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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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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劳动合同的附合化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试论劳动合同的附合化丁文联一、劳动合同附合化的表现附合合同,指合同内容由当事人一方确定,他方当事人只能表示完全同意或不同意,亦即只能加入或不加入的合同。①评言之,附合合同乃是一种以一般条款为基础而订立的附从合同。当事人一方就合同关系的主要内容制定完整...  相似文献   

2.
相对于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而言,无效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客观方面,无效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成立要件.劳动合同的法定成立要件包括:实质要件,是指法律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内容及意思表示等方面的要求;形式要件,指法律对劳动合同外在形式的规定.同时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则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仅具备了其中一个要件,则为无效劳动合同.(2)主观方面,无效劳动合同是由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缔约过错造成的.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合法原则.如果当事人故意或过失地违反订立原则而订立劳动合同,归于无效.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这种主观方面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必要条件.(3)法律效果,无效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劳动合同只有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各种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无效劳动合同,由于不符合法律规范,因而得不到法律认可和保护,而且,无效劳动合同具有不得履行的性质:尚未履行的,当事人不得履行;已经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类:  相似文献   

3.
论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违约责任的涵义 违约责任是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而应承担的责任的简称。传统法学理论认为,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对方承担的一种民事经济责任。违约责任应包括如下几点内容:  相似文献   

4.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民事合同是确立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合同,主体不同、内容不同、订立方式不同、解决纠纷方式不同等等,两种合同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法律对当事人的保护范围也有很大区别。因此,正确划分合同类型,对不同类型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国家干预在我国劳动合同立法中的体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波 《行政与法》2009,(2):89-91
劳动合同属于兼有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国家干预性质的特殊合同.本文探讨了国家干预劳动合同立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阐述了我国在劳动合同立法过程中,国家干预起到了积极的重要作用并具体地体现在了<劳动合同法>中.  相似文献   

6.
<正> 在现代的合同法理论和实践中,双务合同被视为最为典型和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类型。它要求双方当事人互相对等履行,以给付的交换为目的,即当事人都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只有在双方都履行了合同之后,合同的目的才能全面正确地实现。由于双务合同所具有的这种双方对等给付或者对等履行的性质,也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与对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互为条件具有牵连关系,因而许多国家的合同法大都规定了双务合同履行中在当事人一方未为履行或者不能保证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不为履行的权利,以保证合同履行对双方当事人的效  相似文献   

7.
一、确认不安抗辩权的必要性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承担债务的目的,通常是为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对待给付,这就使双务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对待债务具有鲜明的关连性。从债务的发生看,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的债务,具有互为条件的性质,一方当事人的债务不发生时,对方当事人的债务通常不能单独发生。从债务的存续看,由于无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致一方给付不能时,免除对方的对待给付义务。从债务的履行看,如果合同没有规定一方当事人须先为给付,那么在  相似文献   

8.
一、合同转让仲裁条款效力概述合同转让,准确地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指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在法律上,合同转让可能通过两种途径发生:法律规定的转让和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转让。法律规定的转让包括:作为自然人的合同当事人死亡时,合同中非人身性质的权利义务转移给遗嘱执行人;当事人破产时,合同中非人身性质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破产执行人等几种  相似文献   

9.
冉克平 《法学论坛》2012,(4):109-115
当事人一方因受第三人的欺诈或胁迫,与相对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集中地表现为该方当事人、相对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利益冲突。这里的"第三人"并非当事人一方与相对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是受到特定的限制。对于一方当事人受第三人欺诈或胁迫而订立合同的效力,应该采纳《荷兰民法典》所代表的效力模式,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合同一方当事人受第三人欺诈或胁迫的事实,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撤销该合同的条件。如果遭受欺诈或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受有损失的,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其全部损失。  相似文献   

10.
徐科琼 《行政与法》2009,(5):120-122
尽管劳动合同法不同于传统民法而属于社会法范畴,但民法上除斥期间经过、相对人催告和解除事由消失解除权消灭等原因,原则上应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后,另一方当事人仍可于合理期间内行使解除权再行解除.  相似文献   

11.
有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及无效制度仅仅是合同法上的合同效力评价规则,不妨碍其他民事规则、行政法规则、甚至刑法规则同时适用。合同无效有时可以更好地惩戒不法当事人,但有时却使得不法当事人逃离合同约束,从其非法行为中获利,甚至还会损害合同善意相对人以及和合同相关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合同相对无效和绝对无效的区分,能有效保护善意相对人和善意第三人,有力地回应现代商事交易安全的需要。  相似文献   

12.
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情形因约定和法定解除权的不同而不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只需由解除权人单方通知对方即可,无须征得对方同意,也无须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合同立法既赋予合同一方的解除权,又赋予合同另一方的异议权。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法律后果是合同解除,但合同解除对合同双方还会引发很多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信赖与信赖利益考   总被引:41,自引:0,他引:41  
信赖是当事人相信要约或合同而为签订合同所导致的财产减少和与他人订约机会的丧失,信赖利益是对合同或要约赋予了信赖一方当事人所故有的,因信赖可能或已经受到损失的利益,对信赖利益的救济包括期待利益损害赔偿和信赖损害赔偿两种手段,且对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不应以期待利益为限。  相似文献   

14.
徐亚龙 《现代法学》2004,26(6):161-165
预期违约成立后,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违约属性的消解,从而构成预期违约的违约阻却。我国《合同法》在经由不安抗辩权机制发生的特殊预期违约制度中设定了预期违约阻却机制,其机制设定模式缺乏严谨,体系亦欠完备,有待补充与完善。  相似文献   

15.
吴文嫔 《河北法学》2007,25(12):121-126
第三人利益合同之效力根源为法律对第三人合同利益的正当化.这一命题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基础合同当事人对第三人利益的赋予为内在的根源,此为自律性的要素;其二,法律对第三人合同利益的正当化为外在根源,此为他律性要素.此二者不可截然分开,只有自律与他律的要素共同作用,才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之效力根源提供法哲学上的解释.  相似文献   

16.
第三人利益合同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曾经表现出不同的发展轨迹。但在现代,两大法系都承认第三人利益合同存在的合理性。我国《合同法》中不存在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一般规定。从贯彻意思自治原则,满足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应当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第三人利益合同。  相似文献   

17.
阐述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概念、特征及主要内容,分析其法律性质,并在介绍与第三方物流合同相关的调整规范基础上,从合同的订立、归责原则、责任限制、时效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分析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18.
尹力  王永红 《时代法学》2008,6(1):71-76
合同相对性原则是合同法的一块基石。但是在合同相对性的本质中,就已经孕育了革命的种子——第三人。20世纪以来,经济的复杂化和交易的日趋频繁。使得这粒种子茁壮成长,并突破了它的内核,因此,应当承认革命者的地位,重新界定合同相对性的内核,建立第三人制度,平衡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利益。  相似文献   

19.
论合同僵局中违约方申请解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合同僵局是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合同法不能通过确认违约方享有解除权的方式打破僵局,但有必要通过确认司法解除制度,允许违约方申请司法解除,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法律必须对合同僵局情形下的司法解除条件作出明确规定,以维护诚信和公平原则,并保障交易的效率。打破合同僵局的要件包括:非违约方拒绝解除合同违反了诚信原则,非违约方拒绝解除合同对违约方显失公平,且应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法典合同编(二审稿)第353条第2款虽然对打破合同僵局作出了大胆的尝试,该规定是我国民法典的大胆创新,但其关于合同司法解除的条件规定得过于严苛,且与打破合同僵局的现实需求并不完全吻合,因此有必要作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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