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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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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赖原则是大陆法系,特别是德、日等国刑法理论中常用的一个概念,也是其司法实务在处理职务、业务活动责任事故中确定过失责任及责任程度的重要理论。本文指出信赖原则对过失犯罪的认定、对过失犯罪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承担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
刑法学研究中,"注意义务"是"过失犯罪"内核,在注意义务的限制甚至排除理论中,"信赖原则"在交通及相关领域以其独特的时代气息和实践价值,在大陆法系的德日刑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当代中国应借鉴国外立法和司法之经验,正确理解信赖原则的内涵,适时、适度引入信赖原则作为交通过失犯罪认定中的限制原则,并科学厘清适用之界限。  相似文献   

3.
浅析业务过失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过失犯罪中,业务过失犯罪占绝大部分的比重,而且业务过失犯罪所造成的损害,也远远高于普通过失犯罪。但是,在我国当前的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业务过失犯罪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刑法理论研究对此涉及较少。本文将从业务过失犯罪概念的界定、业务过失犯罪中注意能力判断标准问题的探讨、监督过失的定位、信赖原则的运用及业务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的研究等方面对此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4.
王波 《法商研究》2012,(4):95-102
团队医疗过失犯罪中的监督过失属于过失竞合而非共同过失,其归责的法理依据是"新过失论"。引入监督过失理论可以解决团队医疗过失犯罪中监督过失责任认定的法学理论根据问题,从而有助于规范对团队医疗过失犯罪中监督者过失责任的认定。团队医疗过失犯罪中监督过失的成立须同时具备存在现实的监督关系、未履行注意义务和存在因果关系三项条件。在认定团队医疗过失犯罪中的监督过失责任时坚持信赖原则可以避免不当扩大过失犯的成立范围。  相似文献   

5.
在药品安全事故犯罪中,不仅要追究相关直接责任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也要追究药品生产、销售中的监督管理者的刑事责任,即刑法中的监督管理过失责任。为了合理地界定处罚范围,信赖原则不仅适用于监督过失犯罪,也适用于药品安全事故领域的过失犯罪。但信赖原则的适用必须严格遵守信赖的相当性、信赖的现实存在等主观要件,还须具有分工明确的责任制度和健全的质量管理规范、业务分担者必须具备岗位知识和技能一系列客观要件。  相似文献   

6.
论监管过失理论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运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发展 ,过失犯罪的理论也从旧过失论逐渐演变为新过失论 ,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过失论包含有容许危险理论、信赖原则、危惧感说、监督过失理论等 ,其中监督过失理论在某些特定的领域有其适用的必要性 ,对于加强领导管理的责任意识 ,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试论危险分配与信赖原则在犯罪过失中的运用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危险分配与信赖原则在过失责任的确认以及刑事责任的分担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较详尽地论述了危险分配与信赖原则的基本内容,指出两者并不能广泛运用于所有的过失犯罪,并研讨了在司法实务中的具体运用。提出能够分配的危险,应为经验性的;必须是被社会所允许的危险的范围之内的;应能根据危险性的程度合理地确认参与者的注意义务的广狭的和依据信赖原则合理地确认参与者的注意义务的。信赖原则一般只适用于在多人协力为某一目的,且有一定组织性,并合理分担各自应当注意危险义务的,公认的对社会发展有不可缺少的巨大作用和利益;有具体明确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调整的;在客观上有信赖被害人或者第三人能够采取相应的适当行为条件的,但又具有危险性的领域内的事故处理  相似文献   

8.
结果回避义务研究 兼论过失犯的客观归责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光权 《中外法学》2010,(6):871-884
@@ 对过失犯罪的考察,有多种进路.在德国,几乎成为通说的理论认为:客观归责理论对于考察过失犯而言,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理论.因为以客观归责理论对过失犯认定的影响为核心,能够对过失的体系性地位、客观归责理论和交通肇事罪的关系、信赖原则的运用进行深入探讨.[1]客观归责理论在日本也有一定影响.[2]最近两三年以来,对客观归责理论进行研讨在我国刑法学中也形成了一个热潮,大有离开客观归责理论就不能发展过失犯论之势.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信赖保护原则最先由德国等大陆法系行政法学者提出 ,后为立法所接受 ,现已成为大陆法系行政法上一项重要原则 ,对完善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律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由于理论研究的滞后 ,至今没有在立法上确立该原则 ,造成与此相关的制度极不完善。本文探讨了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及国外的制度 ,对在我国确立信赖保护原则提出了构想  相似文献   

10.
信赖原则是德日刑法理论中确定过失责任的重要理论,它在阻断犯罪过失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本文主要介绍了信赖原则的产生,理论渊源及其适用,旨在探讨在我国刑法中引用信赖原则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1.
医疗行为较之于其他业务行为具有更高的风险性。如果让医务人员对所发生的任何损害结果都承担刑事责任的话,必然不利于医疗行为的完成。为此,有必要通过被允许的危险理论和信赖原则对医疗过失刑事责任的成立范围进行限定,减轻医务人员刑事责任过重的负担,这对于患者的利益维护及医学的进步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期待可能性理论研究诸失误之匡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立众 《现代法学》2004,26(3):93-97
期待可能性理论有其一定的理论脉络。在我国,不注意中外刑法理论体系的差别,生搬硬套或者误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现象比较严重。如有论者主张无期待可能性是我国刑法中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因,有论者主张期待可能性在我国是刑事责任能力的一个要素,有论者认为期待可能性理论属于刑事责任论的内容,有论者认为应以期待可能性理论来完善我国的罪过理论等等。以上诸观点,在现行刑法理论体系之下,都值得匡正。  相似文献   

13.
论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下信赖利益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何一种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皆不是基于逻辑的推演,以一种主观建构力量而制造出的"宏大叙事",而皆是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经济及法治实际生活的产物;虽然人类法律文明的漫漫长河衍生出了某些体现全人类共同价值取向的普适制度,但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法律规范皆不可避免地带有具体的地域和历史时期的显著特征,无不被打上了一时一地所特有的鲜明烙印。而在这些纷繁芜杂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因素在内的土壤之中,又蕴涵着这一制度所赖以生根发芽的关键性的要素,那就是这一制度的主旨。作为一项法律制度的主旨,不仅构成这一制度的精髓,贯穿于这一制度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各个阶段,并发挥其不可或缺的指导作用;而且构成这一制度随现实情况的变革而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成为评价、改造、完善和发展这一制度的恰当尺度。因此,对于某一制度的主旨的研究,不仅对于廓清这一制度本身所涉及的理论问题大有好处,而且对于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亦饶有裨益。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本文拟以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设立的主旨--信赖利益的保护为研究对象,从对缔约过失理论提出的社会背景及历史沿革的阐述入手,引出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主旨所在,进而逐层论述缔约过失责任各项制度中信赖利益  相似文献   

14.
肖灵 《政法学刊》2013,30(4):68-72
传统刑法理论是否认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研究的发展使刑法学界已不能回避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明确违反共同注意义务在共同过失犯罪中的核心地位,准确划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判断对象,正确认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过失与竞合过失的区别,对纠正传统理论对共同过失犯罪的误解,建立和完善共同过失罪理论体系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共同过失犯罪浅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刑法解释论中,共同过失犯罪是指多个不负有共同注意义务的人分别实施了违反各自注意义务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共同过失犯罪须由两个以上合格主体且不承担共同注意义务、各主体都实施了过失行为,多个过失行为共同造成了危害结果。对共同过失犯罪人的处罚,应坚持作为分成原则和监督对等原则,才符合我国"有罪必罚、罚当其罪"的刑事法治原则。  相似文献   

16.
朱琳 《法学论坛》2006,21(1):126-138
法国1994年新刑法典规定“无实行重罪或轻罪之故意,即无重罪或轻罪”,从而首次将故意提升到总则的高度,并确定了以惩罚故意为原则,惩罚过失为例外的政策。本文从故意在法国的“行为-行为人”二元论体系中的位置入手,分析了故意的内容、类别及犯罪的特殊样态中的故意,展现出法国不同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独特的犯罪故意理论,并在结论中指出法国刑法理论研究的实用主义对我国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7.
王海涛 《法学研究》2014,36(2):152-165
讨论行政法规范之违反与过失实行行为之认定的关系,对于我国过失犯罪,特别是业务过失犯罪的认定,有重大意义。对此,应当从不同的过失犯构造理论出发,做体系性思考。立足于行为无价值的新过失论,将过失实行行为定义为违反结果回避义务,不仅能合理限制过失不法的范围,理论立场上也更为首尾一贯;而且通过注意义务的类型化,更能贯彻刑法的自由保障功能和法益保护功能。在新过失论的框架下,行政法规范上的义务和刑法上的注意义务在范围、性质上均有不同,但也存在相同之处:前者的危险防止义务是以定型的危险为前提而课予一般人的义务,后者则是以个案事态为前提而课予(处于行为人地位的)一般人的义务。违反不以避免构成要件结果为指向的行政法规范上的义务,并不构成对刑法上注意义务的违反。而违反以避免构成要件结果为指向的行政法规范上的义务,如果该义务对于个案中的结果回避是必要的或不足的,则构成对刑法上注意义务的违反;如果该义务对于个案中的结果回避是不必要的、可替代的,或者会起消极作用,则不违反刑法上的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18.
刘艳红 《法学研究》2010,(4):133-148
交通过失犯的本质应是结果回避义务,判断该义务之有无应以预见因果关系为内容的结果预见可能性为前提;注意规范保护目的是判断此种因果关系成立与否的理论,只有当行为人违反了注意规范保护目的而致损害法益结果发生时才能成立交通过失犯。注意规范保护目的是以作为刑法规范下位规则的交通法规为基础的可普遍适用于交通过失犯的判断标准,它属于交通过失犯中的违法要素,使用它无须通过客观归责理论。注意规范保护目的理论能合理限定交通过失犯的成立范围,有效克服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以交通事故责任书直接作为刑法上交通过失犯成立依据的不妥做法。  相似文献   

19.
监督过失理论是新兴的过失理论.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使人们感受到科技文明带来物质文明的同时,切实感受到因科技误用、滥用导致公共安全事故所带来的威胁.在此语境下,监督过失被引入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之中.通过对监督过失理论的概念、性质、类型与成立要件的考量,监督过失理论还存在颇多的争议.在我国刑事立法中,虽然不存在监督过失责任的规定,但在相关条文中隐含着监督过失的因子.为了社会公共安全,有必要对监督过失理论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过失犯的成立以行为人具有注意能力为前提,但在超越承担过失中,行为人行为时并无注意能力,却又应当受到处罚。为了解决这种处罚与责任主义之间的矛盾,德国刑法学界提出了“实行行为前置说”、“单一行为说”、“罪责前置说”与“不真正义务违反说”等学说,然而均存在种种缺陷,因此仍有必要深入思考过失犯的本质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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