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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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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字化时代,“数据”正在深刻改变着新时代的检察工作。本次发布的大数据赋能类案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聚焦当前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因信息衔接不畅通、救助标准不统一、部门协同不及时导致救助实效不到位等问题,打破数据壁垒,积极探索构建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充分展现了大数据在推动新时代司法救助工作高质效发展、促进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各级控申部门要树立大数据思维,主动跟上、适应数字化时代大势,构建控申“数字检察”工作模式,推动控申检察业务与数字检察深度融合,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控申工作整体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能动履职。  相似文献   

2.
司法救助作为国家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中存在着因信息衔接不畅通、救助线索发现难、救助标准不统一、部门协同不及时等导致救助实效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应树立大数据思维,加强大数据运用,通过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区域困难群体信息数据池,依托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实体化工作平台构建大数据模型。通过大数据赋能司法救助工作,检察机关能够快速锁定救助对象,精准测算救助金额,同步开展社会救助、分类帮扶,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对于常见多发的案件类型,可以进行大数据建模,通过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进行数据收集、数据碰撞和对比,全面筛查类案救助线索。在拓展刑事类救助案源的同时,可以依规开展民事类救助,有效解决救助案件线索渠道来源单一、救助工作开展不及时等问题。发现社会救助线索的,应当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开展多元化帮扶;发现法律监督线索的,应当同步依法履职;发现社会治理问题的,应当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4.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机关通过推动构建"四快"工作机制、明确司法救助标准,破解司法救助实践难题;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融合机制,形成救助合力;规范救助资金监管、加强跟踪回访,强化司法救助效果,为优化提升检察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5.
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传递司法温度的重要举措。对于司法救助线索发现难、救助渠道单一、救助力度欠缺、救助标准不一、监督治理不足等问题,以业务应用为主导,以“务实管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构建智慧救助平台,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分类集成重点群体执法司法数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总结提炼规则,实现救助线索由人工摸排向智能筛查转变,案件受理由个案申请向类案推送转变。基于大数据研判,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双向衔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行稳致远。  相似文献   

6.
刑事受害人国家救助是指国家对得不到加害人赔偿而陷入经济困境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及其亲属.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的救助。这一制度正式建立于20世纪60年代:近年来,我国司法领域开始探索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取得了初步成效。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刑事受害人国家救助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环节,有利于促进刑事诉讼构造的平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刑罚执行参与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应进行前瞻性的理论研究,并通过稳妥论证、健全法制、试点探索,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针对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来源少、救助不及时问题,检察机关通过聚焦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重点人群,建立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大数据筛查智慧应用平台,通过数据比对碰撞,精准、高效筛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变当事人申请为检察机关主动排查,跑出司法救助“加速度”,全力防范化解因案返贫、致贫风险,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相似文献   

8.
司法救助是社会主义救助的组成部分,是司法机关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是对保护人民利益的具体实施。武汉市司法机关在这几年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各自根据自身的情况先后建立司法救助制度,从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其应有的价值。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司法救助需求出现了及时性、有限性、多样性、复杂性等特征,单纯的依靠某一司法机关的救助行为已不能满足现实的要求。那么,如何建立一个有效司法救助体系对于社会发展需要已刻不容缓,本文以武汉市为例,对建立统一的司法救助基金体系作了一些制度性的设想。  相似文献   

9.
杨志坤 《法制与社会》2011,(29):268-268
刑事被害人救助是国家开展社会救助的一种形式,既体现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要求,也体现了法治文明与司法和谐。  相似文献   

10.
程德刚  刘欣 《法制与社会》2010,(19):139-139
司法救助不同于社会救助,也不同于国家赔偿。虽然目前我国对于司法救助制度已经有了初步的相对较为可行的规定,但作为新生的中国司法救助制度还亟待完善。为此,本文就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现状、困境及完善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1.
社会矛盾化解是2010年全国检察系统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围绕这一重点,深入推进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不断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方法,塑造“微笑检察”司法理念、加强检察环节释法说理的力度、积极探索检察环节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关系的形成。  相似文献   

12.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到犯罪侵害而不能够从犯罪人或其他渠道得到赔偿和救助的被害人及其家属,通过一定程序、方式在经济等方面给予被害人一定的临时性、救济性补偿,以使被害人能够暂时摆脱困境的一种制度设计。被害人救助体现的是一种司法关怀,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是符合宪法精神的关注、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工作。目前各地检察机关在积极探索这一制度,且成效明显。本文仅结合检察工作特点,从检察环节救助被害人的现状、必要性、建构等方面作一简要探析。  相似文献   

13.
做好涉检信访的预防和化解工作,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当前,按照中央要求,在预防和化解涉检信访工作中,要综合运用救助救济、教育疏导、依法处理相结合的综合手段,实现办案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尝试开展被害人救助工作,对预防和化解因被害人经济困难而引起的涉检信访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4.
谈法律援助与社会救助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婕 《中国司法》2008,(5):64-68
由民政部负责起草的《社会救助法(草案)》将“法律援助”作为“专项救助”的一部分,与“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等一起被纳入了该法的调整范围。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欠考虑的,甚或是错误的,法律援助不应该被纳入到社会救助法的立法调整范畴。笔者现拟从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概念、体制机制、立法政策渊源、实践活动等探讨以下二者的区别:  相似文献   

15.
弱势群体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形成的特殊阶层,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弱势群体提供救助,帮助弱势群体脱离贫困、无助的状态,共同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在司法领域,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救助是缓和社会矛盾、保障基本人权、实现公平正义的必要措施,司法机构对此肩负着重要的责任。本文结合司法实践的有关经验,对我国现有的司法救助制度以及其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并对司法机构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6.
袁钢  何君  李颖丽 《人民司法》2020,(10):106-111
司法救助是保障基本人权、促进社会和谐、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司法救助法治化是健全司法救助体系的基本方向。以国家责任为内涵和覆盖面逐步拓展的外延,是司法救助概念法治化的体现。司法救助功能法治化要求必须坚持其“救急救困”的基本功能,并区别于社会救助,同时做好与其他制度的衔接。司法救助的协调、受理、决定、公开和监督机制法治化决定了司法救助程序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7.
关注社会弱势群体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今社会一个非常现实而紧要的课题。对社会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助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也是人民法院应尽的职责。然而,社会弱势群体及其问题凸现不断,现行司法救助手段却日渐乏力,特别是随着现代司法理念的广泛认同与传播,围绕对社会弱势群体展开司法救助问题之争论也日见频繁。本文从现代司法之公平理念出发,对社会弱势群体之司法救助有关问题论述之。  相似文献   

18.
曾梅  李涛 《法制与社会》2013,(26):122-124
当前,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部分地区特别是西部偏远地区的经济状况仍然较为落后,部分居民生活状况较为艰难,若该部分居民涉及诉讼并败诉,对判决并无履行能力,随之案件经当事人申请进入执行状态。在执行过程中,该类案件并非法院执行不力,确实系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有些被执行人在一审判决后即躲债外逃,若申请执行人一方生活也极其困难,法院的执行工作则会出现两难局面。针对此种情况,法院执行可采取司法救助的办法,向申请执行人给付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金,帮助其度过暂时的困难。因此,司法救助具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但是,目前司法救助启动时间较短暂,部分基层法院开展甚少或者还未开展,案件执行效果还没有完全达到群众满意和"案结事了"的诉讼理想状态,要实现此目的,乃需多方联动建立完善的司法救助机制。  相似文献   

19.
刘娟 《法制与社会》2011,(23):222-223
当前弱势群体利益遭受侵害的问题相当突出,因此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越来越多。黑龙江女子代力为其妹妹不惜冒死"以身试药"、河南省新密市的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农民工通过"跳楼"才能拿到回家过年的血汗钱等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都与一个词密切相关——弱势群体。一些极端的个例暴露出的是弱势群体所处的社会状态及维权的艰难处境。对社会弱势群体能否实施有效的司法救助,是司法机关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中必须面对和完成的紧迫课题。针对此类现实问题,本文就如何在检察环节做好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做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0.
司法救助的前身是刑事被害人救助,后者与各国刑事被害人补偿具有同一性,而前者在吸收被害人救助内涵后,不再属于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中的特定概念。社会矛盾激化、纠纷解决的司法化以及普遍存在的执行难现象,是司法救助取代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内在原因。我国司法救助以功利主义作为正当化根基,倡导保护生活模式,大幅扩张救助对象范围,实现救助决定权的多元分享,从而具有了鲜明的中国特点。明确国家在司法救助中的清偿代位人角色,多元化地理解司法救助的正当性根据,确定被救助人权利主体的地位,同时合理地对救助对象加以类型化,是我国司法救助制度完善的可行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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