行法>,一直以来学界讨论的比较多的是如何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然而法律也要保护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于是执行救济制度便应运而生了.然而我国现行的执行救济制度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以程序公正和效率价值为理念,以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最高目的,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执行救济类型进行了分析和总结,进而对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设计提出了理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经济损失规则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仍是争议的主题,这一规则本身的混乱伴随着该规则产生原因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区分侵权法和合同法的边界功能是经济损失规则令人信服的理论基础,但是一些重要的原则限制了边界功能的适用范围.在涉及合同关系的案件中解释及适用经济损失规则,只有关注诉讼当事人的实际行动才能恰当地实现该规则的边界功能.首先,如果原告不是某个协议的当事人,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限制原告依据侵权法享有的任何权利.其次,不能基于一个不是真实存在的合同提供的假想救济以及合同对纯粹经济损失的补偿具有假想的优先权限制原告的权利.再次,如果被告违反了一项独立于合同责任的侵权法义务,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没有明确地或足够充分地暗示取代侵权法的救济,当事人则有权获得侵权法的救济.  相似文献   

20.
论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丁海俊 《河北法学》2005,23(7):118-121
侵权行为法在民法典中居于何种地位?传统民法理论对此尚无法做出满意回答。若将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视为属于同一个位阶,三位一体统一于民事法律关系之中的概念,而视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债权与其相对应的义务(债务)为此三个基本概念的下位概念,则可以推导出侵权行为产生的不是债而是民事责任,侵权行为法主要是绝对权的救济法,应当从债法中独立出来。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民事责任体系,实践着私法自治的功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